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庭堅有一首詩:
世人但學蘭亭面,欲換俗骨無金丹。
誰知洛陽楊風子,下筆便到烏絲欄。
這是贊五代書家楊凝式書之高雅的詩作。藝術發展到一定歷史階段後,雅俗最為人們關注。因為它不只是書者技能功力的現實,而且是創造者精神氣格、思想境界的對象化。技能、功力是藝術創作的必要條件,沒有相當的技能、功力,不可能有藝術創造然而無論技能多麼精、工夫多麼深,也不能保證藝術作品必有高雅的精神境界。因為這要取決於創造者的精神境界。藝術家缺少高雅的情志氣格精神修養,不可能有藝術作品的高雅。正是由於這一點,一個藝術家不僅要提高藝術創作的技能功力,還特別講求精神氣格的修養,尤其是書法藝術家。因為書法只是以寫字創造的藝術,作品之雅俗高下全在其流露出的精神氣息的雅俗高下。
王羲之《遊目帖》
人對美醜有直接的感受,容易判斷,人是如何判斷書法的高雅呢?從一定意義上説,美醜感受與雅俗判斷是審美活動的兩個層面,還與感知人的審美水平、審美經驗、修養有很大的關係。人在感受對象美醜的同時,具有豐富審美經驗,能感知美的高下、意義,懂得從精神境界上進行欣賞藝術的人,同時就會有雅俗判斷;而缺少相應的經驗、修養,不知美之創造還關乎創造者的思想感情、精神境界之高下的人,就不知有雅俗,不會有雅俗判斷。
可以這樣説,使人判斷為高雅的藝術,不僅具有一般的審美效果,而且其形象構成的總體和其所以構成的各個層面,還顯示出創造者不同凡俗的思想修養、精神境界、審美趣味、氣息格調,能給人以高雅的審美享受。
如果藝術作品構成的方方面面和它的總體顯露出藝術家高雅的情致、高雅的藝術追求、高雅的精神氣格、高雅的審美境界,能給人以高雅的審美享受,那麼藝術品不只是美,而且是高雅的。
前邊説美醜感受與雅俗判斷是審美活動的兩個層面,當然也是兩個過程。人作為判斷的主體,雅俗判斷的基礎是先有美醜感受後有雅俗判斷。美醜是從審美對象上第一感知獲得的感受,是非理性的;雅俗則是對審美對象上顯露的藝術家的思想感情、精神境界等的意義、價值的判斷,是理性的。換言之,美與醜是審美對象引起的感性活動,雅與俗則是對審美對象上顯露的人的思想感情、精神修養等烙印的理性判斷。二者有相同,也有不同處。
於書法而言,書法藝術的美醜與否,不在藝術中反映、表現了什麼,而在作品創作中是否充分利用了該形式的可能,將藝術家的才能、見識、修養、功力,即“人的本質力量豐富性”通過藝術形式運用、藝術形象創造表露出來。
趙孟頫《洛神賦》局部
雅俗與美醜
美醜是對直觀形象,雅俗則是對直觀形象顯現的藝術主體的精神境界高下的評價。前者表現為感性形式,後者則是基於感性認識基礎上的理性判斷。二者都是關注精神產品所顯示的人的精神的。沒有或感受不到對象表現出的美醜,就無從作雅俗判斷。然而從實際看,美醜感受與雅俗判斷,並不總是具有一致性。有人提出美醜雅俗因人而異,的確存在人們既感其高雅也覺其優美的藝術和事物,同時也還存在同一事物有人覺其美,有人卻不以為高雅而以為俗者;又有的藝術作品,有人覺其醜,有人卻以為它醜得高雅,不同凡俗,因而又覺得它是美的。這樣就使美醜感受與雅俗判斷之間的關係複雜起來。對書法的欣賞更是明顯,有人説是醜書,而有人説那是不懂,這個現象在書法界的確是存在的。事物的對比要放在同一個層面,橫向比較更能夠説明問題,這就有了普通大眾的眼光和專業的眼光。
仔細考慮,審美活動的複雜不在雅俗判斷方面,而在美醜感受的複雜性。這是因為雅俗判斷是由認識、修養、能力等決定的理性活動。沒有這些條件,不能作出雅俗判斷;有了這些條件,面對審美對象,理性上無相應的判斷也不可能。而美醜感受雖也受能力、修養等的制約,但它終究是非理性的感性活動,它要受到諸多因素的制約首先是見識、修養的制約。即使是最具美感的藝術品,不識者不能感受其美。不識書法者對真正具有審美價值的書法不一定能真識其美,只要是寫的公正就是好書法,只是認識到楷書層面,或者對莫名其妙的“龍飛鳳舞”,反當了美的藝術,凡是不認識的字,都是醜書,是常有的事。
蘇軾《季常帖》
其實書法專業也存在這樣的問題,比如那些心目中只有帖學技法經驗的人,也難以承認碑刻是書法藝術,還是寶貴的書法遺產。至今不還有認為“碑書不見用筆不可學”麼?在他看來,連“用筆”都不見,從何言書法之美呢?
