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外交部發言人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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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發言人辦公室”消息,在7月16日外交部例行記者會上,《澳門月刊》記者提問:一個多月以來,加拿大多所天主教寄宿學校舊址陸續發現1100多具原住民兒童的遺骸。當地時間15日,加拿大坎盧普斯市賽克維派克第一民族(即原住民)舉行新聞發佈會,公佈使用探地雷達對坎盧普斯市一所印第安寄宿學校舊址進行探測所獲得的最初報告,又發現200個兒童墓穴,該校舊址此前已經發現215具原住民兒童遺骸。這再次暴露了加方嚴重的系統性種族主義問題,引起加拿大社會各界和國際社會廣泛關注。近日,有媒體報道稱,加拿大於1876年出台、幾經修改後仍然生效的《印第安人法》事實上構成了加拿大政府對原住民進行“合法”掠奪與迫害的法律基礎。中方對此有何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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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立堅:一錘又一錘。最近加拿大連續發現大量原住民兒童遺骸和無名墳墓讓人震驚。但這揭開的可能只是加拿大種族主義問題的冰山一角。你提到的《印第安人法》,是幾個世紀以來加拿大原住民苦難史的見證。
根據該法1894年修訂版的規定,7至16歲的原住民兒童必須在所謂“寄宿學校”接受所謂“義務教育”——剪去長髮,禁止使用自己的語言,禁止奉行自己的文化。據不完全統計,從19世紀末到20世紀末,加拿大政府強制將至少15萬名原住民兒童送入所謂“寄宿學校”。加拿大真相與和解委員會指出,加拿大政府的目的,是為殖民者掠奪原住民的土地和資源,並對他們實施“文化種族滅絕”。
《印第安人法》還剝奪了加拿大原住民的生存和發展空間。 該法規定,加拿大政府有權以修建鐵路、電網和公路等公共設施為由,在未經原住民同意、也不提供補償的情況下徵用原住民保留地。保留地的礦產、沿海水域和濕地等資源不歸原住民所有,根本無法為原住民提供足夠的生存資源。許多原住民不得不放棄作為印第安人的身份和權利,離開家園到城市謀生,在主流社會的排擠和同化中淪為城市邊緣人。
有加拿大學者指出,《印第安人法》由占主導地位的殖民者制定,是加拿大政府單方面強加於原住民的不平等條款。加拿大政府應該捫心自問,加方對原住民的壓迫和掠奪何時才能根除?加方何時還原住民一個公道,何時給歷史、給世界一個負責任的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