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圖/薛廣牧
在香港有一位好朋友,他的家很遠,我們每次出去玩,平均下來每個人的路程至少要一個小時。
我曾經問過他,為什麼選擇住這麼遠的地方?住得近一些不好嗎?
他反問我,我到他家沿途的風景不美嗎?
無言以對。
如果説我住在這個城市的最南方,他就算是住在這個城市的很偏西的地方,地鐵也不通——他那裏和鬧事的繁華是無關的。不過,他那裏幾乎一路上,都是沙灘,泳壇,度假村,還有觀景位,觀景位遠處,是繁華的大橋,以前有一次有幸看過,晚上會亮燈,很漂亮。
但在拍照的時候,我還是不能去朋友那裏拍,就不去朋友那裏拍:遠還是次要的,最主要是步行距離又遠,公眾交通的班次又少。
就像是我有一次,發現了一個一定非常出片的位置,海邊,大橋,經過的飛機,必然的日落——但那個位置距離最近的地鐵站或者汽車站,最少也要1小時路程,這還沒説那裏山路險峻,以及如果拍日落的話,一定要走晚上的山路……所以我最終放棄了在那裏拍照。
壹點號廣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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