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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色冰雪 |“冰雪保險”出圈!保險公司如何乘“冬奧”之風,助三億人安全上冰雪?

由 宗政從蓉 發佈於 休閒

開欄語:人臉識別測温設備、無人智慧餐廳、發熱恆温的石墨烯禮儀服、秒變沙發的按摩牀、手語播報數字人系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銀山,北京2022年冬奧會的冰雪盛宴將不可能變成可能,冰雪正在以另一種形式延續着銀裝素裹的美麗。只要您願意,我們就能共同講述一段與金色冰雪相遇的奇緣,見證因冰雪噴薄而出的商業活力。

冬奧會帶火了冰雪運動,大眾逐漸拉近與冰雪運動的距離。但不容忽視的是,全民冰雪熱背後,因其高風險運動的屬性,安全問題也同樣引發關注,“雪道的盡頭是骨科”話題更一度衝上熱搜。近日,北京商報記者梳理發現,多家保險公司推出了保障冰雪運動項目及人員的相關保險產品。

不過,整體而言,受限於冰雪運動在我國普及率不高的狀況,冰雪運動相關保險產品數量仍然有限。保險公司抓住這難得的冰雪契機,需要從相關風險事故數據的收集、產品的開發及銷售等方面“乘勢而起”。

“冰雪保險”乘風起

多項數據表明,冰雪消費正在逐漸升温,冰雪運動的相關保險處於“出圈”的最佳時機。

冬奧熱情持續助燃,滑冰、滑雪等冰雪運動場館更加熱鬧起來,來自中國旅遊研究院發佈的最新數據,2021-2022冰雪季,我國冰雪休閒旅遊人數將達到3.05億人次,“全民冰雪熱”正在到來。

在春節假期前後,各地冰雪運動熱情高漲。同程旅行數據顯示,今年春節期間,全國冰雪類型景區訂單量較去年春節同期上漲68%。去哪兒平台雪場售票數量較去年春節假期整體翻番。

但滑冰滑雪作為一項速度快、技術要求高、風險高的運動,同時還要受到天氣、設備等諸多因素影響,因此極易發生意外傷害事故。摔倒骨折或碰傷他人等安全問題一同引起了人們的關注。

欲在冰雪之上“御劍飛行”,業內人士建議,需充分認知潛在風險,可利用好保險工具轉嫁風險。除了投保意外險為自身風險“兜底”外,針對不慎傷人等情況,責任險可幫忙。

不過,不同於一般運動,普通意外險並不保障滑冰滑雪等高風險運動,消費者需要購買包含高風險運動的意外險。若是參加職業體育比賽,需要聯繫主辦方配置專門的保險,一般的意外險並不保障職業比賽。

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部分保險公司已上線相關保險,如平安產險推出的滑雪意外保,即門票意外險,可以承保滑雪等高風險運動。眾安保險針對高風險冰雪運動推出“全民冰雪運動意外險”和“運動意外無憂險”,為高山滑雪、單板滑雪、雪橇、滑冰、冰球、冰壺等運動提供保障。另外,太平洋產險“出行保神州暢行”等旅遊類保險,不僅包含旅途保障,還包括滑雪等高風險運動保障。

螞蟻保的數據顯示,今年1-2月,平台上意外險(包含滑雪等高風險運動)的投保量環比上漲20%。

緣何投保率攀升?首都經貿大學保險系副主任李文中表示,如今,我國民眾特別是“90後”“00後”總體上有着不錯的風險意識與保險意識。超過三億人蔘與冰雪運動是冰雪運動保險市場,尤其是意外險發展的一大機遇。

產品、保障亟待“雙雙擴容”

全民暢享冰雪樂趣雖然成為一股潮流,但保障滑雪等高風險運動安全的冰雪運動相關保險產品仍有限,市面上保險公司開發的產品主要將責任包含在意外險和旅遊意外險中,要想在產品設計中破題,保險公司仍面臨不小的挑戰。

“目前市場上冰雪運動保險產品還比較少,多數保險產品還只是普通意外傷害保險或者旅遊意外傷害保險的簡單升級。”基於此,李文中表示,過去冰雪運動在我國普及率不高,保險公司相關保險業務有限,保險公司缺少數據積累給保險責任設計與定價。

產品開發、產品銷售一併成為保險公司開發高風險運動保險面臨的最大難題。

“對於保險公司而言,開發相關的保險產品面臨的主要困難是相關風險事故數據的收集。此前,一些保險公司推出的高風險運動保險由於整體投保較少,大多是借鑑國外的條款和經驗數據。而國內的實際情況與國外仍有差異。整體業務量較少時,盈利或者虧損都不大,對保險公司影響微乎其微。一旦業務量快速增長,保險公司就會面臨較大的風險敞口。此時就需要根據國內的實際情況釐定費率和條款。”北京聯合大學管理學院金融系教師楊澤雲表示。

在產品開發方面,保險公司如何與渠道進行分工協作,仍然是高風險運動保險所面臨的一個難點。楊澤雲認為,若單靠保險公司自己的渠道,消費者很少能想到並願意專門主動到保險公司渠道投保高風險運動保險。而融入高風險運動場景(如藉助旅遊平台或者高風險運動經營者),又面臨着單筆業務保費低、渠道喧賓奪主的尷尬境地。

瞄準個性化需求發力

隨着冰雪運動的普及,尤其是對於初學者在享受滑雪運動帶來的刺激與快感的同時,通過保險繫好滑雪“安全帶”很有必要。那麼,在全民冰雪運動熱情高漲背景下,保險公司如何以冬奧會為契機,推動冰雪項目發展?

李文中認為,從保險公司開發冰雪運動相關保險產品方面,在產品保障範圍中,冰雪運動意外傷害保險在普通意外傷害保險的死亡、傷殘、醫療保障責任之外,一是可以增加救援保障、住院津貼等責任滿足冰雪愛好者的需要。二是冰雪運動中比較容易出現脱臼、輕微骨裂,不需要太多的治療,但是需要休息,因此產生的收入損失也可以增加為保險責任範圍。三是可以為冰雪運動器材損壞、丟失提供保障。此外,冰雪愛好者中不乏高端客户,因此,保險公司可以考慮為這部分消費者專門提供高端保障與高端救援服務。

在冰雪運動中,參與人員自身的原因給第三方造成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不可忽視。對於保險公司增加冰雪類高風險運動保險的保障範圍方面,楊澤雲認為,還需要包含個人意外保險責任,即在冰雪運動中,因為意外事故造成的第三者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依法應負責的經濟賠償責任。

李文中認為,“保險公司除了優化產品外,要根據冰雪運動的特點做好保險產品銷售渠道建設,除了利用互聯網平台之外,還要加強與冰雪運動經營場所的合作。另外,當前應當抓住冬奧會的契機,做好保險公司與保險產品的宣傳”。

冰雪運動潮來襲,保險公司進一步開發冰雪運動保險有一定積極意義。李文中認為,保險公司開發相關保險產品為冰雪運動愛好者和運動場所經營者提供風險保障有利於冰雪運動的推廣與普及,讓更多的人蔘與冰雪運動。其次,積極開發銷售冰雪運動保險有利於幫助保險公司,特別是中小人身險公司加快業務轉型,拓寬業務種類,促進公司發展。

北京商報記者 陳婷婷 胡永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