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國家安全機關通知不準出境或者不準入境的人員,移民管理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不準出境、入境情形消失的,國家安全機關應當及時撤銷不準出境、入境決定,並通知移民管理機構。
【來源:唐山市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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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國家安全機關通知不準出境或者不準入境的人員,移民管理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不準出境、入境情形消失的,國家安全機關應當及時撤銷不準出境、入境決定,並通知移民管理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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