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國內一檔原創手作解密互動體驗秀節目上,演員袁姍姍作為飛行嘉賓參與錄製。在節目中,當接觸經修復文物作品時,她僅僅用三根手指捏住文物中部將其拿了起來。在周圍人提醒其小心拿放時,她卻説“沒事,他(文物修復師)可以再修復”。在遭到網絡批評後,她本人回應,不該有這樣輕率的行為和不恰當的話語,深表愧疚。
該檔節目定位於展示能人精湛技藝,而飛行嘉賓參加節目,更多是藉助名人效應,通過“解密”精緻手作,讓更多人關注到手藝人身上的工匠精神。在這種語境下,“可以再修復”或許是演員“討巧”,表現文物修復師高超技藝的方式。不過,袁姍姍的“擺弄”還是觸怒了人們。尤其是對於文物,在同場嘉賓慎之又慎還反覆提醒的情況下,她的行為就更帶有“褻玩”意味。
儘管文物修復師證實,演員拿起的只是件組合式文物,文物價值有所折扣,但人們依然擔心其行為舉止令文物受損。袁姍姍作為公眾人物,在節目中發出“可以再修復”的言論,可能讓受眾對文物“可以再修復”產生誤解,認為文物本身及其價值可“再生”,甚至讓社會的文物保護觀念走偏。
節目“翻車”,也暴露了演員本人文物保護意識欠缺的問題。在愧疚地道歉後,演員要進一步認識文物保護的重要性,更要知曉如何科學地鑑賞文物,遵守文物鑑賞的規則。既要通過綜藝表演呈現文物故事,也要將文保理念內化於心,真正呵護文物、敬畏文物。
從節目組來説,在甄別文物過程中,對於禁忌事項是否又盡到充分告知義務呢?以該檔綜藝來論,節目組對演員應打好文物保護的“預防針”,避免有損於文物保護的“翻車”,從而維護節目聲譽。
尤其在當下,人們希望通過綜藝、直播等形式,讓文物從博物館庫房走出來,揭開文物神秘的面紗。不過,文物被用於節目錄制的過程,也很可能造成損害。比如,在該檔綜藝節目中,曾出現標示為“明朝木雕”“清朝木雕”等數款儺戲面具,而且還被人徑直戴在頭上,如果這些不是複製品,是否會對木雕本身造成傷害呢?不同文物的保存,對環境中的濕度、温度有不同要求,而演播室是否具備這種保存條件呢?缺少如玻璃展台等必要隔離,人們呼吸形成的水汽也可能使文物鏽蝕變色,造成不可逆傷害。另外,一般人接觸文物時要佩戴手套,除非特殊情況下,如觸碰絲絹等可能被手套劃傷的文物,或觸及較為光滑易脱手的瓷器時可不佩戴,而眾多演員在接觸文物過程中均未佩戴手套,這種對文物可能造成的傷害是否在節目組考慮之中呢?
文物修復本身還是門“遺憾的技藝”,具有搶救性保護的性質,節目中袁姍姍拿起的為“組合式文物”,上部是清代時期的鐵製油燈盞,下部是漢代時期放豆瓣醬所用的生活器皿。然而,《中國文物古蹟保護準則》要求,文物修復應正確把握審美標準,不允許以追求完整、華麗而改變文物原狀。對於這種通過混搭組合來展示文物的做法,究竟是出於什麼目的,節目應當有更具體的回應。
演員“翻車”事故提醒我們,在通過各種演藝形式,為文物擦拭歷史塵埃、接通現代社會的過程中,文物保護始終是不可後撤的底線。同時,文物可以親近公眾,但文物保護依然有很高門檻,也需更多專業力量介入。另外,在涉及文物節目的製作中,要充分考慮到文物運輸、保存和展出過程,且不可在對文物保護一知半解的情況下,就匆匆忙忙從事有關傳播工作。這樣既傷害文物,也會淆亂人們對文物保護所應有的科學認識。
文保宣傳不是利用文物表演,而是在保護文物基礎上,體現文化保護的態度方法。就如紀錄片《我在故宮修文物》一樣,通過大量細節白描,以及刻畫文物修復者的心路歷程,來傳播文物修復應秉承的原則方法。由此,人們不僅體會到一絲不苟的工匠精神,也能對文物保護有更多瞭解,對故宮文物產生了濃厚興趣。總而言之,只有對文物保護知識有充分了解,人們才具備鑑賞文物的涵養,才能更好解讀傳統文化的密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