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題:司機撞死2名孕婦判4年 死者家屬:還有人性嗎
36歲的司機駕駛半掛車違規行駛在六環路小客車車道里,在前方因堵車減速時,梁某雖然踩了剎車但是已經來不及,導致7輛車相撞,造成其中一輛小轎車 內3人當場死亡一人受傷,死者中有2名孕婦(本報此前連續報道)。記者上午獲悉,通州法院一審以交通肇事罪,判處梁某有期徒刑4年6個月。在此前的庭審 中,梁某曾表示認罪希望輕判,而旁聽的死者家屬堅決不同意,欲衝過去打梁某被法警攔住。
法院查明,2015年11月10日17時10分許,36歲的梁某駕駛重型半掛牽引車,沿小 客車專用車道行駛至通州區六環路外環,與前方同向行駛的39歲的齊某駕駛的小轎車(內乘王某某、馬某、李某)尾部相撞,致該小轎車前方同向行駛的袁某所駕 的重型半掛牽引車、童某駕駛的小型轎車、李某駕駛的小型客車、苗某駕駛的重型廂式貨車、蔣某駕駛的小型客車依次相撞。(法制晚報微信公號 ID:fzwb_52165216)
本次事故共造成7車相撞,其中一輛車上的4名乘客中,有3人死亡,3人中包括司機和兩名坐在後座的女乘客,2名女乘客都是孕婦。
通州交通隊的事故認定書顯示,梁某在該事故中負主要責任,袁某負次要責任。
在法庭上,梁某表示認罪,希望法院從輕處理。聽到此,坐在旁聽席上死者家屬中一名年輕男子 大聲罵着欲衝過去打梁某,被法警阻攔,“人被撞死了,到現在連一個道歉都沒有,還想從輕處理,你還有人性嗎!”該男子大聲喊着,“從輕處理我們堅決不同 意!”其餘被害人家屬説。(法制晚報微信公號ID:fzwb_52165216)
法院認為,梁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忽視交通安全,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三 人死亡、多車損壞等後果,負主要責任,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且情節特別惡劣,依法應予懲處。梁某自動投案,如實供述所犯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從輕處 罰。梁某無犯罪記錄,在事故發生後參與搶救傷者,當庭認罪、悔罪,依法可以酌情從輕處罰。最終法院作出上述判決。
泰山青峯劍客[北京海淀]
三條人命還能從輕發落,其中還有兩名孕婦,麻了隔壁,法官腦子是不是進屎了?
fjzzzp澤[福建漳州]
這思路和方法有望全國實施!!
蒲公英5533707921[湖北武漢]
感覺判決太輕了,不知道法官為什麼這麼判!如果是他們的親人呢!
落入凡間的俗人[湖北武漢]弄死4個,一句自己投案認罪就可以輕判,殺了人的也是這樣,哎
乘風的鳥兒[遼寧盤錦]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前有先例的,一個轎車撞了四五輛停着的車,並把其中的幾人撞死,後來判的是無期。若是按交通事故判,怎麼也不可能判無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