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些事上可以允許孩子“自私”,家長別“裝大方”

小孩子有個特殊的時期,在這一階段,孩子會重複地使用“我”、“我的”這樣的詞語,動作方面可能伴隨攻擊行為,情緒上容易衝動,且不太容易控制。

爸媽大都會發覺,孩子在這階段裏,被要求分享,或者被指責。孩子的心裏會很受傷,對孩子來説傷害性很大。

小粒兩歲半了,她特別喜歡一個滑板,一直對它情有獨鍾。有一次,鄰居家的小孩看着小粒玩,心裏十分羨慕,也想要玩,但被小粒拒絕了。於是,鄰居小孩就央求爸爸,讓自己的爸爸去借。

鄰居小孩的爸爸開口了,小粒的爸爸礙於情面,只好去找小粒説情,“借給他玩吧,好不好,這叫分享,咱是乖寶貝,不能自私。”

可惜,小粒就是不聽話,説什麼都不肯借。小粒説,“老奶奶送我的,這是我的!我的,誰也不許動!”

小粒爸爸不清楚滑板的來歷,在爸爸眼裏,這就是一件小事。最終,小粒的爸爸惱羞成怒,覺得自己管不了孩子,很丟面子,就強行拿走了小粒的滑板,送給鄰居家小孩玩。

小粒去搶,非常生氣的爭奪,可卻被爸爸抱回了家。小粒那一天,哭了很久,爸爸怎麼哄都沒用,她還不停打爸爸。爸爸一生氣,就罵小粒“真小氣,不夠乖”。

這件事過後很長時間,小粒都不愛跟爸爸靠近,心裏很牴觸跟人分享東西,再也沒有了之前的可愛模樣。爸爸事後想想,他也很後悔,他覺得自己忽略了孩子的想法,忘了孩子在物權保護階段裏,不該教育孩子學分享。

兩歲半的孩子,進入了物權意識的敏感階段,在這段時間裏,孩子不分享真不是自私,而只是在通過確認物品的歸屬權,來確定他跟物品的關係。

爸媽亂給孩子貼“自私”的標籤,強迫孩子分享,或是家長自行“裝大方”,替孩子做決定,都是極不正確的行為,明顯是在毀娃。

在什麼事情上,可以允許孩子自私,家長不要強迫分享?

1 面對喜歡的東西,孩子有權選擇不分享

孩子的東西,有的來自於爸媽購買,有的來自於外人贈送。無論來自哪裏,都屬於孩子本身。面對自己的東西,孩子有權利選擇不分享。這個時候,家長採取強硬手段,強迫孩子去分享,就是對孩子的不尊重。

最理智的做法是,跟孩子溝通,孩子實在不樂意分享,就允許孩子偶爾的拒絕吧!

2 面對熊孩子時,不宜強迫孩子做分享

有的熊孩子,特別喜歡別人家的東西,但拿到了別人家的東西,又不知道珍惜,不會當作自己的東西去愛惜。這時候,如果家長鼓勵自家孩子,借出去玩具,或是把孩子很喜歡的東西,拿出去跟熊孩子分享,有可能這個物件會一去不復返,損失掉。

比如,有的孩子借出去玩具時,很完好,可被熊孩子忘在腦後,弄丟了。自家孩子就會很傷心,無法接受這種結局。

3面對美食誘惑,不強迫孩子分享

面對想吃的食物,孩子會有強烈的口欲,這點連成人都一樣,很難自控。在美食誘惑之下,孩子若狼吞虎嚥,家長可以不強迫孩子次次都做分享,偶爾可以允許孩子自私一點,獨自享受美食盛宴。畢竟,看着孩子很幸福地吃,家長也很享受。

這些事情上,允許孩子的“自私”行為,還應該注意什麼呢?

①無聊時,不故意逗樂孩子

有的家長自己無趣時,就拿孩子找樂子,逗孩子玩。比如,故意拿走孩子的東西,讓孩子着急,不停尋找。結果,孩子找不到,急得哇哇大哭,家長再抱起孩子,拿出藏的物品,哄着孩子樂呵。這種行為真的很傷害娃,娃的焦急崩潰都是真實地,孩子懂事後會討厭家長。

②拿走孩子的東西,必須經過孩子同意

有的媽媽會有這樣的疑問:“我花錢買的東西,連孩子都是我生的,我為什麼不能替孩子做主?”

其實,孩子的東西屬於孩子,家長強行拿走孩子的東西,而不經過孩子的許可,只會讓孩子身心受創傷,就算家長爭了一時的面子,結果也不會很開心。

畢竟,孩子傷心難過,家長會擔憂顧慮,兩敗俱傷的事情不如不做。給予孩子一份尊重,拿走孩子東西前,經過孩子的同意,才為上策。

總之,每個孩子都有很“自私”的時候,這是兒童心理發展的必然現象,家長給予理解和尊重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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