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神回覆:民警揭秘如何抓嫖 細節真是讓人震驚 2016.5.13日

由 機東林 發佈於 休閒

  民警揭秘如何抓嫖 細節真是讓人震驚。近日的研究生雷洋案將嫖娼這個問題擺到了人們的面前,引發了人們對嫖娼的關注。近日,民警揭秘如何抓嫖娼,一層層揭開嫖娼面紗。5月11日,昌平檢方發言人表示,檢察院已經介入調查雷洋死亡案件,檢察機關也表示,調查後會將結果公佈。當天11時許,雷洋家屬發佈消息稱,雷洋案件代理律師已正式向檢察院及公安機關提交報案材料和屍檢申請。

民警揭秘如何抓嫖 細節真是讓人震驚

  當天凌晨,北京昌平警方通過官方微博對“雷洋事件”再發情況通報,披露了更多的案情細節。

  法學專家向重案組37號探員表示,警方作為案件的當事方,已不宜繼續進行解釋澄清並且繼續披露案情,應該將此事的調查工作交給作為第三方的檢察機關進行,由檢察機關公佈最終的調查結果。

  同時,探員找到了南京、東莞、瀋陽三地資深民警,還原了公安機關掃黃行動的各個鏈條。

  最新進展

  5月11日上午,昌平檢方發言人表示,檢察院已經介入調查雷洋死亡案件,檢察機關也表示,調查後會將結果公佈。當天11時許,雷洋家屬發佈消息稱,雷洋案件代理律師已正式向檢察院及公安機關提交報案材料和屍檢申請。

  檢方:保證依法公正處理

  5月11日,根據新華社報道,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檢察院新聞發言人稱,昌平檢方已依法介入調查雷某(男,29歲)涉嫌嫖娼被民警採取強制約束措施後死亡事件,北京市人民檢察院將派法醫協助參與調查。檢察機關將依法履行法律監督職責,保證依法公正處理。

  重案組37號(微信ID:zhonganzu37)探員通過市檢察院核實確認檢方確實已經介入,有調查結果後將會公佈。

  檢方相關人員表示,此次介入該事件,具體行使的是法律賦予的反瀆職侵權檢察的職能。

  家屬:警方應等待檢方調查結果

  5月11日11時許,雷洋家屬發佈消息稱,雷洋案件代理律師已正式向檢察院及公安機關提交報案材料和屍檢申請。

  雷洋家屬稱,昌平公安局的微博通報指出檢察院已介入,但目前家屬和律師並不知悉檢察機關介入到何種程度。

  親屬於5月10日21時30分左右收到檢察院電話通知,將於5月11日進行屍檢申請材料確認。獲得司法機關出具的司法鑑定委託書後,方可委託鑑定機構進行屍檢,屍檢將於這兩天在第三方專家的監督之下進行。

  同時,針對昌平公安局的最新回應,雷洋家屬表示,已經多次前往昌平區檢察院,檢察院現已介入調查,昌平區公安局作為當事方,應等待檢察機關的最終調查結果。

  北京法醫司法鑑定諮詢中心主任、法醫學博士王鵬告訴重案組37號(微信ID:zhonganzu37)探員,第三方一般是指除公檢法以外的由司法局審批的社會鑑定機構,一般可以由公安局委託。

  他稱,以雷洋該案為例,公安局是被告,由公安局委託去解剖的話,如家屬對鑑定結果不滿意,可能會在鑑定程序上引起社會的爭議,所以從環節的合理合法方面來看,由檢察院委託比較合適。

  有分析人士稱,在司法實踐中,對死者死因是否與公安執法構成因果關係,主要取決於屍檢報告,而屍檢報告的做出可能需要一個相對比較長的過程。

  雷洋妻子:只在意執法是否有問題

  5月11日,涉事足療店一女性違法嫌疑人接受了北京電視台採訪。該足療店技師稱事發當晚曾為雷洋提供“打飛機”服務。

  雷洋妻子此前接受重案組37號探員採訪時表示,不考慮丈夫是否嫖娼,“只在意警方執法是否有問題。”

