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澎湃新聞】;
失戀女子心情鬱悶,與閨蜜相約爬“浙西第一高峯”散心,不料被困在一處瀑布上方——澎湃新聞3月3日從浙江臨安清涼峯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獲悉,涉事的鄭某等已獲救,因違反《自然保護區條例》規定,未經批准進入國家級自然保護區,被依法處以罰款1500元。
清涼峯位於杭州臨安區,海拔1784.7米,被稱為“浙西之巔”。鄭某因失戀鬱悶,想爬清涼峯打卡留念,開始新生活。2月28日,她約上兩名閨蜜,駕車到清涼峯,未攜帶專業設備和充足的食物便上了山。14時許,她們到達一處山頂,但手機地圖顯示不是清涼峯最高峯,而是龍塘山頂。下山時,導航位置飄忽,山路越來越陡,三人到達一個瀑布上方後不敢再走。鄭某用手機向昌化派出所求助,警方聯動保護區管理局、户外救援隊等開展救援,根據描述判斷出可能在龍塘山和大降間的峽谷附近。19時許,救援人員在海拔1450米處找到三人。鄭某表示,她平時喜歡爬山,以為清涼峯和杭州北高峯一樣是景區,有台階,到了才發現都是山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