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回覆:14歲少女失聯近兩月 人究竟去哪了? 2015.12.5日

話題:河北14歲少女失聯近兩月 稱被強迫賣淫

  14歲少女失聯近兩月,突然與家人取得聯繫,隨後報案稱被強迫賣淫。目前,贊皇縣公安局已經立案併網上追逃。而此前,少女失聯5天報案未獲立案,被要求提供線索。但少女家屬再次獲得線索時,仍舊遭遇警方“踢皮球”。

14歲少女失聯近兩月 人究竟去哪了?

  劉先生説,他女兒今年14週歲,今年6月14日與家裏失去聯繫。前一天在同學家裏住一晚,第二天就不知去向。此後,劉先生多處尋找,但一直沒有消息。直到5天后,有一個同學的家長向劉先生提供線索,説他女兒在贊皇縣縣城一個賓館裏,和幾個男的在一起。然而,劉先生去到那個賓館,但找不到女兒。

  劉先生稱,他曾多次報案,並獲得有關女兒下落的線索,但警方未予立案偵查。對此,贊皇縣公安局刑警二中隊傅姓中隊長接受採訪時表示,劉先生報案時不符合立案條件,“我跟他説你去找線索,有線索了我們幫你找。”

  讓人意外的是,9月7日,劉先生突然接到了女兒的電話,“她説我剛從別人車裏跑出來。”隨後,劉先生帶着女兒到贊皇縣公安局再次報案,並做了筆錄。“我女兒説,她先被帶到天津,後來又被帶到邯鄲,從邯鄲跑出來一次,因為怕我罵她沒有直接回家,後來又被人帶到了贊皇縣。”劉先生説,他女兒向警方反映自己在外面被毆打,並遭強迫賣淫。

  目前,贊皇縣公安局已經立案調查,目前還沒有抓到嫌疑犯,3名嫌疑人已經網上追逃,“嫌疑人的車子我們已經扣押,人我們正在抓。”在此,希望警方能儘快破案。

  資料鏈接:

  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司法部2010年聯合下發《關於依法懲治拐賣婦女兒童犯罪的意見》規定,接到兒童失蹤或者已滿14週歲不滿18週歲的婦女失蹤報案的,公安機關應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開展偵查工作。

  律師毛立新認為,上述規定提出了較高的要求,公安機關有責任幫忙查找失蹤人口,但因有時缺乏線索,人口失聯後是否構成刑事案件較難判斷。對於未成年人失蹤,一旦發現線索公安機關就應當及時營救和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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