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光明網
中國醫藥報報道,《兒童化妝品監督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第三條將兒童化妝品定義為適用於年齡在12歲以下(含12歲)兒童,具有清潔、保濕、爽身、防曬等功效的化妝品;第二十一條明確兒童牙膏參照該規定進行管理。
根據國家標準《口腔清潔護理用品分類和術語》,兒童牙膏是指以兒童為目標的消費羣體,在原料、產品、標識方面符合相關規定的牙膏。與成人牙膏相比,市場上銷售的兒童牙膏通常色彩更鮮豔,外包裝更豐富,有時還會搭配一些小玩具一同出售;口感包括蘋果、草莓、水蜜桃、香草、香蕉、葡萄等多種果味;功效宣稱包括健齒、固齒、護理、防蛀、防齲齒等;常見成分有氟、益生菌、木糖醇等。此外,市場上的兒童牙膏還被商家細分為嬰兒乳牙期牙膏、幼兒牙膏等。
果味牙膏不可食用
有水果香味的牙膏在兒童牙膏市場佔有率很高。水果香味主要來自牙膏中添加的各種水果香精,味道很受兒童喜歡,增加了兒童尤其是幼兒刷牙的興趣和依從性。6歲以下的兒童吞嚥反射能力較弱,在刷牙時容易誤吞牙膏,而水果香味誘人,成為兒童主動吞嚥牙膏的重要誘因。目前市場上有標識為“原料天然可吞嚥”的牙膏,但是牙膏畢竟不是食品,其水果香味多數來源於香精,而不是真正的水果,如果用量過大或長時間攝入牙膏中的香精,不僅會影響兒童味覺的正常發育,還有可能刺激兒童呼吸道或消化道,具有一定的健康隱患。
需要注意的是,《規定》首次提出,兒童化妝品不得宣稱“食品級”“可食用”,因此今後兒童牙膏將不再允許標註“可吞嚥”“可食用”等字樣。家長在為兒童購買牙膏時也應避免此類產品,並告知兒童尤其是幼兒,不要主動吞嚥果味牙膏。
避免使用含特殊成分的產品
無特殊香味、泡沫少的兒童牙膏是最佳選擇。牙膏泡沫的多少取決於其含皂量的高低,多泡牙膏含皂量通常在18%以上,皂質在口腔唾液中容易分解成苛性鹼或酯酸,會刺激口腔黏膜,因此兒童最好使用無泡沫或者泡沫較少的牙膏。另外,藥物類牙膏中的生物鹼和刺激性物質可能會損害兒童口腔黏膜,使牙齦、口腔、舌頭、口唇、咽喉等處發炎,兒童也不宜使用。
兒童使用的牙膏最好避免含有香精色素、苯甲酸酯類防腐劑、月桂醇硫酸酯鈉等成分。苯甲酸酯類防腐劑具有雌激素活性,可能會干擾兒童體內的激素平衡;月桂醇硫酸酯鈉可能會導致一些年紀小的兒童出現口腔潰瘍、口乾、過敏等不良反應。應儘量選擇使用天然木糖醇或甜葉菊等天然甜味劑,而非使用含阿斯巴甜、糖精鈉等人造甜味劑的兒童牙膏。同時,可以採用幾種牙膏輪流交替使用的方法,有效避免同一物質長期累積帶來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