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夫妻離婚時,孩子歸誰撫養比較好,這樣對孩子有好處

由 長孫秀芬 發佈於 健康

我們都希望婚姻中的兩個人幸福,能夠從開始相伴到白頭,可是現實情況很不樂觀,現在離婚率越來越多,甚至在一些地方離婚的人比結婚的人還多。雖然人們不願意談及離婚,但是當離婚來臨的時候,還是不得不去面對。

如果只是兩個人,離婚處理起來相對比較容易,兩個人通過協商平和的分手,然後各自追求自己的幸福。但是很多時候,夫妻雙方都有自己的孩子,離婚的時候雖然孩子最無辜,不過還是要面對這個現實。離婚的時候,孩子交給誰撫養更合適,會對孩子的發展更加有利,這是一個棘手的問題。

夫妻離婚時候,把握住這幾個核心問題,孩子以後的成長會相對比較健康:

1、孩子和父母哪方感情深,由其撫養

小孩子特別的脆弱,缺乏安全感。父母雙方儘量不要離婚,離婚對孩子的影響很大,但是如果雙方到了無法維持的地方,離婚可能成為唯一的選擇。在孩子的歸屬上面,孩子不得不面臨兩難的選擇。這個時候,孩子年齡還比較小,對父母其中一方更有依賴性。

這個時候,離婚的時候,儘可能考慮孩子的感受,孩子對誰的情感深,儘量由誰撫養孩子。

要不然孩子年紀輕輕就要忍受情感上的傷害,以後成長的道路上,會產生不安全感。由孩子感情比較深的一方撫養,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父母離婚造成的傷害。

2、父母哪方經濟條件好,儘量由其撫養

孩子對父母雙方都很有感情,都有很強的依賴性。如果出現這種情況,夫妻雙方離婚的時候,要考慮雙方的經濟實力。隨着社會的發展,衣食住行的開銷也越來越大,這是一筆不小的開銷。尤其是孩子的教育,想讓孩子接受優質的教育,是需要有一定的經濟基礎作為後盾。

如果是這種情況,從孩子的長遠發展考慮,還是儘量讓經濟基礎好的一方撫養孩子。這種選擇雖然不是十全十美的選擇,但是也是可以接受的最優選擇。孩子在成長的道路上沒有了後顧之憂,對孩子發展會比較有利。

3、父母哪方陪伴孩子時間長,由其撫養

再好的優越條件,也代替不了小時候對孩子的陪伴,父母對孩子的陪伴會讓孩子感受到愛意,會讓孩子在快樂的環境中茁壯成長。父母雙方,因為生活環境的不同,空閒的時間多少不同,尤其是有些人因為工作原因常年在外地,一年也很難在家幾天。

父母既然選擇離婚,儘量不要給孩子造成二次傷害。離婚的時候,如果父母雙方都很愛孩子,經濟基礎都差不多,這個時候誰工作相對自由,有足夠的時間陪伴孩子,可以考慮撫養孩子。

夫妻離婚對孩子影響很大,如果感情可以修復,儘可能不要選擇離婚。如果選擇了離婚,儘可能考慮周全,讓雙方的孩子受到的傷害降到最低,讓孩子能夠茁壯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