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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餘不可移動文物因洪災受損 文物安全度汛成難題?

由 納喇傲兒 發佈於 休閒

國家文物局副局長宋新潮18日透露,截至7月16日,江西、安徽、湖南、四川等11省份有500餘處不可移動文物因洪災不同程度受到損失,其中涉及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76處、省級文物保護單位187處。他直言,今年汛期,受損文物範圍廣、數量多、損失大,是近年來汛期文物受損最為嚴重的一年。

古橋、古城牆為何屢受損?

據介紹,長江流域省份文物受損情況較為嚴重,其中江西160處,安徽144處,湖南62處,四川41處,廣西35處,湖北31處。受損文物中,古橋樑被沖毀、古城牆坍塌和文物建築房屋垮塌較為嚴重。11個省份中共有70餘座橋樑受損,其中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安徽黃山屯溪鎮海橋、四川阿壩紅軍長征遺蹟達維會師橋和江西婺源清華彩虹橋等被沖毀;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湖北襄陽城牆發生局部坍塌;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廣西桂林李宗仁故居、湖北十堰武當山建築羣五龍宮龍虎殿,以及省級文物保護單位湖南婁底朱家大院等發生房屋垮塌。目前,一些省份汛情仍在繼續,文物防汛安全形勢非常嚴峻。

宋新潮指出,古老的文物建築在嚴重的自然地質災害面前顯得尤為脆弱。一方面,文物本身防災抗災能力弱。古橋樑、古城牆、古民居等文物建築年代悠遠,猶如歷史“老人”,千百年受自然環境侵蝕和人為活動影響,抵禦自然地質災害能力弱。歷史上許多文物建築毀於災害,或者歷經數次災後重建保存至今,如此次洪災中被沖毀的安徽黃山屯溪鎮海橋歷史上多次因洪災受損重修重建。

同時,我國文物建築多為木構架結構,主要建築材料為木材、磚瓦等,尤其是一些革命舊址,多為祠堂、民居建築,建築等級不高,容易在自然地質災害中受損。另一方面,極端天氣增大文物安全壓力。文物分佈區域複雜,許多位於山區、河流、湖泊、溝谷區域,受自然地質災害影響較大。

作為“不可移動文物自然災害風險評估與應急處置研究”項目負責人,中國文化遺產研究院副院長喬雲飛指出,古橋樑是適應當時自然環境和交通需要建造的。但隨着社會發展,地方上的一些建設活動可能會把多年斷流的河道填埋。在雨水小的時候,這些斷流河道可能沒什麼作用;一旦碰到大的汛期,它就成為泄洪通道,河道上的橋樑自然也就岌岌可危。

今後如何最大程度保證文物安全度汛?

針對目前的汛情,國家文物局要求各地全面排查可能面臨的災害險情,整治安全隱患,周密組織防災減災工作,妥善做好受損文物後續保護工作,蒐集、保存好文物構件或者部件,組織文物修繕、修復,將文物損失降到最低。向文物受災嚴重的四川、湖北、廣西、安徽、江西、湖南、重慶等省份,撥付文物應急搶險資金350萬元。

宋新潮坦言,從目前研究狀況來看,防災減災技術研究不足。我國文物、建築學界對文物建築的保護研究集中在建築格局、形制、結構等方面,對文物自身具有的防災抗災功能作用關注不夠,未能形成系統的文物防災理念和技術體系,文物修繕中防災減災措施缺少針對性指導,許多文物自身的防災抗災功能尚未很好發揮。

除此之外,防災減災整體能力不強。一些地方文物防災減災工作未得到應有重視,文物防災減災尚未作為重要和專項內容納入地方自然地質災害監測預警和防災減災體系當中。

他也指出,今後要進一步完善文物防災減災應急機制,指導各地根據實際制定文物防災減災和搶險救災應急預案,完善文物災害險情監測預警、風險評估研判、災情防範、受災處置、信息報告、災後修繕修復等一系列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切實增強文物安全應急處置能力。同時,在文物修繕中就要考慮防災問題。在堅持不改變文物原狀的原則,不影響文物本體安全和環境風貌的前提下,應該將建築加固、防震、防滲、泄洪等文物防災抗災措施,作為文物修繕內容予以同步考慮、同步設計、同步實施。

由國家文物局聯合科技部申報的“不可移動文物自然災害風險評估與應急處置研究”項目已經在2019年立項。喬雲飛介紹,該課題以不對文物本體進行干擾為前提,圍繞洪澇、大風、地震3種自然災害,將選擇四川、山西地區古建築、石窟寺、古遺址不可移動文物,開展不可移動文物災前、災中、災後風險評估與應急處置研究。

事實上,發揮文物自身防災功能同樣重要。北京故宮“九龍吐水”的科學排水系統使其600餘年始終未遭水害,四川都江堰本身即是分水排沙泄洪水利工程,安徽壽縣古城城牆石堤岸、涵洞、月壩等系統沒計構成了完善的城市防洪體系,贛州古城“福壽溝”是宋代城市排水系統等,至今仍發揮着重要的防汛抗災作用。

宋新潮認為應該對此組織開展專項系統研究,深入挖掘一些古城、古村落和古建築等本身具有的獨特防災體系和抗災功能,充分發揮其在現代城鄉防災減災中的重要作用。(記者 應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