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種新冠疫苗
是每一個公民應盡的責任和義務。
但是有部分人員因身體等原因,
不適宜接種。
為了方便該羣體,
南昌市各縣區均增加了
開具“新冠疫苗接種禁忌證明”服務!
關於出具“接種新冠疫苗禁忌證明”
有關事宜的説明
什麼時候可以辦理?
辦理工作自7月19日開始;
辦理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辦理要帶什麼材料?
開具“新冠疫苗接種禁忌證明”時須帶好本人身份證、以往就醫的病歷、出院小結、疾病證明等資料。
如果行動不便或在住院怎麼辦?
行動不便者,可委託親屬代辦,但必須有本人身份證、既往就醫的相關病歷、診斷材料等。
哪些單位可以辦理“新冠疫苗接種禁忌證明”?
各縣區將根據轄區醫療機構和接種單位的分佈情況,確定辦理禁忌證明的單位, 詳情見下表:
(可直接點擊上圖,放大查看!)
↑↑↑特別注意:
本證明需由醫生根據申領人的身體狀況和臨牀資料判斷做出結論,須有醫生簽名。並加蓋接種單位或醫院的公章方才有效。
來源:南昌疾控
【來源:南昌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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