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仁懷發文:吃飯滿千元可買平價茅台,需當場飲用!律師:侵害消費者權益

由 沈建伏 發佈於 美食

對於“茅粉們”來説,又有一種方式可購買到平價飛天茅台了。

紅星資本局7月1日獲悉,仁懷市日前發文稱,在當地指定機構吃飯1000元以上,可購買1瓶1499元的飛天茅台,但前提條件是需要當場開瓶飲用。

仁懷市工業商務局一位工作人員向紅星資本局證實,“活動是真的”。據其透露,活動會指定在一些餐飲機構購買平價飛天茅台,“但需要當場飲用,不能帶走”。

對此,有律師分析認為,雖然此舉旨在鼓勵消費,但“購買後需當場飲用”的規定涉嫌侵害消費者權益。


圖據IC photo

買酒條款已被刪除

多個參與單位證實“買酒後要返瓶”

日前,仁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在其官網發佈了《仁府辦發〔2022〕7號 仁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中國醬香白酒核心產區(仁懷)·助商惠民”促消費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發佈時間為6月13日。通知由20條措施組成,有效期限為2022年6月1日起至12月31日。通知旨在進一步提振消費信心、激發消費需求。

紅星資本局注意到,該文件有兩個版本。

在6月29日之前,該文件中有一條引人關注的政策:開展黔酒黔菜聯動促銷系列活動,進一步發揮優質醬香酒對餐飲消費的帶動作用。在指定餐飲機構消費滿1000元以上的,可以按市場指導價1499元購買1瓶貴州茅台酒現場開瓶飲用,或購買2瓶“仁懷1935”。不過,6月29日晚間,紅星資本局再次查看該文件時,上述條款中的買酒條款已被刪除。

紅星資本局注意到,在6月29日之前的版本中,上述條款的具體責任單位為仁懷市工業商務局。該局一位工作人員並未解釋為何會刪除具體的買酒條款,只是聲稱“活動是真的”。該人員透露,活動會指定一些餐飲機構,“比如在尚味軒、賢豐玖號等,消費達到條件後,就可購買平價飛天茅台,但需要當場飲用,不能帶走”。

隨後,紅星資本局撥打了上述兩家餐飲機構的電話。尚味軒一位工作人員稱,“目前還未接到具體的通知”;賢豐玖號一位工作人員則向紅星資本局證實,“我們餐飲的酒會在7月10日左右到,屆時你們可前來消費。”該工作人員稱,“屆時購買飛天茅台後當場飲用,我們需要返瓶。”至於原因,該人員並未給予解釋。

此次活動的參與方還有仁懷醬酒集團。仁懷醬酒集團辦公室一位工作人員證實稱,這個活動從6月30日就已經開始了,確實在購買後需要當場飲用。“目前市場上倒賣飛天茅台的黃牛太多了,此舉就是防止這種現象的出現。”該工作人員透露,此次活動中,該公司的主要任務就是出酒。

紅星資本局還撥打了仁懷市委宣傳部。該部一位工作人員稱,自己不清楚此事,需要向相關部門進行諮詢。截至發稿,這位工作人員一直未給予回覆。

網友質疑“為啥非要現場喝”

律師認為涉嫌侵害消費者權益

紅星資本局瞭解到,目前,飛天茅台的官方指導價為1499元/瓶。不過在市場上,消費者實際購買的價格往往在2800-3200元/瓶不等。

按照仁懷市此次發佈的政策,只要消費者在指定的餐飲機構消費1000元以上,然後再花1499元買到一瓶茅台現場飲用,這意味着最少可以帶動當地的餐飲消費2500元。

對此,有網友表示,“這個活動划算,與在市場上購買一瓶茅台相比,相當於喝一瓶茅台還白送一頓下酒菜”;不過也有網友質疑,“明明是我買的酒,為什麼非要現場喝呢?”

對此,廣東平威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張衞平向紅星資本局分析指出,仁懷市政府的上述規定涉嫌侵害了消費者權益。“對於消費者而言,茅台除了是消費品外,也是一種禮品。買了必須當場喝,剝奪了茅台的禮品屬性。同時,從物權的角度而言,買了茅台後,消費者就是茅台的所有權人,如果按照規定執行就剝奪了消費者對商品的處分權和選擇權,這是不公平的。”張衞平認為,消費者如因並未按照規定被處罰,可以提起行政複議或者行政訴訟,請求撤銷該處罰決定。

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律師遊雲庭告訴紅星資本局,從餐飲機構的角度來看,商家提供給消費者的飛天茅台售價是明顯低於市場售價,這種情況下,為防止產生倒賣行為,規定要現場飲用是合理的。不過,不合理的是茅台的定價體系問題,官方指導價比市場實際銷售價要低很多,導致市場上沒有辦法買到官方指導價的產品,而這不是餐飲機構的問題。

另外,遊雲庭認為,餐飲機構如果要求消費者當場飲完,可能有損健康,是不合理的,“如果要求將酒瓶瓶蓋打開,我認為沒什麼問題。”其建議,消費者如果遇到上述問題,可向市場監管部門投訴。

紅星新聞記者 鄧凌瑤 李晨

責編 任志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