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鋼大跳台賽後變網紅,代表委員支招讓工業遺存換個“活法”
3月5日,本月第一個週六,在北京首鋼園外,不少特意前來遊覽的市民因為沒有預約,觀望徘徊之後,只好抱憾而去。微信預約小程序顯示,週末兩天均已約滿。
見證了谷愛凌、蘇翊鳴奪金的首鋼滑雪大跳台,就在首鋼園裏。北京冬奧會結束,這個“網紅點”開始對公眾預約開放,引得北京市民紛紛前來打卡。
2021年12月28日拍攝的首鋼滑雪大跳台。新華社記者陶希夷攝
同一天,全國人大代表、北京市建築設計研究院、首鋼集團總建築師吳晨,在首場“代表通道”採訪活動中説,首鋼園區最大限度保留了原有廠區的風貌格局,使冷卻塔與冬奧完美結合,向世界展現了山、水、工業園和城市活力美美與共的生動圖景。
2月15日,中國選手蘇翊鳴在北京2022年冬奧會單板滑雪男子大跳台決賽中。新華社記者蘭紅光攝
事實上,早在上個月,德國媒體盛讚首鋼大跳台是冬奧賽場的建築典範:“這裏正是最適合奧林匹克運動的地方,堪稱工業迪士尼樂園。”國際奧委會主席巴赫也不吝讚美之詞:“它實現了競賽場館與工業遺產再利用、城市更新的完美融合。”
在全國政協委員、南京大學文化與自然遺產研究所所長賀雲翱看來,首鋼工業園實現競賽場館與工業遺產結合利用,讓塵封的工業遺產再次“活”起來,也啓發了工業遺存保護與開發利用的思路。
2月15日,參賽運動員在北京2022年冬奧會單板滑雪男子大跳台決賽比賽中。新華社記者黃宗治攝
從事30多年工業文化遺產研究的賀雲翱認為:“近代以來的工業文化遺產,和古老農業文明時代的文化遺產一樣,應該得到足夠的重視和保護。”在他看來,中華民族創造出了有自身特色的現代工業文明,如果不瞭解中國的工業化進程,就不能理解中國是如何一步步走到今天的。
然而,一段時間以來,不少工業遺存被當作“包袱”荒棄或拆除,消失在城市記憶中。“不少人認為那些鋼筋水泥有什麼可保護的,又不是文物怎麼就拆不得?”在基層調研中,賀雲翱時常遭遇這種情形。
修繕改造前的老廠房。奉天工場供圖
修繕後的老廠房(無人機照片)。新華社記者楊青 攝
“我們應該保護好工業遺存,否則我們能説清楚幾千年前的東西,卻説不清一百多年來的歷史。”賀雲翱説,“很多人欣賞唐三彩或者宋代的瓷器,卻還不會欣賞工業化過程中廠房、設備和工藝中所藴藏的特定的時代美。”
來自“百年煤城”遼寧阜新的全國人大代表吳京耕長期關注工業遺存開發與保護。他在以往的調研中發現,部分工業遺存所有企業或單位對工業遺存保護利用認識不到位。一些設備被當成廢棄物銷燬或變賣,工業遺存不斷消失。同時,一些單位對工業遺產在歷史、社會、藝術等方面藴含的內在價值缺乏認識,開發利用經驗不足。
情況正在發生改變。隨着社會對工業遺存歷史、文化、社會價值的再認識,越來越多人意識到,工業遺存也是特殊的文化資源。越來越多的地方,在城市更新時,開始考慮讓工業遺存換一種“活法”,而不是一拆了之。
記者翻拍的問津書院內展出的原天津市第四橡膠廠老照片。新華社記者孫凡越 攝
改造後的天津巷肆創意產業園。新華社記者孫凡越 攝
問津書院一層的部分藏書。新華社記者孫凡越 攝
賀雲翱介紹,在實踐中,工業遺存保護利用與開發有多種模式。有的地方把“鏽帶”變“秀帶”,把文創產業園搬進廠區;有的地方藉助工業遺存發展工業文化遺產旅遊;還有的把資源枯竭型工業城市整體重新設計,使之成為充滿活力的新生活生產空間……
“2017年以來,工信部已先後發佈5批194項國家工業遺產名單。成績值得肯定。”儘管如此,在賀雲翱看來,相比我國一百多年的工業化進程,這個名單所包含的數量不算大。他直言,我國工業文化遺存保護的力度仍不足、範圍仍較窄。
“很多地方連一處工業遺存都沒保留下來;一些地方雖然保護了廠房,但裏面的設備、產品、檔案都沒了,最多算工業建築遺產。”他解釋説,“內涵沒有了,只剩下一個空殼。”
吳京耕也坦言,由於省級工業遺產認定標準暫未出台,一些單位申報積極性不強,這也導致當地工業遺產的底數不清,保護和開發利用沒有跟上;在已統計的工業遺存中,一部分已經出現損壞、遺失等狀況,總體情況不容樂觀。
圖為816小鎮。(受訪單位供圖)
圖為816小鎮。(受訪單位供圖)
“重慶具有豐富的三線建設的工業遺存。近年來,重慶在工業遺存的保護和利用上下了一定功夫,也取得了成效。例如大足區建成了集博物館、科技館和文化館為一體的重慶紅巖重型汽車博物館;816工程原配套機械加工廠遺址改建成了816小鎮……”全國政協委員、重慶市文化旅遊委黨委書記、主任劉旗並不迴避工業遺存保護利用與開發中遇到的難題。他説:“三線建設工業遺存一般處於偏遠山區,區位條件較差,基礎設施的整體配套程度低;不少三線建設工業遺存難以吸引社會資本參與。”
“應進一步加大工業遺存保護的資金投入,加強工業遺存保護的研究。”賀雲翱建議。
全國政協委員、民進湖南省委副主委、湖南省社會主義學院院長雷鳴強建議,全面普查、挖掘現有工業遺存,按照工業遺存的不同種類,根據規模大小、內涵價值、所在地域、獨特唯一等因素,進一步明確保護的對象、範圍、責任主體。
在保護措施上,他建議因項施策、一品一案。一些工業遺存主要以保護為主,重在留住歷史記憶;一些工業遺存主要以開發為主,重在煥發時代活力;一些工業遺存可以做到保護、開發並重兩不誤;一些沒有納入保護範圍的工業遺存,可以開發利用的自由度更大。
“在現有的管理辦法上,應再細化工業遺存的標準體系和評估體系,這樣更有利於實踐層面上操作。”賀雲翱補充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