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嘲》:“橫眉冷對千夫指,俯首甘為孺子牛。”魯迅是我國偉大的民主戰士,在那個動盪的民國時期,魯迅在字裏行間體現出來的精神,指明瞭人民前進的方向,就連我國偉大領袖都如此誇讚過他:“魯迅的方向,就是中華民族新文化的方向。”可見,魯迅對中國社會思想文化的影響,無疑是巨大的。
在很多人的印象中,魯迅就是一個嘴上不少人的高級知識分子,似乎在他的臉上永遠寫着“生人勿進”四個大字。但實際上,魯迅也是個普通人,當他受蔡元培邀請在北大上課時,也曾因獨特的口音遭到了學生的嘲笑。不過,當學生們領略到他的風采時,卻再也笑不出來了。
1920年,魯迅來到了北京大學的課堂上,他穿着一個打補丁的藍色長衫,耳朵上彆着一根鉛筆就進來了。要知道,當時的北大可是新式學堂,就算魯迅沒有穿西裝、打領帶,起碼也要穿得板正一點吧?但他並沒有,他那副“鄉巴佬”教授的形象,頓時引起了鬨堂大笑。
當然,魯迅並沒有在意,他仍舊不慌不忙地操着那口“南腔北調”的口音(魯迅在《題記》中的自嘲)給學生們講課。然而,在接下來的三十分鐘裏,魯迅的口音雖然沒有絲毫變化,但笑聲卻漸漸消失了,無論是他的觀點還是思想,都在不斷刷新着學生對他的認知,他用深厚的文化底藴,征服了北大學子。
除了口音之外,魯迅還是個不折不扣的吃貨,他有一句名言:所謂天才,不過是把別人喝咖啡的功夫都用在吃清燉火腿加柿霜糖加辣椒加螃蟹加茴香豆上了。幾乎沒有人能想到,大文學家魯迅竟然會以如此“清新脱俗”的方式闡述“天才”。不過,這確實是他的風格。
魯迅牙口不好,卻偏偏愛吃糖,他閒來無事時,總喜歡花兩三角錢跑去買糖吃。有一次,朋友去他家做客,給他帶來了兩包糖果。結果沒過多久,魯迅就把大半的糖吃完了,妻子告訴他,這柿霜糖,性涼,如果嘴角生瘡,一搽就好。
聽完妻子的話後,魯迅馬上把剩下的糖珍藏起來,打算留着以後吃。然而,魯迅晚上就忍不住了,他邊吃邊説:“因為我忽而又以為嘴角上生瘡的時候究竟不很多,還不如現在趁新鮮吃一點。”文人耍賴,任誰也沒有辦法,畢竟你是説不過他的,更何況這個人還是魯迅。
另外,魯迅還十分愛吃辣椒,為了滿足口腹之慾,他竟然賣掉了學校頒給他的金質獎章。這麼一看,當初勵志故事稱魯迅求學時,曾通宵苦讀,為了打起精神,他竟大口大口地嚼辣椒,如今看來,也許魯迅當時並沒有想很多,他只是單純想吃而已。
魯迅在《野草》中言道:“日日斟出一杯微甘的苦酒,不太少,不太多,以能微醉為度,遞給人間,使飲者可以哭,可以歌,也如醒,也如醉,若有知,若無知,也欲死,也欲生。”在魯迅看來,不會喝酒的男人,絕不是一個好作家,不會喝酒的作家,也不是一個好詩人。
在魯迅筆下,有不少與酒有關的主人公,即使孔乙己已經窮困潦倒,他吃不起飯還是要省出九文錢,“温兩碗酒,要一碟茴香豆”過過嘴癮;那個靠“精神勝利法”混日子的阿Q,也只有在酒精的催化下,才敢壯壯膽子忽悠別人。因此,與其説孔乙己、阿Q離不開酒,倒不如説魯迅離不開酒。
據記載,魯迅愛喝酒不假,但他卻從不耍酒瘋,每次喝酒也只是微醺而已。此外,魯迅從不勸酒,酒水在他口中就如花生米一般,借味而已。不過,魯迅卻極喜歡下館子,在北京生活的那段時間,他每個月都要下30多回館子,其中不乏杏花村、廣和居這樣的名店。
魯迅除了是一個資深吃貨以外,還是一個喜歡曬娃的老父親。1929年,周海嬰出生了,當時的魯迅已經年近50了,老來得子的快感,一遍遍刺激着他的神經。為了兒子,魯迅不但編了一首兒歌,還經常記錄他的成長軌跡:海嬰大了,知道愛美了。他什麼事情都想模仿我,用我來做比,只有衣服不肯學我,愛漂亮,要穿洋服了……
當魯迅因太寵兒子被人嘲笑時,他還會霸氣回懟:無情未必真豪傑,憐子如何不丈夫。不過,除了寵孩子,魯迅還十分重視教育,他認真聆聽兒子的每一句話,尊重他的個人意願,從不多加干預。在他病逝之時,還給7歲的周海嬰留了封遺書,他沒有強迫兒子繼承他的衣缽,只是勸他不要成為“空頭文學家”。
所以,我們今天之所以要讀魯迅,不是因為他是世界上最牛的作家,而是因為他是過去100多年來中國文學的領路者,無論未來的中國文學是好是壞,魯迅的地位就擺在那兒,不是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