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被破壞,即永遠消失!這項“遺產”咋保護?

長城古城文化遺產是不可再生的稀缺資源,是人類的共同財富,也是中華民族文明歷史的見證,一旦被破壞,即永遠消失,保護與開發需要慎思慎行。

“古代長城保護工作近年來在各地取得較大的進展。但由於古長城年代久遠、點多線長、分佈範圍廣泛,基層在保護和開發利用方面還存在諸多難點和問題。”內蒙古自治區巴彥淖爾市政協副主席聶建忠説,他們在調研中發現,受地震、雷擊、水土流失等自然因素的影響,古長城多數牆體坍塌,部分位於山水沖積扇內的牆體已無蹤跡;加之近年來礦產資源開發、工程建設等經濟發展過程中對環境保護、文物保護觀念淡薄,人為取土、修建道路、不合理利用、放牧等人為因素,加速了長城的破壞和損毀。同時,已修復的部分長城段落和古城,由於修復條件要求和修復技術問題,與原始牆體形成較大差別,失去了原始風貌,讓長城少了歷史滄桑感。

一旦被破壞,即永遠消失!這項“遺產”咋保護?

△內蒙古境內古長城遺址。

“基層旗縣境內雖然長城分佈廣泛,但是目前為止還沒有專門研究長城的機構和人員,也沒有調動起本地高校和科研機構研究長城的積極性。”巴彥淖爾市政協委員、市文廣新局文物保護科科長孫溢説,“長城歷史故事挖掘較少,已有的故事缺乏史料佐證。在長城宣傳上缺乏重大的創意性的活動牽引,社會參與程度較低,缺乏專門的公益組織和志願者隊伍。”他認為,目前對長城研究和宣傳工作均不到位,很多史料故事還需要深入挖掘。

孫溢指出,文物保護工作本應由各級文物管理所負責,但就目前調研來看,基層旗縣文物保護機構不健全,管護人員少,經費缺乏,情況不容樂觀。以烏拉特中旗為例,境內古長城牆體總長度為516.61公里,佔巴彥淖爾市古長城總長度一半以上,維護任務重。但烏拉特中旗文物管理所僅是文體廣電局的內設機構,沒有專門的文物保護機構設置、沒有人員編制、沒有固定的工作經費,更沒有專門的交通工具,開展日常文物維護任務只能靠單位內部幾個熟悉文物工作的人員,加之這些熟悉文物的人員面臨退休,專業人才培養和儲備不足,文物保護將出現斷層現象。雖然已聘請9名長城保護員,但就點多線長的長城城障烽燧保護而言,沒有足夠的力量完成定期的長城巡查任務,缺乏長城日常養護及監測的技術規範和手段,不能夠及時發現和制止破壞長城的行為。

為此,巴彥淖爾市政協建議:長城古城遺產的保護,應以預防性保護為主,延緩它損壞的速度。亟須落實全方位實地調查,進行拍照和登記留存,全面摸清長城及文物遺址的歷史、現狀、價值和分佈情況,糾正過去的一些錯誤。要加強組織機構建設,建強管護隊伍。加強對文物管理部門人員編制、經費和設備的投入,在技術、經費、政策和保障車輛等方面給予適當的傾斜,增強多媒體、互聯網等保護手段的應用和推廣,做好長城的日常管護。

建議國土、環境、林業等部門會同文物部門,根據長城文物和環境生態保護的要求,劃定古長城本體保護、建設控制、生態保護等三重功能有所區別又相互聯繫的主體功能區域,明確保護的範圍、職責、標準和目標。對長城本體和生態保護修復要求特別高的地區,確定為禁止開發區。要把加強古長城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作為重要內容,重點明確不同點段近、中、遠期的展示利用定位,劃定禁止開發區域和限制開發區域,規定旅遊收入的一定比例必須用於長城保護,使長城保護和展示利用形成良性互動,發揮好長城保護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我們希望由政府相關部門牽頭,組織長城專家、攝影家和新聞媒體,全程拍攝記錄境內趙秦漢等長城原貌,對長城古城歷史文化進行解讀,併發起保護長城的公益號召。通過這樣的大型活動,探索城障烽熢歷史遺蹟,挖掘長城背後歷史故事,讓長城古城文化遺產轉化為文化產品,促進長城古城文化旅遊發展。”聶建忠説。

作者:常歌 姜永忠

編輯:魏芯蕊

【來源:人民政協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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