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年的“年”到底是什麼意思?“年”其實寫作“秊”,《説文解字》裏説:“秊,谷熟也。”《春秋》記載,“(魯宣公十六年)冬,大有年。”在中國古代,五穀大熟為大有年,大有年即大豐收之年,因為農作物一般是每歲一熟,所以“秊”就是地球圍繞太陽公轉一週的時間,春、夏、秋、冬四季為一年,四季循環一週即一個迴歸年,365天5小時48分46秒。
按照地理環境的差異,中國有三大自然區,分別是東部季風氣候區、西北乾旱半乾旱區和青藏高寒區,大部分的種植業分佈在東部季風氣候區,受季風的影響,每個季節的水、熱條件是不一樣的,因此,中國古代的農業生產具有很強的季節性,人們的節日文化與時間觀念,也受到時令的影響,所以,我國傳統的節日大部分與時令、節氣、農業生產有關,比如春節是在正月初一,過年一般是在立春和雨水的前後,端午節是在五月初五,端午節一般是在芒種和夏至的前後,中秋節是在八月十五,一般是在立秋、秋分的前後,三大節日具有明顯的季節性,農曆新年是春節,端午節是夏節,中秋節則是秋節,這與西方傳統的節日文化有着很多的不同,西方的節日大部分與宗教文化有關。中國傳統的節日體系,萌芽於夏商周時期,發展於秦漢時期,形成於唐宋時期。農曆新年,稱之為過大年,過大年的時間自然是在五穀皆熟的日子,五穀皆熟的日子是在秋季,是在農曆的十月份,那為什麼現在過大年是在正月初一呢?其實,在秦朝的時候,過年是在十月,稱之為“歲首”,也就是立冬前後所在的那個月份過年,當然,在秦朝的時候,現在的十月即是正月(一月),那麼十一就是二月,十二月是三月了。秦人以十月為歲首,影響到了漢朝人的生活,直到漢朝,“秦歲首”依然是一個重大的節日。
“秦歲首”在漢朝以後,還被稱為“十月朔”,朝廷在這一天會祭祀宗廟,並賜衣給大臣,所以,古代的大臣們獲得新衣服不是在過新年的時候,而是在十月初一。在先秦、秦漢時期,十月是黍、稻收穫的季節,《詩經》裏有“十月納禾稼”的説法,黍和稻收穫了,要先祭祀祖先,中國的民間現在還有這樣的傳統,例如,在品嚐美食之前,一定要祭祀祖先,讓祖先們先品嚐一下,因此,中國傳統的節日即與時令、節氣有關,還與祖先崇拜有關,另外還被賦予了人文色彩。此外,就是節日與其所在的季節能夠獲得的美食也是分不開的,這就是為什麼春節、端午節和中秋節都與吃吃喝喝分不開,而西方的傳統節日較少注重美食,這主要是因為中國的節日與農業生產、時令息息相關。
十月除了是黍、稻收穫的季節,也是打獵的季節,因此,十月過大年,是真正體現了年節的本意,即“秊,谷熟也”。現在的農曆的新年為什麼變成了正月初一呢?夏代的歷法以寅月(一月)為正月,商代以丑月(十一月)為正月,周代以子月(十二月)為正月,秦朝以亥月(十月)為正月。漢武帝時期,採用《太初曆》,遂改為寅月(一月)為正月,農曆新年就變成了現在的正月初一,正月初一正好是在立春、雨水節氣的前後,因此,現在的農曆新年也被稱為春節。漢武帝時期,為什麼以寅月為正月呢?因為寅月正好處於立春和雨水節氣的前後,是一年當中,農民最閒的時刻,以這個月為一年之始,即有利於慶祝節日,也象徵着春天的到來,一年的開始,古人講春種、夏長、秋收、冬藏,一年四季都要忙,只有在冬季和春季交接的時候,才是最閒的,這個季節也是年貨最多的時候。正月初一過年,即符合年的本意,也兼顧了農業生產、時令和祭祀活動。一年四季都有農作物會成熟,因此,先秦時期有四時之祭,《禮記·王制》中記載道:“天子諸侯宗廟之祭,春曰礿,夏曰禘,秋曰嘗,冬曰烝。”當然,農作物以秋冬季節成熟的最多,夏季較少,這就有所謂的“大年”、“小年”的區別,中國的民間,有很多地方,現在仍然有夏季過小年的習俗,有一部分農作物是在夏季成熟的,符合“秊,古熟也”的本意,二十四節氣中的芒種是在夏季,芒種的本意即是有芒的穀物可以稼種的意思,小麥可以在這個季節收穫,水稻可以在這個季節播種。
