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水滸》第二十一回裏,宋江怒殺閻婆惜。一隻“金絲雀”就此香消玉殞,讀來有些悲催。然則仔細分析這個桃色兇殺案的緣由,筆者發現,錯不在宋江。宋江的“怒”,完全是因閻婆惜的“蠢”引起的。
第一蠢:因生活艱難而做“金絲雀”
閻婆惜是東京汴梁人士,十八歲,很漂亮,會唱歌。她跟着父母“來山東投奔一個官人不着,流落在此鄆城縣。不想這裏的人,不喜淫奢宴樂。因此不能過活。在這縣後一個僻靜巷內權住”。屋漏偏逢連陰雨,她的父親暴病身亡。閻婆惜和母親陷入赤貧境地,連閻父的棺材都買不起。正在這時,她們遇到了濟危救難、仗義疏財的鄆城縣押司宋江,既送了棺材,又給了“銀子十兩做使用錢”。這對宋江來説,只是舉手之勞做點善事而已。但對閻婆惜母女來説,就如同“重生的父母,再長的爹孃”的大恩了。閻婆還找媒人説合,把女兒送給宋江做小。宋江起初不同意,架不住閻婆和媒婆的雙重嘮叨,便在縣西巷內,“討了一所樓房,置辦些家火什物,安頓了閻婆惜孃兒兩個那裏居住”。沒幾天時間,閻婆惜就滿頭珠翠、遍體金玉,做了金絲雀,閻婆惜真的被感動了。
需要注意的是,宋江僅僅是“收了”閻婆惜,而不是明媒正娶。另外,宋江長得比較醜。這讓閻婆惜越來越覺得自己一朵鮮花插在了牛糞上。十八歲的女孩子有許多夢想,而現實的物質女孩閻婆惜的夢想則更多,她漸漸地流露出對生活的不滿來。宋江沒有意識到閻婆惜的不滿。他照樣成天呼朋喚友,上班私活兩不誤,哪裏有多餘的精力照顧閻婆惜細膩的心思?種種跡象表明,宋江並不愛閻婆惜。
第二蠢:把短暫温柔當一生守候
那個“能和閻婆惜在一起的人”終於出現了,他叫張文遠,是宋江在衙門裏的小兄弟,當個後帖書吏的小官兒。某日,宋江把張文遠領到西巷閻婆惜家飲酒招待。張文遠生得眉清目秀,齒白唇紅,而且早年沉迷於瓦肆歌舍討生活,“品竹彈絲,無有不會”,練就了一身討女人歡心的本領。自覺被宋江困在鳥籠中圈養的閻婆惜,對張文遠一見傾心,張文遠也對閻婆惜有鍾情之意。
女孩子喜歡“高富帥”的男人,這沒有錯,可惜閻婆惜沒這個好運氣。張文遠或許比宋江高一些帥一些,卻不如宋江有錢。當張、閻兩人的苟且之事成了鄆城縣公開的秘密時,宋江打算放棄:“又不是我父母選的妻室。她若無心戀我,我沒來由惹氣做什麼。我只不上門便了。”宋江不回“家”,閻家母親有點急,家裏的資金來源斷了。張文遠倒是常來,但他既沒權又沒名,更要命的是沒錢。閻家母親不得已,親自去縣衙請宋江,宋江心軟,只得回去。閻婆惜聽到家中有人來,以為是心愛的張文遠來了,興高采烈下樓梯。燈光照見是宋江,馬上臉色就變了,返身再上樓。母親不依她,從牀上拖起女兒,逼她招待宋江。閻婆惜那顆給了別人的心再也收不回了,宋江只能是歡場多少事都付笑談中,乾坐着喝了幾杯悶酒,熬到後半夜睡意上來了,就挨着閻婆惜躺在牀上睡了會兒。捱到五更,宋江起來,簡單地洗了把臉。想想昨夜的尷尬,宋江忍了口氣,出門提前去上班。如果閻婆惜此時覺悟了,對宋江稍微熱情一些,宋江也不至於心寒,其後則不會出現“怒殺”的一幕。
第三蠢:談條件不知適可而止
兇殺案的由頭是一封信,那是“反賊”晁蓋寫來的感謝信。感謝宋江通風報信讓他們逃脱了官府追捕,就放在隨身攜帶的公文袋裏。宋江走到半路,忽然想起公文袋落在閻婆惜牀上了,這份私放朝廷重犯的證據如果泄露出去,後果很嚴重。果然,閻婆惜拿到了這個證據,完全掌握了主動權。於是,宋江服軟。閻婆惜開出“交易條件”,一是要宋江還她自由身,寫一紙聲明允許她嫁給張文遠;二是要宋江把西巷的房子和閻家母女的首飾用具都留給閻婆惜;三是“有那梁山泊晁蓋送與你的一百兩金子,快把來與我”。宋江答應了前兩個,第三個卻很為難,因為他根本就沒收晁蓋的金子,手頭更無這麼多積蓄。只好咬牙説:“限我三日,我將傢俬變賣一百兩金子與你。”
對於宋江這樣的人來説,既然答應三日內給錢,就肯定會給。閻婆惜最明智的做法是,三日內等宋江來送錢。可惜她畢竟年輕,走出了最愚蠢的一步:逼債。還揚言:“明朝到公廳上,你也説不曾有這金子。”她搬出官府來壓宋江。此時的宋江對“公廳”兩個字正好敏感,加上受了一夜的氣,怒氣衝起,扯開被子就來搶公文袋,閻婆惜死也不放。搶奪間,宋江看到牀上有一把壓衣刀子,便搶在手裏。閻婆惜竟然還想進一步喊叫要挾,大叫:“黑三郎殺人也!”正在氣頭上的宋江腦海中頓時出現“殺人”念頭……兇案就此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