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古代書院是由著名學者私人創建或主持的一種教育組織和學術研究機構。書院始於唐、盛於宋,沿襲至元、明、清,在中國封建社會存在了1000多年,為中國古代教育史留下了一份珍貴遺產。
書院的名稱最早出現在唐代,起初是官方修書、校書和藏書的場所。據考,唐玄宗開元六年(718年),乾元院被改為麗正修書院,“書院”二字遂出現於史籍中。開元十三年(725年),麗正修書院更名為集賢殿書院,書院主管人員的職責是“掌刊輯古今之經籍,以辨明邦國之大典,而備顧問應對”,兼做皇帝的侍讀,“以質史籍疑義”。此外,唐代有些私人讀書講學之所,也稱為書院,如建在江西吉水縣的皇寮書院,由唐代通判劉慶霖創建講學;建在福建漳州府的松州書院,為唐代儒將陳元光之子陳珦的“講學處”,建在江西奉新縣的梧桐書院,為羅靜、羅簡講學之處……
書院的流行與興盛,出現於宋初。唐末五代時期,由於連年戰亂,官學廢弛,教育事業多賴私人講學維持,宋初的統治者仍在忙於軍事征討,無暇顧及興學設教,於是私人講學的書院遂得以進一步發展,形成影響極大、特點突出的教育機構。南宋時期著名理學家呂祖謙所撰的《白鹿洞書院記》記載:“國初斯民,新脱五季鋒鏑之厄,學者尚寡。海內向平,文風日起,儒生往往依山林,即閒曠以講授,大率多至數十百人。嵩陽、嶽麓、睢陽及是洞為尤著,天下所謂四書院者也。”宋初最著名的書院很多,這些書院一般是由私人隱居讀書發展為置田建屋,聚書收徒,從事講學活動。由於書院所選地點多在山林僻靜處,所以書院負責人亦即現代意義上的“院長”均被稱為“山長”,直至清末廢除科舉之後,書院改稱學校,山長的稱呼才被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