過小年其實就與先秦時期的“四時之祭”有關,只不過,後來在夏季過的兩個重大節日,夏至和伏日,逐步演變為了端午節,二十四節氣的夏至日正好在農曆五月初五的前後,秦漢時期,夏至不僅是一個節氣,還是一個節日,後來,夏至日的很多節日習俗轉移到了端午節。中國的節日文化從先秦時期到魏晉南北朝時期,有一個重大的變化,先秦、秦漢時期的節日有濃重的時令特徵,二十四節氣中的重要節氣,都是節日,而到了魏晉南北朝時期,人文色彩越來越濃厚了,人文色彩濃厚之後,節日就不一定非要固定在二十四節氣中的某個節氣,只需大致符合時令就可以了,秦漢時期的立夏、夏至是二十四節氣之一,也是一年當中重要的節日,後來,立夏與夏至的節日習俗轉移到了端午節,並且端午節還與屈原有關,賦予了人文色彩;清明是二十四節氣之一,後來,清明節與寒食節合併,並有了掃墓的風俗;立秋、秋社的很多節日風俗則歸併到了中秋節之下;那麼,同樣,立冬、冬至、臘日、立春的很多節日風俗,則全部歸併到了春節。當然,立春日、立夏日、立秋日、立冬日、夏至日和冬至日的一些風俗習慣,至今還保留了,所以,立春、冬至在後來的歷史時期,也是重大的節日,比如,民間有“冬至大如年”的説法,並且在冬至的前後,還有臘八節,臘八節其實源於先秦時期的臘祭,“臘”通“獵”,先秦時期的人們,在十二月進行圍獵,捕獲野獸祭祀祖先,稱之為“臘祭”。很多的節日都在臘月和正月進行,就是這兩個月的時令,決定了這段時間是農產品收穫最多的季節,也是農產品最容易保存的季節,同時,也是農業社會的人們一年當中最閒的時候。在臘月和正月,有些與時令、祭祀有關的節日,歸併到了正月初一,有的依然保留了,比如冬至等等。在全國各地,過大年的時間都是在正月初一,但是過小年的時間是不一樣的,有的地方在臘月二十三,有的地方在臘月二十四,有的地方在臘月二十八或者二十九,還有的地方在夏季過小年,也有的地方在正月十五過小年。前文已經説了,“秊,谷熟也”,中國傳統的節日最早的時候與時令、農業生產、祖先崇拜有關,後來賦予了一些人文、宗教方面的色彩,十月為正月,“秦歲首”最符合大年的本意,而六月過小年,其實最符合小年的本意。秦漢以後,節日的人文色彩更濃了,過大年就是正月初一了,以寅月為正月,那麼,過小年的日子,也歸併到了臘月。北宋時期,小年即是“交年節”,意指舊年和新年交接的日子,立春前後到正月初一這段時間,正好是舊年和新年交接的日子,於是,宋代的時候,人們開始以臘月二十四為“小年”,與此同時,“小年”還與祭灶的日子融合到了一起,祭灶與上古時期的人們對火的崇拜有關,先秦時期,一般在夏季或者臘日祭祀灶神,宋代開始在臘月二十四祭灶,清朝的時候,宮廷和官府改為臘月二十三祭灶,民間紛紛效仿,也改成了臘月二十三,但是,在我國南方的很多地區依然保留了臘月二十四祭灶的傳統,這就是北方的大部分地區在臘月二十三過小年,而南方的大部分地區在臘月二十四過小年的原因。
還有的地方是在大年三十的前一天過小年,有的年份臘月沒有三十日,那麼,就是臘月二十八過小年,其本意符合“交年節”,即舊年和新年交接的日子。在農曆的六月過小年,其本意則符合“秊,谷熟也”的意思。
過年為什麼在冬天,不在夏天?“年”到底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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