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16日電 據文旅之聲微信公眾號消息,16日,文化和旅遊部市場管理司印發《關於優化涉外營業性演出管理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經研究決定,自2023年3月20日起,各地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恢復對涉外營業性演出的受理和審批。
圖片來源:文旅之聲微信公眾號截圖
《通知》要求,各地要繼續加強對營業性演出活動的審核把關,督促演出舉辦單位執行“乙類乙管”後的疫情防控措施,持續推動演出市場繁榮發展,更好滿足人民羣眾精神文化需求。
中新網3月16日電 據文旅之聲微信公眾號消息,16日,文化和旅遊部市場管理司印發《關於優化涉外營業性演出管理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經研究決定,自2023年3月20日起,各地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恢復對涉外營業性演出的受理和審批。
《通知》要求,各地要繼續加強對營業性演出活動的審核把關,督促演出舉辦單位執行“乙類乙管”後的疫情防控措施,持續推動演出市場繁榮發展,更好滿足人民羣眾精神文化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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