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江門禮樂鎮,一村民將孩子吊起來打的消息,引發網友關注。(5月28日 沸點新聞)
父母是孩子法定之監護人,面對犯錯誤的孩子,對其進行教育,既是法律賦予的權利,更是不可推卸的責任,本無可厚非;然而該父親將自己的孩子“扒掉褲子吊打”,顯然是打着教育孩子的旗號,侵犯到了孩子的人身權益。
長期以來,黃荊條下出好人,不打不成材,打罵彷彿本就是一種教育方式,面對犯了錯誤的孩子尤其是男孩,其父母或打、或罵,皆是為了孩子的成長;且在眾多成年人的記憶中,或多或少還殘存着被父母打罵的印記。
再説,孩子尚小,理解與認識能力有限,曉之以理,收效甚微,讓其吃點苦頭,有“切膚”之痛,往往能讓其產生畏懼,長記性,被迫“迷途知返”,不敢再犯類似錯誤;數次“錘鍊”,久而久之,也就形成了習慣。
扒掉褲子吊打男孩,為的是讓孩子健康成長,長大後有出息,能成為對社會有用之人,不去觸碰法律之紅線,並非故意傷害;最多也只能算作有些“偏激”,並無大妨。
然而冷靜思之,此教育方式不僅背離了時代文明要求,侵犯到了孩子的人身權益,還可能讓其留下成長陰影,影響其健康成長,更可能讓其“傳承”暴力,養成用暴力解決問題之不良習慣,從而危害社會與他人。
孩子不僅是家庭的希望,更是民族之未來。邁步新徵程,立足民族的長遠發展,教育孩子不僅不該放鬆,而且更需加強;為此作為孩子法定監護人的父母,理應與時俱進,堅守底線,更新觀念,告別“簡單粗暴”之教育方式。
一是要加強學習,掌握教育孩子的科學方法。今日之孩子已不同於往日之孩子了,為此年輕的家長,要認清形勢,切實加強學習,學習有關孩子保護之條款,學習與孩子交流、溝通之方法,提高認識水平,更新觀念,運用正確方式引領孩子成長。
二是要“善待”的錯誤,切不可用成人視角對待孩子的錯誤。現實中,面對孩子的錯誤,年輕父母之所以“暴跳如雷”,不惜“拳腳相加”,甚至“吊打”,毫無疑問原因在於用自己的思維方式對待孩子的錯誤。
其實,孩子犯下這樣、那樣的錯誤,從某種意義上講,乃是孩子成長路上的經驗教訓;所有磨難的經歷,都會成為寶貴的人生財富。為此,其父母要用孩子的視角去分析“來龍去脈、前因後果”,切不可操之過急,使用過激之手段。
三、法律要對如此教育方式説“不”。對孩子施以“暴力”,雖看似是父母“負責任”之表現,實則不僅是缺乏耐心與方法,而且還觸碰到了法律之底線;也應當對其進行警示,讓其明白“扒褲吊打孩子”是違法行為。
再過幾天,就是兒童節了,在全社會都在為孩子慶祝節日之際,望孩子的父母、社會,理解孩子的成長,為孩子的成長保好駕、護好航,切莫讓類似鬧劇再度上演了。
(尚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