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購物團,應不應該買東西?
上一篇文章《購物團不是洪水猛獸》發表後,收到了廣大網友和旅遊同業的積極反饋。講真,駁斥我的比較多,爭論的焦點在於,購物團應不應該買東西?這其中有來自遊客方的,也有來自一線導遊同行的,但令我意想不到的是,雙方的觀點卻幾乎一致。
遊客認為,報購物團不買東西,導遊能不給臉色?
同行認為,既然報購物團,你們再不東西,不是薅羊毛嗎?
購物團=必須買,不買=沒好臉色?
旅遊業發展至今,之所以有如此多的詬病,強買強賣的事件層出不窮,主要的原因之一是,存在一種不正常且違法的旅遊形式——低價團,擾亂旅遊業的健康有序發展。
何為純玩團?就是旅遊供應商以賺取旅遊服務費盈利。
何為購物團?就是旅遊供應商以賺取旅遊服務費為主,購物返傭為輔。
何為低價團?就是完全靠購物返傭為營生。
前兩種形式是受法律保護,而後者則是一種違法的存在。這也是為何我會如前文所言,推薦購物團,它既受法律保護,又被市場接納,理應得到推廣。
至於低價團,一直被我所不齒,我也不想再贅述。今天就想和大家談談“購物團應不應該買東西”的話題。
先亮明我的觀點:沒有應不應該,只有需不需要。
之所以我寫上一篇文章,是因為我這次參加了九寨溝的購物團。沒參加之前,我也如同各位一樣,有心理壓力。但體驗之後非常好,雖然也有導購的環節,但是買不買全憑客人意願。
我們團上也有非常精明的上海老阿姨,全程啥都沒買,就額外付了九寨溝的觀光車和保險費(這不付不行啊,九寨溝那麼大,沒法步行),連黃龍也沒有上去,她説恐怕有高反。可導遊全程依舊笑臉相迎,因為四川山裏用餐不方便,還買了很多吃的、喝的和大家分享。
我私下裏也有和導遊聊天,她告訴我:雖然這團是購物團,但是壓力不大,有基本工資,返傭也是錦上添花,當然啦,多多益善。
我覺得這就是一種很好的狀態嘛,導遊能有基本的工資保障,就能維持起碼的生活開銷。額外的銷售返傭,也就是各憑本事賺錢了。
網上流傳的那些強買強賣的事情,根本不可能發生在她身上?誰會為了那點返傭,砸了自己的飯碗?考一張導遊證不容易,被吊銷後,所有的付出都付之流水,得不償失。
或許有人會挑刺説,購物團那就別買東西唄,這也絕不是我的意思。
就拿我自己來説,最後一天,我自己也大包小包嚮導遊買了不少伴手禮,四川的火鍋底料、手撕犛牛肉、鮮花餅等等都是又好吃又實惠,包裝也不錯,送禮也體面。
至於價格,我在寬窄巷、錦裏等旅遊紀念品店對比了一下,真沒差多少,甚至買多後,加上導遊送的贈品,反而還比店裏的還便宜。那我為什麼不直接嚮導遊購買?
總之,遊客覺得有需要的產品,就買;不需要,就不買,互相尊重。
昨天,還有年輕的網友給我留言,問我購物團是不是一定要買東西?我就感嘆這輿論的風向早就被帶偏兒了。導致年輕的遊客,連參團的意願都沒了,旅行社還怎麼能發展?
對此,我倒是建議各位旅行社的產品經理,如果購物店的產品賣不出去,為什麼不反問一下自己,合作的商店是否需要更換?售賣的商品是否需要更新換代?營銷的方式是否需要與時俱進?導購的話術是否需要重新培訓?
常説旅行的六大要素“吃住行,遊購娛”,旅遊購物本就是巨大的產業,我們不妨向國外的旅遊發達地區學習,把旅遊紀念品做大,做好,做出創新來。而不是一味追捧那些高返傭、高利潤的購物店,賣一些價格虛高的同質化產品。
對遊客,我想説:
正規的購物團,無需避諱,省的那些團費,買點紀念品,一點兒也不虧。
對導遊,我想説:
服務是本質,做事兒要看長遠,沒必要做賭團,弄得自己身心俱疲,尊嚴要靠自己贏得。
對旅行社,我想説:
給導遊提供最基本的保障,才能留住人才,不要遇事推諉,有點老闆的擔當。
對購物店,我想説:
把自己的產品放到充分競爭的市場環境中去,你們的產品有競爭力嗎?做好產品才是本質。
對社會,我想説:
尊重服務,尊重導遊,沒有導遊的尊嚴,就沒有品質旅遊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