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瓣一刻:一直在告別 最後的編輯手記

  想寫一篇編輯手記已經很久了,我想寫一寫投稿的小故事,那些你以為投稿石沉大海的真相;我想寫一寫我想要記住的作者們;想寫每次送審時楊小果那些讓人又想哭又想笑的犀利評語;想寫一些好文章背後修改的經歷;想記錄一些我覺得很好,但最後沒過審的稿子。但,沒想到真待動筆,已經到了最後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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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説實話,從我來到這本雜誌開始,我就無數次幻想過告別的場景,但沒有一種,是現在這樣的。

  我花了一週的時間,來接受這個事實:我終於要和這本我從14歲就開始看的雜誌,説再見了。我很難找到有人來分享這樣的心情,別人可能是惋惜,感嘆,難過;也可能是解脱。而我需要在混亂和精疲力盡中,分出一點心思來照顧藏在心底的傷心和悲哀。

  已經不想説任何情懷的時候,我還是想在安靜的夜晚,以私人的形式,來好好告個別。因為我很怕,等到了真正告別的那一天,我已經什麼都寫不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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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實,我在來這本雜誌的第一天,我就決定,要做到它停刊的那一天。這話聽上去很蕩氣迴腸,但其實是一種明知結果的執念。

  我最初知道這本雜誌的場景總是在這段日子裏浮現。那是初二的時候,從《青年文摘》紅版上,看到一篇讓我下決心去定《女報時尚》的文章。文章名字我已經不記得了,但我記得裏面寫的是秋天,落了很多梧桐葉的山路上,女主的鞋踩在葉子上面發出乾躁的脆響。那時我同時訂了很多雜誌,《童話大王》,《萌芽》,《兒童文學》,但我沒有想到,在我和那些雜誌一一告別之後,最後唯一一本工作後都還在買的雜誌,就只剩下了這一本。

  我對雜誌的執念是很深的。我記得《兒童文學》封底印的宣傳語是:適合9-99歲的人羣。於是我在初中的時候暗暗下決心,要把這本雜誌訂到99歲。上大學之後我媽不再給我訂雜誌,我就每期自己買,像收藏癖一樣集齊每一期。直到我意識到,我桌上已經堆了十本《兒童文學》沒有翻過時,我知道我必須要和它説再見了。

  相比起來,《女報時尚》的生命力要持續得更久些。我還記得大學時每次買到時,覺得上洗手間都精神通暢的感覺。那時還不流行上洗手間玩手機,於是《女報時尚》就成了最佳選擇。每月拿到我都捨不得看完。直到現在,我都覺得,捨不得看完是評價一本雜誌最好的感覺。而一本雜誌拿到手,讓你有看不完的負擔時,就是快要説再見的時候了。

  一本雜誌的氣數,讀者是會感受到的。事實上,在我真正投簡歷給《女報時尚》時,我已經有一年沒有買過這本雜誌了。我對它的記憶停留在研究生時期,報刊亭的阿姨到貨就向我招手的印象裏,她説這本雜誌小眾,是為我才進貨的。為了回報她的盛情,我一直買到了研究生畢業。

  比起“夢想”,我覺得初心的力量是更強的。我從未正而八經的把到《女報時尚》工作作為一個願望,因為一直對我來説,愛好是愛好,工作是工作,把愛好作為工作,未免太縱容自己了。我記得我在接到主任打來的面臨電話時,我在30多樓的陽台上,幾乎感到戰慄的感覺。我赤腳坐在瓷磚上,背靠着落地窗,那種激動不是因為夢想將要實現,而是我離它這麼近,但是我很可能要選擇和它擦肩而過。

  我幾乎是帶着粉絲參觀的心態去面試的,那是一次極為愉快的談話,主任問我最喜歡的文章和作者,然後我們進行了跨度十年的回憶。後來工作之後, 我的記憶簡直可以無縫連接,作為一個剛到的編輯,在主任問這個專題有沒有做過的時候,我甚至可以作為一個資料庫似的存在。

