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及在線旅遊企業要選擇具有相應資質且符合當地疫情防控要求的供應商、合作商,及時瞭解、迅速研判旅遊目的地和客源地疫情防控形勢,做好線路設計、產品對接和預訂等工作。組團社和地接社應明確雙方疫情防控相關責任,加強協作配合,實現信息共享,確保團隊旅遊平穩、有序、安全。
旅行社及在線旅遊企業要做好遊客信息採集、健康檔案、檢測登記,要求遊客報名時出示健康碼並在出行前再次核驗。要嚴格落實體温檢測制度,體温異常的遊客不允許參加行程,勸導其就醫檢查並做好登記。
旅行社及在線旅遊企業要嚴格落實團隊旅遊合同簽訂要求並於出團前上傳至《全國旅遊監管服務平台》。合同務必詳細記錄組團社名稱、旅遊行程、導遊及聯繫方式、遊客姓名及手機號碼等內容,確保一旦發生疫情能夠及時防控,精準掌握活動軌跡,快速排查密切人員。行程結束後,旅行社要做好旅遊團隊檔案整理並妥善保管。
旅遊企業要主動宣傳疫情防控知識,及時發佈遊客出遊防控注意事項,提醒遊客落實“戴口罩、勤洗手、保距離”要求,增強遊客自我防控意識。旅行社及在線旅遊企業應當配備數量充足且符合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標準或相當防護級別的口罩、體温檢測設備、洗手液、一次性手套、消毒用品等防護用品;要督促供應商、合作商對旅遊包車、酒店客房、餐廳等接待設施和場所進行全面消毒清潔。
山西晚報記者 趙麗娜
(責編:褚嘉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