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穎發表72小時置頂致歉聲明並賠付, 只因這幅圖

  今日林志穎在微博上發表了一篇致歉聲明,原因竟然是2013年8月25號在微博上朱慶福的《中華男兒》這幅攝影作品,別人將林志穎p成光頭,覺得好玩就分享到微博上面,為此朱慶福將林志穎告上法庭,要求鉅款賠償(大概110萬),林志穎也在第一時間道歉,現如今法院作出判決:就侵犯著作權這一事件進項72小時置頂道歉並作出相關方面的賠償。

  除此之外,林志穎也作出反省,表明。作為一名演藝人員,更需謹言謹行,肩負社會責任,希望大家以此為戒,共同尊重他人知識產權。

  就因為一時大意就侵權了,在為小志點讚的同時,大家一定要對知識產權重視起來,商標權,作品著作權,產品專利等,都是非常有用的知識產權,要懂得維護自己的權利,也要注意不能侵犯他人得權益哦!

  但也有粉絲爆出林志穎面對自己肖像權被侵權時候的調笑態度,稱該攝像師太矯情。

  林志穎的這件事情也給廣大網友提了醒,謹慎使用表情包,你手機裏的表情包會把你搞破產的。

  也有不少網友開始感謝周杰黃子韜的不告之恩,網友欠黃子韜周杰好幾個億啊。

林志穎發表72小時置頂致歉聲明並賠付, 只因這幅圖
林志穎發表72小時置頂致歉聲明並賠付, 只因這幅圖

  你對於表情包或者林志穎這次的事件怎麼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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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志穎曬PS照片被判賠34.5萬,原告稱民族氣節不能娛樂化

  2017-09-09

  AI財經社

  文|AI財經社唐煜

  編|楊舒芳

林志穎發表72小時置頂致歉聲明並賠付, 只因這幅圖

  4年前,因在微博上分享一張PS照片,林志穎被知名攝影師朱慶福以侵權為由,連同新浪微博的運營公司北京微夢創科網絡技術有限公司一起訴至法院,索賠110萬元。

  9月8日,北京海淀法院審結此案,判決林志穎構成侵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30萬元、合理開支律師費4萬元和公證費5千元,合計34.5萬元,並要求林志穎在其名為“夢想家林志穎”的新浪微博首頁置頂位置連續七十二小時發表聲明,向原告朱慶福賠禮道歉。

  此前接受媒體採訪時,原告朱慶福曾稱,起訴林志穎不是為了錢,而是不甘於本意表達民族氣節的嚴肅作品被娛樂化。

  為慶祝粉絲破2100萬林志穎曬PS圖

  涉及侵權的作品名為《中華男兒》,是知名攝影師朱慶福於1992年拍攝完成的作品,旨在展現我國偵察兵的真實面貌。

  朱慶福是福建省攝影家協會副主席,曾被評為廈門市特區建設“青年突擊手”。

  這張照片的背後,承載着朱慶福部隊新聞攝影生涯的舊回憶。那時他在偵察兵訓練營與戰士們同吃同住,受軍人愛國主義情懷所感染,拍攝了一系列與部隊、戰士有關的攝影作品。

  “這幅作品,對於個人而言,意義非凡。”朱慶福向媒體感慨道。

  在1997年這個香港迴歸的特殊年份裏,這番剛毅的男兒圖景從35000多幅作品中脱穎而出,獲得第十八屆全國攝影藝術展覽金獎。另外,該作品還於1999年獲文化部全國第八屆“羣星獎”優秀獎。

  21年後,這張嚴肅題材的作品卻以一種詼諧的姿態出現在林志穎的微博上。

  2013年8月25日,為了慶祝粉絲量達到2100萬,林志穎發佈了一條微博,圖片是PS後的《中華男兒》作品,作品中左起第三名戰士的頭像換成了林志穎的頭像,同時還對作品進行了裁剪並配上文字,“2100萬粉絲禮物提前來囉!光頭的我造型還是可以的”。

林志穎發表72小時置頂致歉聲明並賠付, 只因這幅圖

  該微博被大量轉發、評論和點贊。朱慶福認為,林志穎的行為侵犯了其依法享有的署名權、保護作品完整權、修改權和信息網絡傳播權。

  誠懇道歉VS危機公關

  林志穎方面辯稱,在收到朱慶福的起訴狀後,第一時間就斷開了鏈接,並已經於2017年2月16日在微博上主動發佈了致歉聲明。

  另外,涉案微博中使用的配圖並非自己修改也並非原發,只是認為有意思,所以將其轉載到微博中,評論中也沒有使朱慶福評價降低的評論內容。同時指出,朱慶福未提交證據證明其經濟損失和聲譽受到損害。

  因此,林志穎方面認為,朱慶福要求的經濟損失和合理開支金額均過高。

  在這則致歉聲明中,林志穎解釋稱,“4年前,看到網絡上一張廣泛流傳的我的光頭PS照,覺得P得很有趣就發了微博跟大家分享。”並承認錯誤,表示尊重知識產權和法律,同時向權利人轉達歉意並主動提出賠償意向等。

林志穎發表72小時置頂致歉聲明並賠付, 只因這幅圖

  關於這場版權官司,當時網絡上出現了眾多爭議的聲音。網友戲稱:“這年頭P圖有賠款,以後再也不敢亂來了。”林志疑的粉絲也回擊道:“照片不是小志P的,只是轉發,攝影師要索賠也應該找P圖的人吧!”

  對於林志穎方面的反饋,朱慶福認為,“該聲明看起來更像是一場危機公關”。朱慶福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林志穎用了一張光影效果和自己作品非常接近的一個頭像,如果是網友做的,不可能這麼周密,他認為這是林志穎有計劃有步驟實施的一個宣傳計劃。因此無法接受他的解釋和道歉。

  根據北京海淀法院的審結結果,認定林志穎發佈的道歉聲明雖態度誠懇,但道歉內容缺乏明確性和指向性,僅表示涉案圖片在自己發佈微博前就已經廣泛流傳,但該種意思表示與本案認定事實不符,道歉聲明也並未在顯著位置持續的發表。由於本案涉案作品知名度高、藝術價值高,作者朱慶福本人亦具有較高知名度,林志穎作為公眾人物,本應在發佈公開言論時具有更高的注意義務。

  關於另一被告微夢公司,因為現有證據不足以證明其存在主動推送、提供熱搜等情況,故對朱慶福關於要求微夢公司賠禮道歉、賠償經濟損失和合理開支的訴訟請求,法院不予支持。

  昨晚22點,林志穎更新微博,“有些事不必多説,只要……別人都瞭解”獲得了3萬人點贊,評論中不少粉絲為其支持打氣:“我們懂你,身正不怕影子斜。”

  但很快,這番温馨景象將被會被一紙冰涼的道歉聲明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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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網友評論:

  網友“江山無限”:其實我更想知道攝影師有沒有經過照片上的幾個所謂的中國特種兵同意!而拿這個照片去評選發佈到網上!

  網友“練習▓靜心”:對於有些人想錢想瘋了,只要有賺錢的機會就不會放過,開始要求賠償110萬這不是瘋了是什麼。這種侵權是不可能那麼多的。

  網友“木.易.東東”:那個朱什麼的拍照片的時候 這些兵同意了嗎

  網友“super”:天天P圖,美圖秀秀是不是要破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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