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新型城鎮化發展理念,綠維文旅從旅遊小鎮的概念及旅遊小鎮建設、管理、運營等角度出發,立足旅遊開發、城鎮化體系構建、產業發展三大視角,提出了產業體系、吸引力架構、基礎設施體系、人居環境、社區參與與居民受益程度、管理系統、保障體系、市場影響力八大基礎要素來界定旅遊小鎮。
(一)產業體系
旅遊引導的新型城鎮化的發展更多的是依靠旅遊產業鏈中休閒產業聚集模式。這一模式是由休閒產業業態的多樣化而形成的多種聚集(如吃、住、行、娛樂、遊樂、購物聚集等),並通過業態聚集,形成旅遊休閒產業多種業態發展結構。多樣化的業態聚集最終形成休閒產業聚集。這是旅遊小鎮產業發展的基本模式。
在新型城鎮化的時代背景下,旅遊小鎮的產業結構更為多樣,將會形成集多產業為一體的複合型城鎮經濟。旅遊小鎮的產業架構體系中,應以產業關聯度高、需求收入彈性高的休閒產業為主導產業,通過休閒產業的多樣化開發,形成多樣的產業關聯式發展結構,進而廣泛帶動其他產業發展。旅遊小鎮的產業開發還應結合具體的區域產業發展實際及城鎮發展需求,兼顧發展農業、教育業、交通運輸業、製造業、郵電通訊業、物資供銷和倉儲業等其他產業。
(二)吸引力構架
旅遊小鎮的概念並不是基於行政建制或者各項社會經濟學指標,而是對一個以休閒經濟為吸引和驅動的區域進行的定性界定。因此,毋庸置疑的是無論是何種類型的旅遊小鎮,都必須有一個或者多個休閒吸引核心。這種吸引核從種類上來説可以是多樣的,可以是一個旅遊景點、可以是一個主題公園,可以是一場秀,可以是當地特有的民風、文化或特產,也可以是特色的建築造型等,正是休閒核心的構建使旅遊小鎮區別於其他傳統城鎮體系,這也是旅遊小鎮概念提出的意義所在。
綠維文旅認為旅遊小鎮的特色旅遊吸引力體系應由具有一定的文化、歷史、藝術、科學或養生等價值的核心旅遊資源實體,景觀節點,旅遊活動,建築風貌,多樣的休閒業態,特色生活方式等共同構成。特色旅遊吸引力是旅遊小鎮形成的核心基礎,同時也促使旅遊小鎮更具標識性。
(三)基礎設施體系
旅遊小鎮與旅遊景區及傳統城鎮的最大區別在於其服務對象的複雜性,既包括本地居民,也包括外地遊客(觀光遊客、休閒遊客、度假遊客等),因此在構建旅遊小鎮時應充分的考慮居民及遊客的需求,構建生活化的服務系統。服務系統裏面既包括教育、文體、衞生、商業、飲食、服務和行政經濟管理等城鎮公共生活服務設施,以及交通、郵電、供水供電、商業服務、科研與技術服務、園林綠化、環境保護等市政公用工程設施,更包括食、住、行、遊、購、娛、體、療、學、悟等旅遊要素,同時也應包括旅遊區必備的專項旅遊交通體系、遊客中心(含導遊服務)、旅遊標識系統、旅遊郵電服務、旅遊衞生設施(旅遊廁所、垃圾箱、垃圾收集站等)、生態停車場、遊客公共休息設施等,且旅遊服務設施在綜合配套服務裏的比重高於一般城鎮。
(四)社區參與與居民受益程度
提升產業、扶貧扶農、促進效益是提出建設旅遊小鎮的重要目的之一。旅遊小鎮作為推進新型城鎮化的重要方式,應在改善投資環境、吸引社區參與、帶動就業、促進居民增收等方面有較強的作用。
(五)人居環境
旅遊小鎮由於其基礎的旅遊接待功能,本標準將對其空氣質量、噪聲質量、水環境質量等提出較高要求;同時旅遊小鎮具有承載居民及遊客生活的功能,本標準對其人文環境(自然子系統、建築子系統、網絡子系統、社會子系統)也提出了一定的要求。一個旅遊小鎮的人居環境應具備低碳環保,設施齊全,秩序井然,文化娛樂氛圍濃郁,精神文明生活健康、豐富等特點。
(六)管理系統
旅遊小鎮管理的相對複雜,涉及到旅遊開發運營、城鎮管理體系等方面。因此,應建立獨立的專項管理機構,對旅遊小鎮進行統一的綜合管理,以突破行政體制限制,規避多頭管理,明確所有者、經營者和監管者,實現三權分離、有效制衡,提升管理效率。同時管理的規章制度也應健全,包括城市管理規章制度(如行政執法責任人制度、文明辦公制度、崗位責任制度、政治學習制度等)、內部管理規章制度(如人力資源管理、財務管理等)、服務規章制度(如服務質量管理、現場安全管理等)、旅遊資源管理規章制度(資源和環境保護制度)等,規章制度應全面完整,不留死角。另外,旅遊小鎮的管理還應積極引進先進管理人才及信息化的管理技術,加強培訓,進行定期監督檢查,保證各項管理制度有效實施;並配合打造專項的運營平台,積極推動小鎮市場運營。
(七)保障體系
依託於旅遊小鎮的多樣性功能,旅遊小鎮應設置保障體系,包括城鎮發展保障體系(户籍、教育、醫療、就業、住房、社保、環境等)、旅遊專項保障系統(發展資金保障、規劃設計保障、旅遊安全保障、醫療救援保障、營銷體系保障、資源與環境保護等)。
(八)市場影響力
旅遊小鎮應形成特色主題,打造特色品牌,具備較強的旅遊市場輻射力。其休閒業態經營狀態良好,遊客抽樣調查滿意率較高,年接待海內外遊客達到一定規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