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瓣一刻:一個人的朝聖:到終點才發現 終點已不重要 2015.10.26日

  《一個人的朝聖》是潘推薦我看的。扉頁上18次印刷的歷史,飄着暢銷書的氣墨味。對暢銷書我沒有特別的感覺。但是我偏愛枕邊書。

  《一個人的朝聖》就是一本讓人看着很舒服的枕邊書。語言簡逸,故事樸素,沒有特別出彩的情節。你聽中國好聲音,每個唱者賣力炫技,達到瞬間的高潮和驚豔;你聽身邊一個音樂人在家裏開音樂分享會時恬靜地將一曲娓娓道來,整晚無high點,但讓人想待到天明。而閲讀《一個人的朝聖》就是後者的感覺。

  如果用現代成功學的標準來評判哈羅德·弗萊(書中主人公),那麼他肯定是一個徹頭徹尾的失敗者:小時候父母離異,母親遠走天涯追尋幸福,父親整日酗酒泡各種“阿姨”,後來還得精神病,懨懨離世;曾經幸福的婚姻卻因為與兒子的離世而戛然而止;曾經在釀酒廠有一段彌足珍貴的友誼卻因為友人奎妮背了黑鍋而遠走他鄉——很長一段時間都失聯。

  直到奎妮給他捎了一封信。

  信上説,她患了腦癌,將不久於人世,祝哈羅德好。

  從閲讀那封信到決定徒步去貝里克,對於哈羅德的那段描寫,在看完正本書後,真切地難以忘懷。張春之前出了一本書,叫《一生裏的某一刻》,表面上寫瑣事,實際上寫決定。人在做出重要決定的時候往往不需要精打細算,不需要躊躇不決,不需要花費很多時間,只是一瞬間的嚴肅思考,但是思考本身包含着長久的渴望和渴望的於情於理。哈羅德就是這樣,把回信拿到郵筒的瞬間,就做出了徒步到貝里克的決定,不回家,直接出發。

  哈羅德並不是想要做出些轟動的事情讓生命繼續燃燒來滿足成功學的基本要求(不得不説,再用這樣的視角去比較會很爛俗),而是讓生活有一個圓滿,至少是無愧無疚。書上寫到他看到跟着他一段路的凱特在收到與前夫複合消息而離開隊伍時那種圓滿的微笑,感到內心一陣抽搐。其實這也是他所羨慕所努力企及的東西。他想極力挽救多年的婚姻,以及彌補對死去的兒子的愧疚,徒步去看奎妮的舉動會讓他內心有挽回的底氣和信念。

  在徒步的過程中,哈羅德遭遇了各種事情——身體上的疾病、日常需求到行路的麻煩和對奎妮和妻子莫琳的擔憂。其實可以想象,對於60多歲的老人來説,這確實是很艱鉅的挑戰,輕則受皮肉之痛,重則生命危殆。但是書裏的描寫並沒有渲染很艱苦的氣氛,很多都是客觀描寫,而對於哈羅德的心態,更多是既來之則安之的淡然平靜。或許正是這種平靜和已經內化的事實,痛切之痛帶來的贖罪的意味。在徒步行進中,他常常提到希望兒子會見到他的舉動,注意到他的努力;也會經常會想到他的兒子甚至是幻覺出兒子的出現(到書末才提到20年前他兒子已經自殺身亡),所以讀到後面才回憶起前面的內容會有一種更大的悲慟。當然胸中也迴盪着壯闊慰然。

  哈羅德想要達到的,或許就是這樣。

  一開始進行徒步,哈羅德的動機就是要找奎妮,而加油站的女孩也用信念激勵了他。但是我發現,女孩的話並不是特別有説服力,而且在她説起她阿姨的事情的時候也被哈羅德打斷了。所以,哈羅德當時並沒有全神貫注地聽女孩的話,應是有自己的思忖。況且哈羅德也沒有很忠實的信仰,所以對於信仰這東西,並定飽含個人感情和經歷進去。女孩的話,他是篩選着聽的,他潛意識裏是希望其他不屬於他的事物能給他支持的信號。這樣,他才有前行的理由。

  這其實也是他人生的渴望。女孩的話看似一個巨大的支撐,把他從一個毫無依賴的生活中拉了出來。從小開始,其實就沒有什麼支撐他活下去的願望或者説,信念;到婚後,兒子的叛逆和自殺更是讓他跌入了自責之極的谷底。沒有任何人給他任何的鼓勵和支撐,沒有任何人跟他説你這樣做是可以理解的,如果你再做些什麼就更好了。除了奎妮。奎妮在短時間給了他鼓勵,也給了他生活下去的安定。而奎妮生命走到盡頭的時候,他也希望能夠帶給她延續生命的念想。當然這種想法其實已經停留在當年奎妮在釀酒廠的時光裏了。讓奎妮活下去,內核更可能是讓自己活下去。

  文末附一張地圖。感覺把書評寫得有點推理的感覺。。可能是夏洛克看多了。完結了這一本後,看麥克尤恩的《恕罪》和宮部美雪的《模仿犯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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