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玫瑾教授舉過這樣兩個對比的例子,也很貼切:
“男孩三四歲跟你鬧,這孩子鬧吧,他能怎麼跟你鬧?大不了在地下打滾。但是等他十四歲了,這個孩子還會跟你鬧,他會怎麼跟你鬧?第一,他離家出走;第二,他跳樓自殺,還有服毒自殺。”
我認識一位朋友她叫麗麗,麗麗的孩子脾氣非常差,一有不順着他心意的事情就開始大吵大鬧,麗麗總覺得孩子還小,長大以後自然就改正了,也沒有忍心管束孩子的行為,一家人對這個孩子也是十分的溺愛。
等到孩子長大以後,不僅沒有和麗麗家人想的一樣,反而孩子小時候的小錯誤成了惡性循環不斷放大,在學校中頂撞老師,不遵守紀律。
家人這時終於意識到了事情的嚴重性,可是孩子正處於青春期的叛逆,所以誰的話都不聽,一次還動手打了麗麗……
0-3歲是孩子性格形成的時期,很多因素會對孩子的性格產生影響。
老一輩人經常説:三歲看老,七歲看小。
3-6歲是孩子性格形成的關鍵期,作為合格的父母,這時要學習科學育兒的知識,引導孩子身心健康成長!
孩子在3-6歲這個階段,對事物的認識和理解能力增強,求知慾也特別強,有了自我意識。所以説這個階段是孩子性格形成的關鍵期。
如果家長採取了錯誤的教育方式,就會影響孩子的性格養成。
李玫瑾教授曾説,孩子有這4個行為時別慣着,該打就要打,長大再改就難了。
那麼是哪4個行為呢?在孩子2歲過後,就會進入他們人生中第一個“叛逆期”了,他們會經常發脾氣、摔東西。
孩子摔東西,是對不滿的一種表達,這樣的表達方式是因為孩子語言的表達能力欠缺,習慣於用動作來表達自己的想法。
這時,家長儘量不要用“打罵”的教育方式來處理,試着先讓孩子的情緒穩定下來,再讓孩子明白這樣做是不對的,這樣孩子也更容易接受。
- 得不到目的就威脅
在叛逆期的孩子生氣時摔東西的性格沒有得到改正,發展到3歲後,會向父母提出各種要求,父母拒絕了,通常會演變成威脅父母。
對於孩子的一些要求,家長可以滿足,但不要一味的妥協,那樣孩子就會“得寸進尺”,給孩子養成壞習慣。
其實父母最怕的就是“出門哭鬧娃”,因為孩子摸準了想要什麼就必須買,只要不買就開始哭鬧,威脅。
像:“如果父母不給我買這個玩具,我就趴在地上不起來,直到爸爸媽媽給我買為止!”
如果孩子用哭鬧威脅家長時,家長可以採取冷處理的方式,孩子越是無理的哭鬧,就越是不滿足他。逐漸孩子知道了威脅是沒用的,也就不再哭鬧威脅了。
- 不尊重大人
有不少孩子都是爺爺奶奶帶大的,而家裏的老人和父母的教育自然會有偏差,老人更加容易溺愛孩子。有什麼好吃的、好玩的都會給孩子。
但是長時間下去,孩子就會養成驕縱的性格,稍微有點不順心的事情,就會向大人動手,做出不尊重大人的行為。
遇到這種情況,家長一定要及時糾正孩子,把他這種性格扼殺在“搖籃”中。
比如寶寶愛用勺子敲碗,這就是很不規矩的行為。家長這時就可以告訴孩子用勺子敲碗不僅很吵,而且很影響其他人,這是不禮貌的行為,寶寶不可以這麼做。
我們經常説“無規矩不成方圓”,家長一定要言傳身教,教會孩子最基本上的禮儀和規矩,要是你的孩子不懂規矩,不管是現在還是長大後進入到社會,都會被排斥的。
如果你家的孩子有這4個“毛病”千萬別慣着,該打就得打,只有糾正“壞習慣”,孩子才能健康快樂地成長。
孩子的一些壞毛病都是在成長過程中形成的,而孩子會長成什麼樣,有什麼樣的性格,有什麼樣的壞習慣都與父母的培養教育脱離不了關係,因此,儘早給孩子立規矩,以培養孩子的好性格好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