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題:浙江女子持美國“綠卡”欲回村分土地補償費 法院不予支持
浙江樂清市一女子遠嫁美國,獲在美永久居留權,而在國內仍留有户籍。女子户籍所在村出讓土地,村委會將出讓金分配給村集體成員,但不含該女子,雙方發生糾紛。樂清法院柳市法庭日前一審宣判該案,不予支持該女子訴求。
持美綠卡回村分地 還真夠不要臉的
該女子姓陳,樂清北白象某村人。2005年,陳某與居住在美國的一華僑結婚而旅居美國,2006年取得美國永久居留權,而陳某户籍尚在該村,且為農業户口,期間偶有回鄉探親、經商。
陳某所在的村於2010年初出讓兩塊土地,出讓金於當年到位。村委會決定將出讓金髮放給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村委會認為陳某不符合分配方案條件,遂不給予陳某發放土地補償款,雙方為此發生糾紛。
陳某於2014年12月向樂清市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裁決認為村委會應給付陳某土地補償款8萬元。村委會不服該裁決而提起訴訟。
法院經審理認為,土地補償費方案應當給予已經具有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主體應有的份額。但本案陳某僅户籍登記在原告村,已與在美華僑結婚,生活在美國,且取得美國永久居留權,並在美國享有了該國與其永久居留權相符的相關權益。此外,陳某沒有在該村從事土地承包經營生產活動,且陳某也不能提供證據證明其已經參與村一、二輪土地承包的事實。
樂清法院柳市法庭最終判決,原告村村民委員會不予支付陳某土地補償款8萬元。
江左閒人啊 [網易北京市海淀區網友]:居然還在乎這點錢
WoRi1 [網易陝西省寶雞市網友]:這臉皮也真夠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