  現場回訪

  龍錦三街多家足療店被“摘牌”

  5月9日早晨,重案組37號探員曾探訪事發地龍錦三街的多家足療店,發現這些足療店仍在正常營業,並且對外攬客,提供多種按摩服務。

  5月11日下午,探員再次來到龍錦三街,發現路南路北約20家左右的足療店,大部分招牌已經被拆除,部分玻璃門上貼有“足療按摩”字樣的紅色貼紙,也已經被撕下。

  “大概是早晨7點左右,來了一些穿制服的工作人員,他們開着執法車一路拆招牌”,附近一家汽修店工作人員告訴探員,這些工作人員來自城管、公安等多個部門,他們沿途把足療店的招牌都給拆除了。

  警方回應

  5月11日凌晨,昌平警方通過官方微博對於雷某事件再發情況續報,披露了更多的案情細節,但目前公眾對於該事件仍存在疑問,重案組37號(微信ID:zhonganzu37)探員對此總結了四個焦點問題,而警方也在下午接受媒體獨家採訪時對部分問題進行了回應。

  ►疑問一:視頻拍攝設備被摔壞,是否還有其他監控視頻?

  警方通報稱,“雷某試圖逃跑,在激烈反抗中咬傷民警,並將民警所持的視頻拍攝設備打落摔壞”。

  對此,有網友認為:現場的警察不止一名,一般出警執法記錄儀屬於人人標配的設備,現場也應該不乏監控設備。同時,記錄儀防摔的距離範圍為3.3米,並不是輕易就會被毀壞。

  《人民日報》在獨家採訪北京昌平分局東小口派出所副所長邢永瑞時,邢副所長説,因為是便衣打擊,執法記錄儀都是掛式的,當時便衣民警穿的都比較單薄,執法記錄儀沒辦法外掛,如果手拿會非常明顯。

  對於出警攜帶執法記錄儀是執法規範的必須要求嗎?邢永瑞説,便衣打擊可不用配戴。

  在沒有記錄儀的情況下,邢永瑞説當時用手機進行了記錄,在制服過程中,場面混亂,手機掉地摔壞。

  ►疑問二:被控制後嫌疑人為何還能跳車?

  警方通報稱,“行駛中,雷某突然掙脱看管,從車後座竄至前排副駕駛位置,踢踹駕駛員迫使停車,打開車門逃跑……”

  有網友認為:抓捕嫌疑人後,嫌疑人一般坐在警車後排,左右各一個警察看管,在此情況下,雷某為何還能竄到前排跳車?

  邢永瑞説,雷某被制服後被帶上一輛地方牌照伊蘭特 汽車,最初並沒有給他戴上警戒具,行駛中,雷某從車後座竄至前排副駕駛,駕駛員被迫停車,雷某從副駕駛下去,是正常下車,剛下車沒有倒地,腳先着地。

  雷某下車後繼續喊“假警察救命”,被二次控制後,因雷某反抗激烈,警察給他戴上了手銬,將雷某換到了金盃車上,金盃車上只有3人,包括邢永瑞和一名保安員,還有雷某,上車後雷某已經不反抗了也不説話了,準備帶回審查,邢永瑞發現雷某身體不適,於是送往就近醫院。

  ►疑問三:涉事足療店為何全員被抓?

  警方通報稱,足療店內五名嫌疑人被抓獲,並被昌平警法依法採取強制措施。

  律師陳有西發微博認為,足浴店全體被抓,目前來看沒有依據。如果是打擊賣淫嫖娼活動,那麼只有組織賣淫者涉嫌犯罪,全店人員都被採取強制措施,難免讓人聯想。

  邢永瑞説,現場執法無過激行為。一直依照《人民警察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及其他相關的法律規定,和我們的辦案程序及其他市局分局的相關規定進行的。使用警械也是合乎規定的。作為現場指揮員,對使用強制傳喚和制服都是依照法律規定來進行的。

  ►疑問四:為何警察亮明身份,雷某還要逃跑並向周圍人求救?

