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評論|剷除趙長青式“藝術腐敗”,讓藝術遠離權術

由 完顏翠琴 發佈於 休閒

筆者有一個朋友,前些年經營畫廊,生意做得風生水起,卻突然轉行不幹了。提及原因,他的回答是,書畫市場受“反腐”影響不小。這樣的回答,曾經一度令筆者吃驚——當反腐足以影響到一個行業的繁榮與發展時,行業內部到底隱藏着多少不為人知的秘密?中國書法家協會原副主席趙長青的應聲落馬,不失為一種解答。

8月12日,由德州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中國書法家協會原副主席趙長青受賄一案,在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趙長青被控為他人在獲批中國書協會員、當選中國書協理事、協調工程項目合作等方面謀取利益,本人直接或通過他人收受王某某等12人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2486.65246萬元。

把自己包裝成一流書法家,堂而皇之賣字斂財;辦各種書法展覽和活動,從中漁利;趁書法工作者加入書法家協會的機會,大肆收受“買路錢”……頂着“藝術家”的頭銜,趙長青孜孜以求樂此不疲的不是“藝術”,而是“權術”。因為大權在握,即便趙長青被不少業界人士認為“書法水平一般”,也並不妨礙他“權錢交易”“賣字斂財”。

現實中,像趙長青這樣熱衷於“藝術腐敗”的人還有不少。2019年3月落馬的原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魏傳忠也是一名書法家,魏傳忠不僅喜歡以“雅官”自居,而且出版了多部專著,在他的書法展上,總會出現一些本身並不喜歡書法的企業高管。2018年9月落馬的河南省政協原副主席靳綏東也酷愛書法,其被開除黨籍後,通報的問題中有一項就是“高價出售本人書法作品”。

相比起尋常“雅賄”,官員偽裝成藝術家赤膊上陣,不僅索賄更加心安理得,形式往往也更加隱蔽——無論藝術水平如何,一句“你們不懂藝術”就足以堵住外界質疑。不過,藝術雖然是無價的,權力卻是有“保鮮期”的。“新華視點”曾報道過一件事:某地有人花上千萬元收藏了一位書協主席的字,結果這位主席下台後,字貶值到100萬元。出名需趁早,變現要儘快,這已經成為一些人心照不宣的潛規則,於是,一些書畫協會內部人員彼此吹捧,相互站台,共同炒作,以期提高名氣和影響,從而高價出售自己的作品。

高尚的藝術被低劣的權術所綁架,不僅僅傷害了那些潛心藝術的創作者,更破壞了藝術市場生態。“藝術腐敗”的危害,首要在於造就了大量利益共同體,以趙長青為例,其不僅親自上陣“撈金”,而且掌握着審批會員、選舉理事等人事大權,而這些稱號往往會關係到藝術家的“身價”。沽名釣譽炒作之風日盛,對於書畫行業的破壞顯而易見,一方面是拜金主義盛行導致藝術創作粗製濫造,另一方面是“碼頭文化”橫行導致真正的藝術家乏人問津。長此以往,良莠不齊的書畫市場難免令人望而生畏。

藝術是審美,而不是示醜。趙長青的倒掉見證了“反腐敗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的決心,對於形形色色的“藝術腐敗”“腐敗藝術”來説,這無疑是一記有力的警鐘。反思趙長青式“藝術腐敗”,權力理應與藝術保持適當距離。官員有“雅好”本是一樁好事,如何避免“雅好”成為“雅賄”,仍需制度層面精準發力。領導幹部不在書畫協會擔任領導職務,不參與一般性市場行為,這不應該只是一種道德自律,有必要形成一種制度規定。

只有將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裏,才能戳穿“雅賄”的畫皮;只有讓藝術遠離權力的侵擾,才能捍衞藝術的審美情趣與精神內核。

紅星新聞特約評論員 趙志疆

編輯 黃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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