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多書法愛好者對於書法和寫字的關係始終弄不太明白,認為寫字不就是書法嗎?只要是用毛筆寫的字不都叫書法嗎?經常為此發生了很多的爭執,並且“兩派”之爭也非常激烈。儘管書法家們認為書法是一種書寫的藝術,而書法愛好者卻認為,毛筆寫出來的字就是書法,而藝術純粹是一種更為高級的文化體裁,跟漢字無關。
為了説清楚這個問題,我們根據北宋時期著名書法家米芾對書法的言論和看法,整理出一些他的觀點,並提出相應的看法,供大家參考。
米芾書法
米芾的《自敍帖》中説了這麼一句話:
“‘三’字三畫異,故作異。重輕不同,出於天真,自然異。”
他説這個“三”字共有三個筆畫,但三個筆畫中都是不相同的,包括長短、方向、輕重都是不相同的,它們之間是有差異性的,如果在書寫中按照這些差異化來寫,字就會有天真自然之趣。我們可以反過來説,這三個筆畫是不同的,但如果在書寫中不去遵照這些差異化來寫,則就變成現在的美術字了。因此可以説,按照差異化來寫,就是書法的要求,相反,就是寫字而已。
可能有些人還是覺得不太明白,或者認為,“三”字中的三個筆畫本來就是不一樣的,並且在美術字中也是不一樣的,總不能把它們寫得一樣的長短吧。是的,美術字“三”的筆畫也是不同的,至少長短不一樣,但除此之外,書法卻還有肥瘦、粗細、姿態各個方面的要求,而美術字是沒有這方面的區別的。
米芾書法
為了進一步説清這個問題,米芾還用了四個字説明書法章法、佈局的安排。他説:
“石曼卿作佛號,都無回互轉折之勢,小字展令大,大字促令小,是顛教顏真卿謬論。蓋字自有大小相稱,且如寫‘太一之殿’,作四窠分,豈可將‘一’字肥滿一窠,以對‘殿’字乎?蓋自有相稱,不展促也。某嘗書‘天慶之觀’,‘天’、‘之’字,皆四筆,‘慶’、‘觀’字多畫,在下,各隨其相稱寫之,掛起,氣勢自帶過,皆如大小一般,真有飛動之勢也。”
米芾書法
這一段話是説,寫字時不要刻意去安排,而是要隨着每個字的自然屬性去書寫,因為每個漢字的筆畫有多有少,結構也不相同,在書寫時不能勉強它們達到整齊劃一的狀態,這就好比要泯滅人性的天真一般,要讓它們隨着字形、筆畫、狀態、結構等各個自然性質去“自有大小相稱”,這就是書法中的天真與自然之態,一切都要憑着感覺來。米芾還用寫牌匾來舉例説明這個問題:“四窠分”,即“田”字格,“太一之殿”四個字的筆畫多少不一,如果按照“田”字格平均分配的話,那麼,筆畫最少的“一”將佔滿了格子,勢必是非常難看的,是不符合書法之理的。所以,米芾説他自己所寫的“天慶之觀”是非常符合書法藝術性的要求的,是有飛動之勢的。
石鼓文書法
從上面米芾所講的實例中,我們明白了書法在字法、筆法、章法等方面應當注意的問題,並且明白了書法與寫字的根本區別,但是,作為書法來説,米芾談到這一問題並不是孤立的、片面地去説教,他是站在書法的審美視角上來談的。米芾是一位非常摯愛書法的人,他在書法上所取得的成就對後世書法的學習是有深遠影響的。他把書法的自然、率真、意趣的視角放在了歷史的高度來審視書法之美的。他在《海岳名言》中説到:
“書至隸興,大篆古法大壞矣。篆籀各隨字形大小,故知百物之狀,活動圓備,各各自足。隸乃始有展促之勢,而三代法亡矣。”
吳昌碩書法
這個意思是説,書法中的意境在各個書體中來説,還是以大篆為最自然、最質樸。大篆在書寫中,都是按照字形大小來安排的,甚至它們之間的筆畫都是隨形就字的,所以就有了“活動圓備、各各自足”的藝術性。但隸書以後,這種自然天真的現象也就消失了。
近代畫家黃賓虹也説:“就字來説,大篆外表不齊,而骨子裏有精神,齊在骨子裏。自秦始皇以後,一變而小篆,外表齊了,卻失掉了骨子裏的精神。西漢的無波隸,外表亦不齊,卻有一種內在的美;經王莽之後,東漢時改成了有波隸,又只講外表的整齊。”
黃賓虹書法
從米芾到黃賓虹,他們對書法的看法是很相近的,並不認為像小篆或是非常整齊的隸書就是最美的書法,反而,他們認為這是把書法的“精神”抹殺”掉了。由此,我們可以得出一個結論:寫字要整齊劃一,而書法是要自然、天真、有趣。這就是寫字與書法的根本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