  在最初的一週裏,我一直為我的快樂而感到負罪。當時我手上還有另一個在企業做文案的offer,相比起這邊低到讓人不敢相信的基本工資,看起來要靠譜許多。我那時還沒有自信能靠稿費養活自己。後來是我的家人替我拍的板:那份企業的工作,會把你的文字寫壞的。人要做你擅長的事,不要只看到眼前的利益,不要太短視。

  我至今對我家人有着感激,他們承擔了我選擇的風險,並且讓我覺得這是正確的事。

  *

  真正成為編輯的第一個月,我哭過一次。

  是在我交了第一篇“我是誰”的欄目,主任給我講稿子的時候。我覺得不到女報的人,是不能體會這裏對稿子有多麼刻薄而毫不留情的評語。那是最能擊中寫作者自尊的表達方式,穩,準,狠。我在一個稿子改六遍的鍛鍊中,漸漸對此習以為常,取代淚點的是怒氣值。楊小果的審稿單能用短短的幾個字迅速的激起人的怒氣,當然它同時也很精彩,在後來編輯之前往往相互交換審稿單互相取樂,在事不關己的時候,你是會為那字跡好看而大氣的評論拍案叫絕的。

  雖然我並不喜歡刻薄的表達方式,但必須要説,光是實話就已經讓人難以承受了。所以,每當有斃稿的作者追着要評價指點時,我的os是,我敢説,你敢聽嗎。

  沒有經過摔鍵盤生氣又回來老老實實改稿的過程,是不會成為老作者的。沒有磨個三四遍的耐心,是不會成為好作者的。

  我在《女報時尚》也許是史上最快成為主力編輯的人。我在第一個月就上了“平星而論”的稿子,就是那篇《陳意涵 靈魂的重量是21克》。我記得當時的同事對着我説,天吶你居然第一個月就上了平星,平星呢。如果劃分難度的話,這個欄目的難度大概是最高的那一檔。

  但也像楊小果在某次開會時説的一樣,這變相的證明,《女報時尚》沒有以前好了。如果是以前,像簡潔和徐歡歡是不可能這麼快成為主力的,至少是要做一兩年的冷板凳的。有才如薇卡,都經過了漫長的冷板凳時期。

  讀者是知道一本雜誌的氣數的,編輯更加知道。但是成為編輯後,我無法再像以前一樣,在小組裏看到“現在的女報我只看三分之一”這樣的貼子感到贊同。因為我知道,在發表渠道越來越多,作者寫什麼都有看,越來越不願意改文章的時候,我們一篇稿子後面要做多少功課,要過楊小果的那關是有多難。

  我無法責備這個時代,有了公號的作者都很少再給我稿子,出了書的作者也慢慢不再給稿子,有名的作者也不願意反反覆覆改稿子。於是夾縫裏求生,盡其所能罷了。

  *

  我一直覺得,我在這本雜誌的時間裏,已經足夠努力足夠忙碌了。因為我早早的就知道,我在這裏的文章,是寫一篇少一篇,我在這裏的日子,是過一天少一天。

  但真到了最後,還是覺得有很多遺憾。

  我想寫【一個人和一座城】,想寫寫我的家鄉小城,開頭我都想好了,用卡爾維諾《看不見的城市》的那句話;我想寫【滾滾紅塵】,想寫寫發生在重慶小城,三峽大壩建立前後的故事,我把《江城》看了半本,把鉑金戒指的梗和岑桑討論了一次又一次;我想寫【成長】,我剛來的時候擔心自己的故事很快被挖完,但後來我才知道,我的青春在這裏還沒被寫掉萬一;我想自己寫篇【在閲讀】,也許《離別的聲音》就很合適。

