打人動手雖不對,口述矛盾疑點多。徐崢打人事件已經發酵3、4天了,網絡上對於此次事件的始末已經深挖得很徹底了,雖然動手的是徐崢,但由於並沒有公佈現場的攝像以及任何證據,所以只承認動手的徐崢,究竟是否像被打“女記者”陳述的那樣,還未蓋棺定論,但是嘮姐倒是在“女記者”的口述和風行工作室的聲明中,發現了很多自相矛盾的地方。
昨天,某媒體報道了該“女記者”對於此次事件口述的全部內容,嘮姐發現,與之前風行工作室的聲明相比,還是有很多自相矛盾的地方。
被打“女記者”黃小姐的身份存疑
在媒體採訪的時候,黃小姐承認自己曾經是社會新聞的記者,只是對娛樂新聞很感興趣,所以才到風行工作室兩個月,從事所謂娛樂新聞的採訪工作。可是風行工作室的聲明中,明明説的是黃小姐是今年剛剛畢業的大學生,只是對攝影很感興趣,對娛樂報道感興趣,所以才過來工作的,隻字未提她之前的社會新聞採訪經歷。
一個並不重要的身份,為什麼要有兩種説法?很顯然,被打方打的是同情牌,“女”、“剛剛畢業的大學生”都屬於弱勢羣體,如果提到之前的記者身份,就表示是有經驗的跟拍,而並非是無意識的或是存在單純的初衷。
↓ ↓ ↓ 黃小姐口述
↓ ↓ ↓ 工作室聲明
對於跟拍的原因和目的,工作室一語帶過,黃小姐卻倒出了狗仔的始末。
先不提究竟為何打成這樣,打人總是有原因的,而這個原因如果能夠被社會大眾接受,那麼很顯然,打人方的過錯就會更受到輿論譴責,可是如果原因是被打方的所謂狗仔行為讓人髮指,那麼即使動手是不對的,但輿論總是更向着施暴方,因為畢竟有“情有可原”的因素在。
很顯然,在這一點上,黃小姐並沒有意識到。儘管風行工作室的人對於原因想一帶而過,但黃小姐卻很坦然地説出自己確實做了狗仔的行徑,跟拍的目的就是為了看徐崢有沒有與別的女人染指。
↓ ↓ ↓ 工作室聲明
↓ ↓ ↓ 黃小姐口述
打人後,徐崢是否逃逸,也互相矛盾
不知道是為了增加輿論導向,摸黑徐崢,還是徐崢真的如此,總之這段嘮姐是看不懂了。工作室的聲明中,明明指責了徐崢打人後逃逸的行為,注意,是逃逸,但是黃小姐的口述中,卻説的是他們一起去的建外派出所。儘管工作室後面也説了,是後來他們一起去的派出所,總之先不提誰先報的警,這都“逃逸”了,20分鐘後卻又去了派出所,“逃”的也不算遠嘛!
↓ ↓ ↓ 黃小姐口述
↓ ↓ ↓ 工作室聲明
對於跟拍距離,“遠距離”的定義是在停車場上坡時的一前一後嗎?事發地點是停車場還是寫字樓?
為了將狗仔的工作描述得並沒有那麼大殺傷力,風行工作室的聲明中指出,他們是遠距離拍攝,沒有惡意和傷害,其實本身偷拍就已經構成傷害了好嗎?那麼黃小姐的口述中,説的是汽車被停下來的時候,是在一處停車場的上坡處。徐崢停了,她就停了,説明跟拍的距離是很近的,那麼説好的遠距離拍攝又是什麼?
另外,與黃小姐口述相矛盾的是,風行工作室的聲明中,説事發地是在某寫字樓的偏僻處。難道是説那處地下停車場很偏僻嗎?
↓ ↓ ↓ 黃小姐口述
↓ ↓ ↓ 工作室聲明
無論如何,打人終歸是不對,但究竟事情的始末如何,沒有攝像頭的證據,也不在現場的我們,只有評説的份,沒有誇大和以訛傳訛的份。畢竟“天道好輪迴,蒼天饒過誰”!
↓ ↓ ↓ 工作室聲明
↓ ↓ ↓ 黃小姐口述
還記得,曾經的陳羽凡也是因為狗仔無時無刻地跟拍,讓他感覺自己和兒子的人身安全都受到了威脅,所以才會下車與狗仔理論,卻被定義為向狗仔大吐苦水,也是很尷尬了。明星總是這樣被跟拍,被暴露隱私,其實是對他們人身安全以及隱私權的一種侵犯,那麼對於此次事件,你們是怎麼看的呢?歡迎留言評論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