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滸傳》中提到的官職相當於現在的什麼職務?
《水滸》中常提到的一些官職(如提轄、禁軍教頭、押司、都頭等),到底相當於現在的什麼職務(級別)呢?為了方便閲讀,對全書加深瞭解,我們不妨做一次古今官職對照。
施耐庵先生生於元末明初,此時離北宋已過去了幾百年,我們看到施先生在安排《水滸》人物中的官職時,也不是很準確,或者説與北宋真實情況有較大出入。所以我們在討論梁山好漢的官職時,既要考慮北宋官職的真實品級分化,又要考慮書中的情節背景。
宋朝的幹部從正一品到從九品,分為18個級別。宋朝的公職人員分兩種,一種稱為“官”,一種稱之為“吏”,所謂官吏其實是公職人員的統稱。概括的講,“官”屬於高級公職人員,“吏”則屬於低級的公職人員。比如宋江的押司就屬於“吏”,故而宋押司在各種場合一再自稱鄆城小吏。宋朝向來重文輕武,這是從開國皇帝趙匡胤那會就留下的傳統,老趙是後周武將出身,“陳橋兵變”做的皇帝,所以他對武官有着特別的警惕心,“杯酒釋兵權”以後,武將的地位整體上一直低於文官。比如太尉高俅屬於正二品,這已經是武官的最高級別了,從一品、正一品則沒有武官職位。
下面我們對梁山好漢曾擔任過的官職做一次“古今對照”——
禁軍教頭(王進、林沖擔任過的職務):位列禁軍都教頭之後,相當於現在的正營級或副團級。
提轄(魯智深、孫立擔任過的職務):一個州(路)提轄官的編制大約在30人上下,相當於現在的排長或連長。
押司(宋江擔任過的職務):屬於“吏員”,一個縣治最多可設6個押司,職能基本相當於現在的縣政府辦秘書,搞案件的則相當於縣級法院的審判廳長,副科級或正股級。
都頭(武松、李雲、朱仝、雷橫擔任過的職務):一個縣治一般有兩個都頭,職位略高於押司,大約相當於現在的刑偵科長,正科級。
節級(戴宗擔任過的職務):略相當於副監獄長,連級或副營級。
知寨(花榮擔任過的職務):相當於現在的鎮長。
保正(晁蓋擔任過的職務):村長。
孔目(裴宣擔任過的職務):法院審判庭長,副科級。
押獄(蔡福、蔡慶擔任過的職務):一般監獄幹部。
制使(楊志擔任過的職務):朝廷派出的辦理公務的官員,大約相當於正營。
統制(秦明擔任過的職務):一個州(路)的兵馬總管,師級。
都監(黃信、董平擔任過的職務):級別低於統制,大約相當於正團級。
都統制(呼延灼擔任過的職務):略高於兵馬統制,大約相當於副軍級。
正牌軍(索超擔任過的職務):相當於班長或排長。
管營(施恩老爸擔任過的職務):勞改大隊大隊長,正科或副處。
通判(黃文炳擔任過的職務):知府的副手,相當於副市長。
團練使(韓滔、彭玘、單廷珪、魏定國擔任過的職務):分為都團練使和州團練使,從《水滸》中描寫看,所掌握的部隊規模大約在2000——3000人,略相當於團級。
經略使(種諤擔任過的職務):掌管邊防各州軍馬,相當於軍區司令員。
宋朝公務員分18級,我們現在的公務員分為22級,所以官職對照不可能絕對準確。以上對照只是筆者根據《水滸》情節描寫及一些參考文獻資料揣摩而來,如有疑義,可以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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