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在孩子6歲前,父母就該給孩子立好5個規矩,少一個將來再難管教

由 由振山 發佈於 健康

每個人走在這個社會上,都要守規矩,經常違反規矩就容易被這個社會所淘汰,對於孩子而言也是一樣。然而有很多家長並沒有意識到這一點,他們認為孩子還小,什麼也不懂,沒必要對孩子如此嚴格。

有些家長即便是面對孩子的惡語相向,也只是淡淡地説一句童言無忌草草了事。難道不給孩子立規矩,就是愛孩子的方式嗎?恰恰相反,這樣的做法反而會把孩子推向另一個深淵,將來更容易吃虧。

在孩子6歲以前,父母應該立好這5個規矩

著名的教育專家李玫瑾曾經説過,在孩子6歲以前必須要給孩子立規矩,那為什麼一定要在6歲以前呢?這是由於孩子在6歲以後,就會形成自己獨有的思維方式,有了自己的想法以後,再想給孩子立規矩恐怕就沒那麼容易了,甚至還會遭到孩子的抗議。

1、?不能説謊,要為自己負責

我們每個人小的時候都曾經犯過各種錯誤,甚至我們可能會為了逃避犯錯的懲罰,向他人説謊。對於孩子而言,犯錯並不可怕,説謊也不可怕,最可怕的是沒有人告訴孩子説謊是不對的。

當孩子通過説謊逃避了責任,獲得了好處之後,孩子就會認為説謊是對的,是有利於自己的事。因此,我們要告訴孩子,不能説謊,應該為自己做的事負責任。

2、?暴力不能解決問題

我們會發現,小孩子在生氣發脾氣的時候,總是喜歡用手抓人和用腳踢人,這是由於孩子的天性使然。在人類的歷史長河中,無時無刻不充斥在戰火之中,就足以證明人類兇殘的本性。因此,我們要從小教育孩子,不能使用暴力來解決問題。

3、?不能拿別人的東西

當孩子喜歡一樣東西的時候,本能的反應就是將其據為己有。這是由於孩子沒有形成自己的物權意識,不明白不屬於自己的東西不能拿的道理。父母應該培養孩子的物權意識,讓孩子知道什麼是自己的,什麼是別人的,不能隨便拿別人的東西。

4、?生活要自理

對於孩子自理能力的培養,在孩子三歲以前就應該做好了。因為孩子三歲以後就要上幼兒園,如果缺乏自理能力,是會被幼兒園勸退的。因此留給父母的時間很緊迫,應該儘早地培養孩子一些簡單的,生活上的自理能力。

5、?教會孩子注意場合

在不同的場合,我們應該教會孩子不同的規矩。例如在圖書館內,孩子不能夠大聲喧譁,在電梯內,不能夠亂按按鈕,蹦蹦跳跳。再比如在路上遇到了老師,這也算是一種場合,我們就應該告訴孩子要懂禮貌。這些都是父母應該給孩子立下的規矩。

孩子的教育不能亡羊補牢,一旦錯過立規矩的最好機會,孩子在將來就很可能會吃虧。在剛開始給孩子立規矩,是對孩子很殘忍的一件事,因為你需要對孩子的某些行為説不。但經過一段時間之後,孩子就會逐漸適應,並開始按照規矩做事。

很多家長覺得立規矩是一件很難的事,因為擔心有些規矩孩子不能夠理解。其實孩子在很小的時候,確實是很難理解這些規矩的意義的。然而也正因如此,家長完全不必擔心孩子會不守規矩。相反,當孩子產生自我意識,能夠理解的時候,反而會更難給孩子立規矩了。

立規矩,其實就是讓孩子剋制本性的事,如果父母不給孩子立規矩,任其自由發展,等將來家長醒悟過來,就再難管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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