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和誰睡就和誰好”,錯過這一年齡,給再多的陪伴都不親

定稿:歐陽比文

能一直陪伴孩子成長,是所有媽媽的心中所願,但是在現實面前,許多媽媽會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與孩子暫時分離,把娃交給奶奶姥姥帶。

為了寬慰不捨的媽媽,老人常常會説,孩子小不懂事也沒記憶力,長大了照樣跟媽親,然而事實真的如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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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一定和媽親?奶奶陪睡後直喊“不要媽媽”

柳晴是一名小學老師,休完產假之後,就又回到了工作崗位,月子裏婆婆就從老家特意趕來,如今有老人的幫襯,柳晴才能脱開身好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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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她一開始還想着下班之後就可以和寶寶好好聯絡感情,但是真的忙起來才發現,自己最多能和孩子玩一會兒就非常疲憊寶,晚上睡覺時也沒法好好照顧,孩子好幾次都在夜裏着了涼。

最後柳晴終於不再強求,讓孩子跟着奶奶睡,這之後自己果然感覺輕鬆很多。然而她同時也慢慢發現,孩子和自己“不親了”。

不論遇到什麼事,寶寶第一個想到的都是奶奶,對於媽媽,更像看待一個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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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寶三歲時,婆婆回了老家幾天,孩子天天晚上哭着找奶奶,聽着寶寶一聲聲喊着“要奶奶不要媽媽”,柳晴心裏很不好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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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寶的情感依戀對象並不特指媽媽,而是養育者

在大家的印象中,孩子和自己的媽媽最親近是無可厚非的,每次看到媽媽和孩子的熱乎勁兒,旁人往往都會感慨一聲:“到底還是親媽好。”

但是如果一個媽媽從小就沒有給予孩子足夠的照顧,孩子還會和媽媽有着與生俱來的親近嗎?答案的當然是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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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寶寶的情感依戀對象並不是特定指媽媽,而是養育者,只不過絕大多數的撫養者都是媽媽,才會給人“孩子和媽親”的印象。

依戀是嬰兒與主要撫養者(通常是母親)之間的最初的社會性聯結,也是情感社會化的重要標誌。

如果一個孩子不能從母親這裏獲得足夠的關心、關注與互動,與媽媽的依戀關係就會削弱。而陪睡是依戀關係養成中非常重要的一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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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人陪睡,對孩子性格的影響也不同

1. 媽媽陪睡

由媽媽陪伴孩子入睡,是最理想的陪伴模式。睡前是兒童精神放鬆,思維也較為活躍,此時的陪伴對於依戀關係的形成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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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哺乳、撫養關係的提前建立,媽媽通常是孩子最親近的人,由媽媽親自照顧寶寶的飲食起居有助於強化親子關係,孩子也能得到最妥帖的照顧。

2. 奶奶姥姥陪睡

專家認為,依戀關係是所有親密關係的原型,包括成年後所有的生理與心理能力。

奶奶姥姥雖然能給孩子充分的照料和親情,但是母親的角色卻是誰都代替不了的。常年由長輩陪睡的孩子,在衣食上可能會得到很好的照料,但對於性格的養成並無益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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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奶奶姥姥帶給了孩子充足的愛,孩子很可能會將依戀關係轉移到他們身上,從而出現與媽媽不親的現象。

3. 保姆陪睡

19世紀,精神分析學家勒內·施皮茨曾以一羣無法被媽媽長期照顧的嬰兒為研究對象,分析陪伴對嬰兒行為的影響。

在媽媽離開之後,嬰兒通常還能保持幾天的正常活動,但是在交給護士照料一段時間後,幾乎所有嬰兒都出現了反應遲鈍、情緒驚恐的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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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孩子交給沒有血緣的人來照料,保姆女傭等人員屬於因僱傭關係履行義務,無法滿足嬰兒的情感需求,在幼兒時期沒有與撫養者建立親密關係的嬰兒,長大後將更為敏感、自卑、缺乏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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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孩子和自己親,兩歲之前最適合培養感情

8個月之前誰餵養和誰親

母乳的媽媽在與寶寶建立親密關係這方面有天然的優勢,在哺乳之後和寶寶一起活動,一起入睡,才能將最初的餵養關係轉化為依戀關係。

但因為孩子此時沒有具體意識,如果一開始被剝奪了與母親接觸的權利,對於“媽媽”,他並不會留存太多的印象,只要是經常與他互動,能提供食物與照顧,就會被孩子視為撫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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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個月~2歲誰照顧的多和誰親

情感關係的建立主要由體膚接觸、情感展示、行為表現和語言刺激幾個方面決定。

如果是媽媽和長輩共同撫養,誰給予的關注與互動越多,誰就會被孩子視為主要撫養者。而睡前這段時間無疑是培養感情的關鍵時期。

此時的孩子已經能明確認知誰是自己最親的人,如果將某一人視為主要撫養人,對其他人的存在就可有可無。想要讓孩子和誰更親近,陪伴入睡是一枚舉足輕重的砝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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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歲是關係調整的關鍵期

上幼兒園以後的孩子逐漸有了自己的思維活動,,依戀關係基本建立完成,再怎麼補救效果都不會立竿見影。

兒童心理學家鮑爾比説:“錯過孩子建立依戀對象期,如果推遲到2歲以後,再好的母親撫養都沒有用了。''

因此想要和孩子建立親情的爸爸媽媽,最好在兩歲之前就參與孩子的日常生活,與孩子進行更多互動,這樣形成的依戀關係才是穩定而持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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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果媽媽叮囑:睡前給孩子清潔身體、講故事、做遊戲甚至只是聊聊天,對孩子來説都是高質量的陪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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