  但是,都沒有,也都來不及了。雖然我很想好好送它走。

  就像我之前在日誌裏寫的,

  年輕的時候,覺得告別是有具體的形態的,是不斷後退的公車,是充滿儀式感的紀念,是滿腔話語準備好之後的送別。但其實不是的,告別只是一念之 間,泄一口氣,懶得動一下筆,時間和念頭就被身邊洶湧的雜事淹沒了。

  *

  在上一家雜誌社時,我覺得最難告別的的是作者。這次寫到這裏,心情很平靜,記憶卻很清晰。

  我記得我第一篇送稿的作者,寫的是一個紙飛機的故事。雖然沒有過稿,但我記得我找到它感覺對了的欣喜。

  我記得我第一篇得到楊小果“很好”評價的稿子,是成長欄目的漢西二路,那個作者後來寫的都沒有過稿,但這篇真的是讓人驚豔,那種原始生猛的氣息和新鮮感,讓人有了希望。

  給我稿子最多的是岑桑,補稿,趕稿,救急,我已經記不清她幫我救了多少火。我最初喜歡她的《山城再無半點星光》,我喜歡她的滾滾紅塵,《不要打擾桐先生》是我收到的小巔峯。就是這樣的作者,她在我斃稿斃到煩躁時安慰我,“我每次都是把自己當成一個新作者在寫稿”。我喜歡她老式的QQ表情,喜歡她和我分享寫作的小技巧,我喜歡她對稿費從容的心態,我甚至喜歡她的錯別字。

  然後是章青定,她和claire是我從徐歡歡手上接收的作者。章青定第一篇上稿的文章叫《唐僧終究往西去》,claire的代表作叫不要在動物園裏如何如何,所以很長一段時間,我和徐歡歡指代她倆用的是“唐僧”和“動物園”。章青定是每一次稿子都讓我覺得當編輯真好的作者,她的細節,情節,文筆,細緻成熟到感人的地步。她和claire不愧是徐歡歡帶出來的作者,上線交稿,其餘時候安靜得挖地三尺都找不到,省心到讓人想哭的地步。只有一次我和她有過深談,我才知道這表面的酷帥之的有着多少自我否定和糾結。自己看樣稿,自己比對,自己分析問題,自己斃稿,然後才拿出一篇放到我面前。而不是像一些連約稿函都沒有看清的人,就急吼吼的跑來問我的問題到底在哪裏。我恨不得她多打擾我一些,但她願意自苦。

  還有葉無雙。我很高興在我手上她終於上了稿。她是讓我斃稿最不會有壓力的作者,每週三篇的勤奮,努力,卻懂分寸,那篇《當一艘船沉在海底》最終上稿時,我和她一樣激動。

  儘管我腦子裏還有很多名字,比如有鹿,我看她的長篇《我29歲的夏天》時,完全沒有想到有一天我會約她的稿,並且一聊起來就沒完。還有沈熹微,賀朗年,陸小寒,於人卓,蘑菇君這樣的老作者,我也沒想到我們有一天能有這樣的交集,那是一種穿越時空傳奇感之後平凡的相識。

  而此刻我已頭痛欲裂,豆瓣沒有草稿功能,只能在這裏結束。

  希望這個告別還算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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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輕的時候,覺得告別是有具體的形態的,是不斷後退的公車,是充滿儀式感的紀念,是滿腔話語準備好之後的送別。但其實不是的,告別只是一念之間,泄一口氣,懶得動一下筆,時間和念頭就被身邊洶湧的雜事淹沒了,所有的事情都在關你何事和關我何事的懈怠中,一下子消散了。悲哀是不長久的,這或許怪時代,或許怪年歲,你甚至不能集中時間在一個情緒上很久,讓它發酵,分析,得出結論,情緒剛一上來,就被各種各樣的雜事所稀釋,沖淡,然後就過去了。

  這是我一個月前寫的文字。

  至少,到這裏,我已集中,發酵,作了告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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