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瞭望》:一條魚一部法與一江水

由 巫馬言 發佈於 休閒

上海崇明島上,有一條路叫“護鱘路”。

上海市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研究中心基地就位於這條路上。“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的紅底標牌,醒目地豎在中心門前。一旁緊挨着的是另外五個大字:中華鱘夢園。這是研究中心主任劉健“想都不用想”就起好的名字。

中華鱘,我國一級野生保護動物。為了這條“水中國寶”,上海歷時三年立了一部法規——《上海市中華鱘保護管理條例》,開創國內特有物種立法保護的先河。

在劉健看來,立法“護魚”,護的不僅是魚,更是長江。

6月6日,2020年長江口珍稀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動現場新華社記者方喆攝

大 魚 之 痛

水箱閘門依次打開,24尾中華鱘、2000尾胭脂魚從放流水槽躍入長江——6月6日,又一次長江口珍稀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動舉行,水中生靈將適應長江口水域環境,遊向大海。

這是上海連續第17年開展長江口珍稀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動。

“目前,保護中華鱘的形勢太嚴峻了。”劉健説,在2013年至2019年間有5年,中華鱘未被發現有自然產卵行為,也未監測到中華鱘幼魚。“一個家族都不生育孩子了,你説形勢有多嚴峻?”

農業農村部長江流域漁政監督管理辦公室副主任趙依民表示,中華鱘產卵羣體和產卵規模呈現波動性遞減趨勢,自然種羣數量急劇減少,保護形勢十分緊迫。

中華鱘是中國特有的魚類,這一古老家族曾與恐龍同時期生活,在地球繁衍了1.4億年。它們常年生活在大海,但作為溯河洄游性魚類,中華鱘雄性8歲、雌性14歲性成熟後,要洄游到長江上游生殖產卵。10月至12月,它們在長江上游繁殖,產卵後的親魚順流而下返回大海。幼苗孵化後,於第二年4月至9月洄游至長江口並在這裏停留數月適應海水,繼而入海生活。

歷史中,洄游的距離可達2800公里以上。而由於生態環境惡化,這條洄游之路,如今充滿艱險。劉健形象地描述道——

曾經的濕地變成了碼頭、水閘,水生生物沒了,中華鱘難以攝食;沒了濕地,魚想休息也沒有合適的地方;水體污染,讓魚很難呼吸,“那滋味比人在霧霾天裏苦多了”;船隻帶來的噪聲,更讓魚像在機器轟鳴的車間裏……

“最後,精疲力竭的中華鱘‘咣’一下撞在漁網上,那是壓死它的最後一根稻草。”劉健説。

為 魚 立 法

保護中華鱘,各方都在行動。從《中華鱘拯救行動計劃(2015—2030年)》,到《關於加強長江水生生物保護工作的意見》,保護中華鱘,各方都在行動。

“對於洄游魚類尤其是中華鱘等重點保護動物,降低捕撈強度能使中華鱘等旗艦物種餌料明顯增加,同時也能顯著降低誤捕、誤傷的風險。”趙依民説,為全面降低長江流域捕撈強度,2020年1月1日,長江流域332個水生生物保護區實行全面禁捕,2021年1月1日起長江流域重點水域實行10年禁捕。

在上海,長江口水道是中華鱘的必經通道。這裏既是親魚繁殖的“待產房”,又是親魚產卵後的攝食處,更是為幼魚快速生長提供餌料的“幼兒園”。

上海與中華鱘如此特殊的緣分,意味着義不容辭的責任:2002年,上海市政府批准建立上海市長江口中華鱘自然保護區;2005年4月,《上海市長江口中華鱘自然保護區管理辦法》施行;率先實施長江流域(上海段)退捕制度;成立專業團隊,開展長江口珍稀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動,等等。

同時,上海率先探索制度供給,立法保護。2017年,上海人大啓動中華鱘保護立法調研。2018年,中華鱘保護被列入上海市人大常委會立法計劃。

2020年3月,《上海市長江中華鱘保護條例(草案)》提交上海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一審。一審稿明確上海中華鱘保護實行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分工負責、全社會共同參與的保護體制。

上海市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副主任委員李富榮介紹,一些委員建議在條例名稱中增加“管理”,並刪去“長江”二字。“增加‘管理’,有利於推動制定科學高效、有針對性的管理措施。”李富榮説,而鑑於條例保護的物種學名為“中華鱘”,條例適用範圍是上海全市行政區域,不侷限於長江(上海段)水域,刪去“長江”二字,涵蓋面更廣。

5月14日,上海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上海市中華鱘保護管理條例》。這是全國第一部有關長江流域特定單一物種保護的地方性法規。

讓 大 魚回 家

“全方位”保護中華鱘讓劉健感到給力。而這也折射出此次大動干戈為一條魚立法的意義:保護的不僅是魚,更是母親河長江。

“條例的出台在機制上作出了表率,科學高效、有的放矢的制度供給,對中華鱘及長江有關水域的保護具有積極作用。”趙依民説,對中華鱘等珍稀瀕危物種的保護與管理是一個系統工程,需要發展改革、財政、生態環境、交通運輸、水利、林草和漁業等部門通力協作,積極發揮中央、地方、企業等各方面積極性,確立生態優先、統籌協調、嚴格監管、社會共治的保護管理模式。“條例使各項職責有法可依、有法可循、有法可查。”

條例共六章四十條,其中有整整一章是“區域協作”,也再次體現了“魚”與“江”不可分割的關係。上海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丁偉説,“由於中華鱘具有洄游特性,對其保護需要與長江流域其他地區協同合作,條例設專章對此作出規定。”

其中包括,上海市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與長江流域其他地區相關部門開展執法合作,搭建區域性執法協作平台;加強科研合作,協同開展中華鱘資源調查和生存環境監測,推動中華鱘全生命週期聯動保護;強化中華鱘救助合作,與長江流域其他地區相關部門共享收容救護設施設備與技術資源,共同提升收容救護水平等。

“這部法規更是為了保護具有極高生物多樣性水平的長江口水域生態環境。”在劉健看來,“區域協作是條例亮點,也應該是保護江和魚的基本制度。”

“中華鱘是長江精靈,整個生命週期都離不開母親河長江,所以她也是這條大河健康的標誌指徵。中華鱘的立法故事,正是‘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的長江保護理唸的承載。讓大魚回家,也是讓蘆花霜笛、鷗鷺沙汀的詩畫長江重回生機。”上海市人大常委會主任蔣卓慶説。

稿件來源:《瞭望》新聞週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