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駐捷克大使館:所有中外籍乘客自捷克出發赴華最多隻能進行一次中轉
本文轉自【平安捷克】;
當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形勢依然嚴峻,國際旅行存在交叉感染風險。中國駐捷克大使館建議所有乘客全面評估疫情風險和出行成本,堅持“非必要、非緊急,不旅行 ”。如您確有必要赴華旅行,請您關注以下健康碼/健康狀況聲明書受理要求調整:
一、捷克目前無直飛赴華航班,所有中外籍乘客自捷克出發赴華最多隻能進行一次中轉 ,赴華乘客無論自駕、乘車還是乘坐航班前往第三國乘機赴華,均視為一次中轉。所有自捷克出發赴華乘客在向中國駐捷克大使館申領健康碼/健康狀況聲明書時,均應同時上傳完整的赴華行程單。
所有自捷克出發赴華乘客均應在捷克及中轉國分別進行“雙檢測”;憑出發前48小時內的“雙檢測”結果向中國駐捷克大使館申領健康碼/健康狀況聲明書;並在第二段行程登機前48小時內在中轉地當地檢測機構完成“雙檢測”並向中國駐中轉地使領館申領健康碼/健康狀況聲明書。請您務必在行前關注中國駐中轉地使領館官網有關最新公告 。對未在捷克進行“雙檢測”並且未在中國駐捷克大使館申領健康碼/健康狀況聲明書的,中國駐中轉地使領館將不為其審發健康碼/健康狀況聲明書。
二、根據《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八版)要求,除因接種新冠疫苗產生的IgM、IgG抗體陽性外,曾被確診患有新冠肺炎病史或雖未曾被確診但核酸檢測、IgM、IgG抗體檢測結果任一項為陽性者,應提供當地醫院出具的載有肺部CT或X光結果的診斷證明、兩次核酸檢測陰性(採樣時間至少間隔24小時)證明。當事人應如實申報病史及檢測情況。如屬上述情況,需進行14天隔離管理及健康狀況檢測,之後如檢測正常,並能提供登機前48小時內核酸和IgM抗體檢測複查結果,符合“雙陰”要求的,中國駐捷克大使館將為其審發健康碼/健康狀況聲明書。
三、確定乘機日期後,乘客應主動減少同外界接觸,儘量居家隔離,避免非必要出行,不參加羣體性聚集活動,不去人員密集場所聚會聚餐,避免交叉感染。完成“雙檢測”後,應繼續居家隔離,出行當天做好個人防護。如有身體不適,請及時就醫,並根據情況及時調整赴華行程安排。
四、所有檢測報告均需包含檢測人姓名、出生日期(非出生證號,捷語格式:日/月/年)、護照號 等基本信息,需清楚顯示採樣時間和檢測結果,需有醫生或者檢測機構的名稱、聯繫方式、簽字及蓋章。此外,核酸檢測報告必須含有RT-PCR等字樣;血清特異IgM抗體檢測必須由專業醫護人員通過靜脈血方式完成採樣,檢測報告必須同時含有血清(Serum,sérum)、IgM、靜脈血(Venous,Žilní,venózní)等字樣。
五、收到申請後,中國駐捷克大使館將嚴格審核所有提交材料,綜合考慮有關規定後審發健康碼/健康狀況聲明書,一般當天即會作出反饋,如晚間收到申請則順延至第二天早上反饋。乘機時請隨身攜帶健康碼/健康狀況聲明書、兩份檢測報告及疫苗接種證明(如有)以備查驗。
本通知上述要求定於2021年2月20日(含)起實施。
特此通知。感謝您對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中國駐捷克大使館
2021年2月18日
原標題:關於調整健康碼/健康狀況聲明書受理要求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