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快評|明星違法違規取酬須長效治理

拍片77天,片酬1.6億元,平均每天掙208萬元,針對鄭爽涉嫌簽訂“陰陽合同”、拆分收入獲取“天價片酬”、偷逃税等情況,税務和廣電部門已經開始調查鄭爽涉嫌違法違規問題。

新民快評|明星違法違規取酬須長效治理

圖片來源:央視新聞

鄭爽畸高的片酬,208萬日薪,真拿得心安理得?“限薪令”早就下了,但鄭爽依然能利用各種“手段”取酬,合法與否,這需要給社會一個交待。這兩天,一組“橫店羣演”偷拍照圖文在網上熱傳,引發網友唏噓聲不斷。照片中的女孩二十來歲居多,大多穿劇組服,希望一夜成名的她們不斷徘徊在各個劇組,為一份臨時工作搶破頭。工作之餘,“蹲地吃盒飯”是每個羣演的日常。“90%的片酬,都給了0.5%的人。剩下的10%,被99.5%的人小心翼翼的分配。”曾有入行20年的業內人士在電視節目中如是説。

中國影視業不該為天價片酬所累,鄭爽1.6億到底做出了什麼樣的文化產品?這讓那麼多影視從業人,甚至一些堅守夢想的人,情何以堪?根據公開資料顯示,今年以及鄭爽事件後已經有數十位明星註銷了關聯公司,其中包括:魏大勳、姚晨老公曹鬱、何炅父親、鄧超、唐嫣、文章、馬薇薇、那英(後撤銷簡易註銷公告)、趙本山、朱正延、孟美岐、吳宣儀、沈騰、井柏然、王千源。這份名單中,有多位明星曾出現在2018年范冰冰偷漏税事件後的補税名單中,這一次,他們有無逃税漏税之嫌疑?

明星天價片酬還逃漏税,這跟那些住別墅者大肆違章搭建一樣令人痛恨。不能縱容娛樂影視界的不正風氣,2018年范冰冰“偷逃税”案,曾掀起行業税收整頓。如果這次查出鄭爽以身試法,那必然受到相應懲處。但罰了一個鄭爽,還有那麼多的明星,他們有沒有問題?范冰冰案才過去幾年,難道這風氣又捲土重來?

明星違違規取酬必須長效治理,因為法律追究一定會滯後,對“錢多多”的明星“罰錢式”懲處根本就沒用。一方面,必須提高其違法成本,讓他們真得“輸不起”;另一方面,還要加強日常監管,管理部門行政監管資源畢竟有限,還需調動行業自我監管能力,把一些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

秦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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