  警方通報稱,“民警發現雷某從該足療店離開,立即跟進,亮明身份對其盤查”。

  網友認為:警方已亮明身份,雷某為什麼還要逃跑呼救?是否當時雷某已感到身體不適,卻未引起注意和重視?

  邢永瑞介紹:接到舉報後,有2名民警、4名輔警約晚8點40左右到達足療店。9時14分左右,一男子從足療店正門出來,後證明該男子為雷某。民警亮明身份,出示證件後,該男子大喊大叫不配合,喊“救命”並試圖逃跑,民警將其控制,雙方均有倒地。

  其過程是民警徒手將其控制,當時包括2名警力加3個輔警,用時約20分鐘。

  探員追訪

  中國政法大學刑事訴訟法學專家洪道德教授認為,警方繼續披露案件細節,已經失當,理由有兩點:

  第一,目前案件的一方當事人雷洋已經去世,警方的説法都可以被看成“一面之詞”,事件本身的發展決定了警方此刻的表態難以客觀和中立。

  第二,按照相關的法律規定,處於調查和偵查階段的案件,案情細節不宜過多對外披露,對一個尚未定論的案件,將嫌疑人的名字和細節公開,可能會造成侵犯隱私權。按照規定,警方在偵查過程中,只能通報辦案進展以及採取的一些措施。目前,昌平警方已經兩次對外披露案件細節,公佈的內容有可能已經超越法律規定的範疇。

  洪道德教授認為,檢方已經作為第三方介入此事進行調查,對屍檢結果、現場的監控探頭內容、執法記錄儀的毀損情況,以及現場人員的證詞等,都應由檢方來進行證據收集並進行調查,然後得出結論,以確定雷洋的死因是否與公安的執法有關。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人民警察在辦理治安案件過程中,遇有“與本案當事人有其他關係,可能影響案件公正處理的”情形,應當迴避;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被侵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權要求他們迴避:人民警察的迴避,由其所屬的公安機關決定;公安機關負責人的迴避,由上一級公安機關決定。

  根據法律規定,檢方介入此次事件,是行使其反瀆職侵權檢察的職能。

  根據《刑事訴訟法》、《刑法》、《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範圍的規定》,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範圍包括:

  1.刑法分則第四章規定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犯罪案件。如非法拘禁、刑訊逼供、破壞選舉等犯罪案件。

  2.刑法分則第九章和《刑法修正案(八)》規定的瀆職犯罪案件。如濫用職權、翫忽職守、徇私枉法等犯罪案件。

  3.刑事訴訟法第十八條第二款規定的需要由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

  業內人士分析稱,檢方介入調查是否存在濫用職權的情況,其中包括警方在什麼情況下采取的強制措施,採取了哪些強制措施,以及屍檢結果和鑑定報告中,死者身體上的傷痕是怎麼造成的等等,同時檢方會盡最大可能調取現場的視頻記錄,詢問現場目擊者情況,以確定警方執法是否存在瑕疵以及這些問題是否構成濫用職權。

  探員揭秘

  東莞、南京、瀋陽三地民警談掃黃

  “掃黃抓到黨員幹部常會通知工作單位”

  完成一次例行掃黃,總共分幾步?從接報線索,到摸查鎖定,從突破抓人,到通知領人,重案組37號(微信ID:zhonganzu37)探員找到了南京、東莞、瀋陽三地資深民警,還原了公安機關掃黃行動的各個鏈條。

  線索 居委會大媽常“立功”

  在日常出警中,公安各部門之間有明確分工。通常來説,掃黃抓嫖工作由當地治安隊負責。南京一名民警告訴重案組37號(微信ID:zhonganzu37)探員,掃黃行動通常由治安隊直接開展,在一些情況比較複雜的地段,可能會與當地社區民警共同行動。

  這些掃黃的線索從何而來?三地民警向探員透露,在實際工作中,線索來源分為羣眾舉報和民警巡查兩種。上述南京民警告訴探員,對於一些重點地區,治安民警會保持關注,並培養線人。“結合日常的巡查,走訪,對轄區內一些容易出事的地方,基本上有數。”

