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食烹飪宜得法
飲食養生一定要講其烹飪方法。《金匱要略》説:“杏酪不熟傷人。”杏仁分甜杏仁和苦杏仁。苦杏仁有毒,尤其是苦杏仁的皮和尖裏面有苦杏仁甙和苦杏仁甙酶,它們會產生有毒的氫氰酸。所以杏仁酪如果釀製不得法,半生半熟,毒氣尚存,吃了就會損害身體。在《金匱要略》中,張仲景多次提出魚、肉、蔬菜等皆不可生食。《韓非子》指出原始人“茹毛飲血”“近水則食魚鱉螺蛤,未有火化,腥臊多害腸胃,以致疾病叢生。燧人氏出,教民熟食,民少疾病,大悦之。”所以熟食是人類飲食史上的一大進步。
現在很多人生吃魚肉果菜,有些營養學家也極力鼓吹生食的好處。須知現代衞生條件較好,養殖加工方法進步,生食也能夠保證符合衞生學標準,這是生食的不可動搖的前提條件。然而在古代社會,由於缺乏有效的衞生監管,未熟食物其安全性難以得到保證,故生食往往是不安全的。已故陳立夫先生在他的小冊子《我怎麼會活到一百歲》中,比較詳細地講了自己的養生之道,其中就有一條原則:“水不熟不飲,肉不熟不食”。近年來,人們吃未做熟的肉類出現了不少問題。醫聖《傷寒論》、《金匱要略》裏面講太陰病、少陰病、霍亂、腹痛、下利、嘔吐等病症,飲食不潔便是其重要原因之一。所以,我個人認為,食物還是做熟最安全,日常以熟食為宜。
飲食寒温應適宜
《靈樞·師傳》説:“食飲者,熱無灼灼,冷無滄滄。”意思是説,我們喝水、進食,温度不能太燙,也不能太冷,太燙太冷都會傷害身體。張仲景也講求這樣的飲食原則,他指出食物要冷熱適宜,不可過熱,亦不可過涼,否則可能損害健康,導致疾病。《金匱要略》説:“食冷物,冰人齒。”《傷寒論》和《金匱要略》中絕大多數的湯藥,在服法上,張仲景都指出要“適寒温”。適寒温就是使藥液不涼不燙,如此藥液的吸收才好,效果才好;如此便能保護胃氣,不致傷害胃氣。古代養生家指出,愛生者要注意“不以胃熱冷物,不以胃冷熱物”,也正是這個道理。
現在有些人説食物温度太高了不好,會灼傷食道黏膜,容易導致食道炎,甚至癌變。但他們卻不談冷飲不好。其實温度過低不僅會損傷食道黏膜,也會導致食道黏膜及黏膜下的血管收縮,有潛在的損害。
冷熱食物勿混吃
《金匱要略》説:“食熱物,勿飲冷水。”又説:“食肥肉及熱羹,不得飲冷水。”張仲景反對忽而熱食,忽而冷飲。《醫宗金鑑》的解釋甚好:“食肥肉熱羹,後繼飲冷水,冷熱相搏,膩膈不行,不腹痛吐利,必成痞變。慎之慎之。”古代養生家都講究食物冷熱調和,反對飲食冷熱相搏,而現代西方人常常如此飲食,冷熱雜進,似無大礙。今日中國城市之文明人,食肥肉熱羹而飲冷水者,亦常有之,不乏其事,似乎未見其害。但,眼前無害,日後得無害乎?
異常食物不可取
《金匱要略》説:“諸肉不幹,火灸不動,見水自動者,不可食之。肉中有朱點者,不可食之。六畜肉,熱血不斷者,不可食之。”這些文字反映的是一條十分重要的飲食原則,我們都應該記住,用醫聖的話講:“常須識之,勿令誤也。”這條原則就是:看起來不同尋常的食物,長得不同尋常的食物,味道不同尋常的食物,最好不要吃。
魯迅先生説“第一個吃螃蟹的人”是勇敢的,冒險精神可嘉。但我想,慶幸的是這第一個吃螃蟹的人,他吃的是螃蟹,他不是吃的有毒之物,否則他就不是勇敢,而是魯莽,是冒險。第一個吃螃蟹的人平安無事,第一個吃番茄的人亦平安無事,但或許第一個吃某種蘑菇的人會喪命。在沒有確保安全的情況下,以身試物,第一次吃某種不知是否可吃的東西,必定有人為此付出過慘痛的代價。
節制食量益健康
張仲景説:“飲食滋味,以養於生。”飲食能滋養臟腑,補充氣血,為生命之必需。然而每一個生命體對於飲食的需求量是有限的,任何食物都不是越多越好,若攝入量超過了身體的需要,便會對身體產生危害。“水能載舟,亦能覆舟。”張仲景在其論著中明確提出,善養生者,應該“服食節其冷熱、苦酸辛甘”,即在食物的性味方面進行節制,不可太過。
雖然仲景沒有直截了當地説養生應該節制食量,但在《傷寒雜病論》中卻存在一個明確的基本觀點:飲食過量將危害身體。《金匱要略》中有 “貪食,食多不消”語,便將食物不可過量的原則清楚地表達了出來。《傷寒論》中 “損谷則愈”的護理原則,也從另一個側面説明了節制食量對身體的益處。
另外,張仲景在談飲食養生時,還講到禮節情義。合禮節情義者,食之;不合禮節情義者,不要食。張仲景之仁心於此見焉。
來源:中國中醫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