還有審美觀念、藝術思想等的制約。兩件書法作品,一件具有深厚的傳統功力,可風格面目來自前人,因循守舊。另一件作品,功力不及前一件,然風格面目卻有自己的特點。重傳統功力、不及其他的人,會以為前者美重視出新、講求創變的人,卻以為後者更有吸引力。這也是當前書法創新的一個弊病,單純最求外在形式視覺性,若沒有深厚的功夫做支撐,就在皮毛沒有內涵。
除了上述情況,審美者的個人情性偏好、文化教養、審美感受力等的不同,對相同的審美對象,也會出現審美關注點、審美效果的差別。有人面對眾人以為美的對象不識其美,有人卻以敏鋭的感受力,能感受一般人所不能感受到的美。這樣,看是簡單的純感性的審美活動,便出現審美效果上的許多差別,難以統一,也不必統一。
其實,這都是現象,各式各樣的現象後面有不變的本質,這就是審美現象所顯示的“人的本質力量豐富性”和對這種力量的認識、感受的程度。人們之所以對一味重複別人的風格面目產生審美逆反心理,是因為它已不再是“人的本質力量豐富性”的表現。對於確屬“人的本質力量豐富性”展示的藝術創造,人們也可能有不感其美的時候,這是因為欣賞者的欣賞力尚未達到能夠欣賞它的水平。這樣的事例歷史上有過,但這只是暫時的。“音樂創造欣賞音樂的觀眾”,真正具有審美意義與價值的藝術終會得到人們的賞識。不過,人們審美能力、審美感受的實際差異,永遠是存在的。
雅俗判斷則不同,它雖基於感性認識,首先需要有對現象的審美感受,但它更着眼於審美效果得以產生的精神內涵。看不到現象後面的精神內涵無以判斷雅俗。
人們也偶有就現象論雅俗者,如説某一製品的樣式別緻、色調高雅,那種樣式、色調太一般、太俗氣。在看布料時,説這種花色淡雅、那種花色“太火氣”、不大雅——仔細琢磨,它還是就形式、色彩反映的人的精神要求而言的。
米芾 《論草書帖》
也有以雅俗論形式風格美醜的,如米芾《海岳名言》説“自柳世始有俗書”的話,就不是講柳書精神、氣格,而是講柳書用技給人的審美感受。從這句話前面的説法可知,只是技法上的並非是精神上的。
原句“柳公權師歐,不及遠甚,而為醜怪惡札之祖”。
千真萬確不是講柳書精神境界的高下,而是從技法上講柳師歐過於做作處,認為不美。但個別事例,不能改變傳統形成的據精神內涵作雅俗判斷的原則。
總的來説,作為理性認識的雅俗判斷,雖然也受認識、觀念等的制約,每個人的認識、觀念、判斷力不可能一樣,但不存在審美效果那樣的許多差異。張三以為雅,李四以為俗,唐時以為雅,宋時以為俗;古人以為俗,今人以為雅。不同時代有不同審美取向,還因為有的人見識修養不夠,不能做正確的判斷,但個別人認識的差錯不能改變事物客觀存在的本質。正是因為審美感受上必然存在的差異和對審美對象的雅俗判斷的正誤,所以才有所謂的“美而雅”、“雅而美”、“美而不雅”、“雅而不美”等諸種情況的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