  而對於大部分地區來説,民警的線索來源主要還是依靠羣眾舉報。

  瀋陽一位派出所所長稱,這些舉報的羣眾主要包括居委會大媽,樓長和義務巡邏員等,也有熱心市民。“一些涉嫌賣淫的場所,對周邊羣眾會造成影響,因此會有居民舉報。”

  鎖定 便衣摸查,民警突破

  多名民警向新京報重案組37號探員表示,如果要將嫖娼“辦實”,則需要將當事雙方一併抓獲。因此,在執法過程中,通常由便衣先進入嫌疑場所摸清情況,掌握確鑿證據後,再安排室外蹲守的民警突破。

  東莞一名從業十多年的民警告訴探員,在到達嫌疑場所後,民警通常會分成兩隊,一隊進入室內取證,一隊在外觀察情況。當室內的民警發來確認信號後,蹲守室外的民警就會展開突破。“民警進入後,會立即控制嫌疑人,並出示相關證件。“

  三地民警均表示,由於擔心打草驚蛇,通常一線行動人員不會穿警服,但是會攜帶證件和記錄設備,以便出現糾紛時保護自己,而在實施抓人時,也會表明身份。

  “進入現場後,會先控制相關人員,再拍照取證,然後收集避孕套、紙巾等證據,還會口頭傳喚場所老闆。”南京一位從事治安工作的民警介紹。

  抓人 通常不會遇到反抗

  從業二十多年,南京的安警官已經説不清參與了多少次掃黃行動。他告訴重案組37號探員,當民警出現時,絕大部分涉黃人員都會顯得非常緊張。“我們進入後都會亮出警官證,但是實際上大部分人都不敢抬頭看。”

  東莞一位民警向探員透露,在實施行動的過程中,涉黃人員基本都很配合,幾乎沒有遇到過反抗現象。上述民警介紹,涉黃本身並非“大案”,在此過程中對抗警方,顯得有些得不償失。“平時抓嫖,手銬都不帶,一方面是當事人怕丟人不願意戴手銬,另一方面,也是確實用不着。”

  “如果涉案人員有抵抗行為,反而會觸發民警的職業神經。”安警官表示,當涉黃人員表現出強烈的抗拒時,當事民警很容易懷疑,該人是否還身負其他刑事案件。

  瀋陽的一名派出所所長介紹,如果遇到抵抗,民警會根據規定徒手製服,逃跑的話會把人抓回來控制住,襲警則會帶回單位通知刑警和其他執法部門過來處理。

  訊問 黨員幹部會通知單位

  將涉黃人員帶回後,相應的訊問會在8小時內展開。“首先是雙方都要承認,如果不承認,就互問男女雙方姓名,不認識的話基本就能坐實。”安警官告訴重案組37號探員,現場取證得來的照片和紙巾等,也是重要的物證。

  在雙方承認賣淫嫖娼行為,並接受了治安處罰後,警方會通知家屬前來領人。“如果要拘留,也會把通知書郵寄給家屬。”安警官説。

  不過,有一種情況是例外。當涉黃人員系黨員幹部時,按照規定,其行為是需要通報給所供職單位的。“在訊問時,就會對工作單位這些信息比較注意,公職人員的話就涉及通知單位的問題了。”東莞的一位民警説。

  媒體報道,雷洋供職單位是中國循環經濟協會。該協會官網顯示,其是由國務院國資委管理、業務上接受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指導的社團組織。探員在協會官網2015年12月4日發佈的一篇公開報道中發現,雷洋的身份為該協會生態文明中心主任。

  請賜予我打狗棒 [山東省臨沂市網友]:2016-05-12 15:31:59 發表所有有關雷某的帖子一律不準評論,呵呵,可想而知什麼原因了

  m158****6815 [廣東省深圳市羅湖區網友]:2016-05-12 10:50:46 發表不敢説話

  請賜予我打狗棒 [山東省臨沂市網友]:2016-05-12 15:31:59 發表所有有關雷某的帖子一律不準評論,呵呵,可想而知什麼原因了

  未了:真是太厲害了

  6669:一抓一個準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