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8月3日,公安部召開新聞發佈會,發佈會上公安部相關負責人介紹,國家移民管理局決定出台“外國人申辦居留證件免於留存護照”等便利措施。
據介紹,按照現行規定,在華外國人申辦居留證件時,應將護照交付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留存審核,在領取居留證件時返還。公安部、國家移民管理局主動回應在華外國人護照便利化應用的現實需求,決定出台“外國人申辦居留證件免於留存護照”便利措施。
此外,公安部、國家移民管理局還決定為外籍商貿人員提供口岸簽證和多次簽證便利。對來華商務洽談、商貿交流、安裝維修、參展參會、投資創業等的外國人,來不及在境外辦理來華簽證的,可憑企業邀請函件和證明材料申請辦理口岸簽證入境。因商貿業務需要多次往返的,入境後可以換髮3年內多次入境有效商貿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