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專家撰文:美中應避免“文明的衝突”

《日本經濟新聞》8月5日發表題為《美中應避免“文明的衝突”》的文章,作者系日本一橋大學名譽教授寺西重郎。文章從社會和市場的秩序建立取決於一國曆史的、傳統的個人社會經濟觀的角度出發,解讀美中對立作為一種文明衝突的特質。文章編譯如下:

早在新冠肺炎疫情出現之前,美中之間的對立就已經很明顯地具有了美國學者塞繆爾·亨廷頓所謂“文明的衝突”色彩。這不是單純的貿易摩擦或霸權之爭,而是有必要將其視為一種文化上的衝突。

亨廷頓主張,在冷戰後的世界裏,西歐文明的普遍性遭到否定,西方與儒教文化圈的中國和伊斯蘭教國家在某些方面的文明領域發生的衝突,確定了世界力量的均衡與增長樣貌。但是他並沒有深入論及文化要素差異否定西方文明普遍性的機制。

但是這種機制非常重要。本文將從社會和市場的秩序建立取決於一國曆史的、傳統的個人社會經濟觀的角度出發,解讀美中對立作為一種文明衝突的特質。這裏所説的社會經濟觀,指的是各國國民從日常生活經驗中得出的與社會和經濟環境有關的看法。一個國家會有各種各樣的意圖,要想治理市場和社會,從本質上説是由該國每一個人的社會經濟觀決定的。

各國應對新冠肺炎的措施,最終都如實呈現了其國民個人內在的社會經濟觀與政府和民間政策界面的文化特質。

西方契約今日遭遇停滯

首先讓我們回顧一下自由、民主、人權這些西歐社會啓蒙思想價值觀的起源。正如在12世紀的意大利城市被視為典型情況一樣,從很早開始,市民對於社會活動的參與就已經成為當地的一種習慣。

正如德國社會學者馬克斯·韋伯所強調的,這背後的影響來自於基督教敍事下的神創人理論和重視公共觀念的影響。基於公共觀念的集體意向性已經成為人們世界觀的一部分。在集體意向性之下,更容易就社會性的制度和規則達成共識,這意味着有可能通過較低的成本維持社會和市場的秩序。

此外,規則與法律制度是出於公共目的對人類行動做出的限制,所以在法律制度之下,要想讓規則得到遵守、維持社會秩序,尊重自由、民主、人權這些啓蒙價值觀就成為不可或缺的前提。這是17世紀到18世紀人們經由社會契約論達成的共識。在對理性的高度信任之下,西方一方面強調自由和人權,一方面通過制度維持市場秩序,形成了高度文明的社會。

啓蒙價值觀與通過法律和制度確立社會和市場秩序的法治精神相結合,滲透進了西方社會的方方面面。

以美國為主、偏重於制度的政策與重視程序合理性的秩序構建模式已經顯示出了停滯不前。

第一是善的問題,或者説是倫理問題,相關政策對經濟差距、種族對立的視而不見導致了美國社會的嚴重撕裂。

第二是偏重於制度的政策誘發了帶有宿命論色彩和機會主義式的行動。缺乏努力、投機取巧、明哲保身這些難以寫進契約中的倫理缺陷本應被排除在最低級的道德律令之外,但現在卻變得相當困難。

不應膚淺解讀中華文化

在中國,社會和市場秩序建立的方法應當被稱為“士庶論”。士庶論可以追溯到三國時代,當時的人們認為社會是由精英羣體(士人)和非精英羣體(庶人)組成的。

如果認為中國的民眾為了實現經濟繁榮可以容忍對自由和人權的輕視,那則是一種膚淺且危險的觀點。傳統的中華思想、鴉片戰爭以來的屈辱歷史毫無疑問是中國精英階層反西方心理的基礎,但是並非中國人內在社會觀的全部。真正的問題在於,是每一箇中國國民個人內在的社會觀形成了他們對西方啓蒙價值觀的較低評價。

問題的最終解決離不開擁有異質社會觀的各國國民建立起對彼此的尊重。為了實現相互理解,需要以極大的忍耐力繼續努力。

日本專家撰文:美中應避免“文明的衝突”

資料圖片:位於美國洛杉磯東亨廷頓圖書館的蘇式園林“流芳園”由中美兩國工人共同施工完成。圖為2019年4月21日,遊客在“流芳園”參觀。 新華社記者 李穎 攝

來源:參考消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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