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營運資質、層層轉包?剎住“小包團”旅遊亂象

“小包團”旅遊是近年興起的一種旅遊模式,由朋友和家人獨立包車定製旅遊,因其自由方便,受到熱捧。半月談記者採訪發現,暑期遊如火如荼的當下,不少遊客參加“小包團”後,被層層“轉包”,旅遊過程中不斷“踩坑”,掃興又折騰。

“小包團”形成產業鏈

提起前陣子出遊感受,來自廣州的蔡女士憤怒又無奈,本想着出來放鬆,跟別人拼了個“小包團”,沒想到吃了啞巴虧:“沒啥服務不説,關鍵是司機還讓你消費,你不消費,他敢把你丟到荒郊野地。”

半月談記者調研發現,目前“小包團”旅遊已經形成完整產業鏈。

一是網絡引流簽單。一些旅遊中介公司在熱門網絡平台上發佈軟文,以遊客口吻推薦各種導遊帶領的“自由行”,再由專門的客服人員跟諮詢的遊客溝通,接單後收取一定訂金,將遊客資源轉手至第二環節。

二是旅行社地接分包。文旅執法部門調研瞭解到,旅遊中介公司將接單的遊客分包給各地旅行社,遊客到達後,由旅行社地接,簽訂旅遊合同等。之前遊客交納的訂金多屬於中介公司引流佣金。

三是派車出行陪遊。業內人士介紹,簽訂合同之後,“小包團”遊客走向有兩種:少部分遊客由旅行社自己接單,安排自有車輛陪遊(少量車輛有營運資格);大部分遊客則被旅行社再次轉包,將單甩給沒有營運資格的“黑車”司機,遊客旅遊中的車輛、導遊和購票等服務,由這些“黑車”司機提供。有司機表示,在一些拼車羣裏,“買賣”遊客資源的現象也很普遍,“10個遊客,8個出現在羣裏”。

安全隱患大、旅遊糾紛多

業內人士向半月談記者表示,國內一些熱門旅遊線路約有七八成遊客為“小包團”,但“小包團”存在安全隱患大、旅遊糾紛多等問題。

一方面,大多“小包團”出行車沒有營運資質,存在較大安全隱患。一家旅行社負責人告訴半月談記者,當地旅遊線路上7座以下的車輛基本都是沒有營運資質的“黑車”,這一點得到多位當地司機和文旅管理部門的證實。“司機一天要開幾百公里車,還要負責購票取票等,疲勞度比較高。”一位業內人士説,一旦出了問題,權益很難得到保障。

另一方面,“小包團”層層分包“剝皮”,導致旅遊質量下降,糾紛大量存在。一名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隊幹部説,網絡客服為了接單什麼都承諾,線下旅行社接到單之後簽完合同,再低價將遊客甩給良莠不齊的車輛司機負責。“對接的、籤合同的、派車的、服務的分屬不同環節,到了下一環前面的就不管了,出了問題往往連人都找不到。”

某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隊今年接到數十條關於一家國際旅行社的投訴,其中有部分甚至是別的省份旅行社冒充其簽訂合同導致的糾紛。有執法部門工作人員介紹,由於各家旅行社都在旅遊中介公司的流量池裏,互相扯皮但都不好拆穿,相關部門查處類似案件時,多因證據不全,難以立案。

三方面治理難題

監管部門工作人員向半月談記者表示,“小包團”亂象治理存在三方面難題。

一是網絡公司難追蹤。有文旅執法部門工作人員介紹,因二維碼收款名稱可更改,客服人員展示的收款碼雖然看似是一些旅行社,但經常為冒充。執法部門之前曾試圖聯繫第三方支付機構,調查這些賬户走向,但因難以提供相關手續而作罷。當遊客問及客服人員的單位,對方一般只承認自己是旅行社人員,對於網上帶有其電話的軟文則稱“遊客主動發的,自己並不知情”。

二是“黑車”難監管。對於遊客單向租車,旅遊部門無權監管,而旅行社提供車輛後,也只能監管是否提供了合理服務。車輛行駛中,由交通運管部門監管,交通部門一方面查到的車輛有限,有些司機和遊客約定碰到查車就説是家人;另一方面,查得太厲害易造成堵車,影響出行順暢。一些工作人員表示,對於車輛監管,如果沒有發生糾紛,遊客不投訴基本上查不到。

三是糾紛難處理。旅遊監管部門工作人員表示,目前新手段、新業務、新形式越來越多,監管存在滯後情況,“我們的抓手少又不能越權,有時候幹看着沒辦法”。對旅行社的監管手段多是罰款、協調、督促退款。事實上,旅行社不退也沒辦法,遊客只能走司法程序,但是出來旅遊打場官司並不現實。一般重大行政處罰如停業整頓或吊銷營業執照等,需出現如遊客羣體滯留、發生大的事故等才能達到處罰標準。

無營運資質、層層轉包?剎住“小包團”旅遊亂象
遊客在海邊遊玩 費茂華 攝

把好“流量口”,護好旅遊路

監管部門、從業者等受訪人員表示,消除“小包團”亂象,促進旅遊市場健康發展,需要各方共同努力。

一是把“流量口”管好。受訪者建議,首先需要治理網絡虛假廣告、推廣亂象,加大對網絡平台的監管力度,擠出“假軟文、真廣告”中的水分。

二是健全法律監管體系。北京德恆律師事務所律師張鵬表示,“小包團”一方面牽扯旅行社的利益,一方面牽扯司機的利益,但事實上養活了許多司機。旅遊“黑車”野蠻發展,説明存在市場需求,在其發展過程中,應儘快出台相關監管規定,加大規範力度,避免將其管死的同時,把其中明顯存在的問題隱患篩掉,增加對遊客的必要保障。

三是遊客應提高風險意識。一些看似是普通網友的分享,實則大多是中介公司或旅行社的推廣。遊客應尋找靠譜的旅行社,與旅行社簽訂正規的電子合同,採取向旅行社公户轉賬方式付款,哪怕出了糾紛,後期處理起碼能找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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