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1994年,於冬大學畢業後分配到北影廠工作。1997年,還在跑電影發行的他,認識了小自己6歲的臧黎璐。臧父是南京電影公司的負責人,同於冬有業務上的來往。
臧黎璐一直記得他們第一次見面的樣子。那一天,她去父親辦公室,正好碰到於冬。沒過多久,兩人又在一個電影節上遇到了。
於冬對臧黎璐很有好感,直接找到她的父親,向老人家提出想和臧黎璐交往。臧父不好駁他的面子,讓女兒去與於冬見個面。但沒有和女兒講具體情況,到了現場,臧黎璐才發現竟然是於冬。
於冬是工人家庭出身,當時只是一個小科員。臧黎璐的家境明顯好過他,但她看重他的忠厚、書生氣以及上進心。兩年之後,兩人建立了戀愛關係。
2001年,於冬和臧黎璐登記結婚,黃建新導演是證婚人。結婚時,於冬只有5萬元。他們在朝陽管莊買了一套60平方米的房子,一起還每月3000元的房貸。日子不寬裕,但温馨。臧黎璐的心態是,嫁給一個人,就把這個人的事業當成自己的事業。
於冬
朋友們都説她嫁給於冬虧了,臧黎璐卻説於冬是“期貨男”,也就是將要成功但還未成功的男人。
1999年,於冬創立北京博納文化交流有限公司,這是中國第一家民營電影發行公司。創業的30萬啓動資金是東拼西湊來的,加上臧黎璐在內共5名創始人。
2001年,博納獲得電影發行許可。臧黎璐拎着拷貝和於冬坐火車去外地跑發行,很辛苦,也很幸福。
博納創業初期,就發行了低成本電影《我的兄弟姐妹》、陳凱歌執導的《和你在一起》、楊紫瓊主演的《天脈傳奇》等一系列影片,確立了在業界的地位。
但人是會變的,特別是男人有錢之後。
02
2002年,於冬和臧黎璐的大女兒出生。當時,公司只有10個人,特別忙,直到臧黎璐住進醫院,馬上要生了,於冬才從天津趕到醫院簽字。
2006年,臧黎璐懷了二胎,於冬回家也越來越晚。臧黎璐第一次意識到他在外面有女人,因為她在夜裏接到騷擾電話,是一位不出名的小演員打來的。
2007年,小兒子出生,於冬開始慢慢不回家。最初是一點、兩點,後來是三點、四點。他總説自己忙,在談事情。直到他和一名當紅女星在一起,開始夜不歸宿。
美女如雲的影視圈,有各種各樣的誘惑。從黃奕到范冰冰,於冬與不少女星傳出了緋聞。2010年4月,他與袁莉高調亮相香港電影金像獎紅毯。臧黎璐不僅是他的合法妻子,還是公司元老,但他根本沒有邀請她參加。
臧黎璐
臧黎璐的心徹底涼了,主動提出了離婚。她是一個有事業、有尊嚴的女人,可以放低底線去維護這個家,但並非沒有底線。
當時博納正準備在美國納斯達克上市,為不影響公司上市,臧黎璐和於冬簽了一個附條件的《離婚協議》,如果於冬能全面、及時履行協議,臧黎璐同意放棄全部股權。
主要的條件包括:兩個孩子歸臧黎璐撫養,於冬需將家裏的3套房過户給她,並在2010年10月10日前,支付給她2000萬元,在公司上市一年後,再支付2000萬元。
2010年12月9日,博納影業集團成功登陸納斯達克,成為中國大陸第一家在境外上市的影視公司。
03
臧黎璐離婚之後,沒有把消息告訴雙方父母和孩子,甚至逢年過節,她還帶孩子去於冬父母家。因為有孩子,很多人都説他們有復婚的可能,她自己也覺得是這樣。
直到2013年,於冬和女星金巧巧生女兒的消息傳出,臧黎璐才意識到,她和於冬再無可能複合了。
2014年5月,臧黎璐認為於冬離婚後未及時履行離婚協議,3套房產只過户了1套,約定的公司上市後一年內(2011年12月8日前)向其支付的2000萬元,她委託律師發出催要函件,於冬先後支付了400萬元,仍有1600萬元未支付。因此,她向法庭起訴要求對婚姻共同財產重新進行法定分割,其中涉及大量股權。
“當初離婚籤協議的時候,我沒有爭財產,認為反正將來都是孩子的,但如今他又有孩子了,所以我決定起訴他。我不是為了爭財產,而是要拿回該得的。” 臧黎璐説。
離婚後,臧黎璐還在博納上班,是博納國際影城方莊店的總經理。起訴前夫以後,她接到了博納的免職決定,理由是“違反公司財務管理及物資採購的管理規定”。
臧黎璐表示難以接受“被免職”,她目前唯一的收入就是影院的工資,於冬的這個決定將斷絕她和孩子的經濟來源。她認為該通知違法、無效力,拒絕移交總經理職位。
事情鬧到這一步,有人同情臧黎璐遇人不淑。她也對媒體説:“我一次次地息事寧人助長了他的習氣,如果他第一次出軌時,我就跟家人講,也不至於是現在的狀況。”
只是事已至此,如果給臧黎璐重新選擇的機會,她還會嫁給於冬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