閲文新合同被指“原地踏步”,中小作者意難平

此次新合同還取消此前單一的“默認標準授權”協議,匹配作家不同需求,分為“三類四種”合同,所謂的“三類”即為基礎協議、授權協議和深度協議,其中第二類“授權協議”細分為按照著作權完整期限和完本後20年兩種模式進行授權,在閲文合同中具體對應為“甲”“乙”兩種,三類合計為四種合同。

但據時代財經瞭解,新版合同獲得一部分白金大神作者的認同,但在中小作者眼裏,依然不被看好。其中爭議聲音最大的便是第二類合同,社交網絡上,不少網文行業人士發聲表示不滿,甚至直指新版合同“僅是原地踏步”。

新合同是努力爭取的結果

閲文在公告中稱,近一個月來,通過線下懇談會、電話調研和線上收集等多種形式,針對此前爭議較大的合同條款,收集了數千條反饋聲音;也收到涵蓋白金大神到新人作者等眾多作家對行業發展的看法,瞭解了不同發展階段作家的多元化訴求。

在5月初網上曝出合同爭議後,閲文組織了作家懇談會,且澄清引發爭議的合同條款屬於“歷史遺留問題”,此前便已存在,而 “不幸背鍋”的騰訊新管理層亦擺出積極解決姿態,不到一個月便拿出了新版合同。

在閲文發佈的一張新舊合同對比圖上,共修改了12項條款。首先,閲文提供了基礎協議、授權協議、深度協議等三類四種合同供作家選擇。

在第一類基礎協議中,作家無需授予著作財產權,也可享受平台提供的創作支持和發表作品等各類服務,但平台和作者均無分成。

第二類授權協議對作品的授權期作了甲版和乙版兩級可選,甲版協議,平台將50%的所得淨收益分配給作家,乙版協議為70%。

第三種深度協議,會針對資深作家的發展訴求,在分成和授權範圍上有不同細則規定。

其次,閲文明確強調作品的著作人身權屬於作者,免費或付費閲讀模式必須徵得作家同意,明確雙方是“合作關係”,約定平台要為作家提供包括但不限於保障、激勵、獎勵、扶持等在內的多種福利和權益。

此外,還縮小了獨家授權範圍和作品優先權範圍,僅包括劇本及小説;明確無論是平台自用還是授權他用,作家擁有IP改編權收益,由雙方協商分配;明確淨收益如為零或虧損,由平台兜底;平台不管理和代運營作家個人社交賬號;刪除平台自行安排完本或續寫作品,及作品大綱違約的相關條款。

閲文稱,針對此前部分作家已簽署的相關協議條款,因一對一換約時間較長,為了儘快滿足大家訴求,承諾此前簽署的相關協議條款將按照優化後的新合同精神執行。

“會説話的肘子”與“流浪的蛤蟆”是閲文的白金大神作者,他們曾參加過5月份的懇談會。對於他們來説,新合同是一個努力爭取的結果。“會説話的肘子”在微博上表示,許多訴求得到了解決,這是閲文的誠意,“説實話沒讓我失望,也沒讓我對各位食言”。

他坦承,四年前入行時,面對霸王條款只能認,也與閲文管理層有過爭吵,但認同閲文在合同之事上做出的改變。

在知乎上,“如何評價閲文新合同”的問答裏,“流浪的蛤蟆”表示,“這次談合同,最難的不是跟閲文如何談,是如何能扛得住,不被罵。”

他稱,新合約每一條對作者利好的條款都是編輯們努力爭取的,而編輯們提出修改每一條款,都要簽名並做連帶責任。同時他也認為,“相信很多人都覺得,新合同還應該更好,我也這麼覺得,所以,還會繼續爭取。”

部分協議依然對作者不友好

然而,在閲文作者內部,一些白金大神作者與中小作者兩個羣體之間卻形成了分歧。今年1月簽約的閲文作者某月對時代財經表示,合同沒有實質性變化,她稱:“我認識的大神作者,有支持的,我認識的中下層作者,基本都反對新合同。”

而被集中質疑的是新合同中第二類的“授權協議”,雖然閲文提供了甲乙兩版不同的協議,可50年和20年著作權對應的平台扶持資源有天壤之別。

“九命肥貓”是2015年簽約的閲文作者,他在知乎問答下發布了一張6月3日剛剛簽約的作者後台“授權説明及協議選擇”截圖顯示,在授權協議中,甲乙兩版協議不同之處還在於,甲版擁有負責編輯、宣傳推廣、作家福利三項權益,而乙版則沒有。

某月給時代財經發來龍的天空論壇裏作者對新合同的討論,其中集中批評的點在於授權協議上,某月也説,“如果你是中下作者,本來就沒有什麼資源和讀者,簽訂的乙版合約,你沒有推廣,沒有責編,寫完一本書都可能無人問津。”

“九命肥貓”對時代財經指出,在作者後台“授權説明及協議選擇”的補充中,平台還特別註明,“為保證協議作品IP開發的一致性和價值,如果我司在授權期限內自行/授權第三方行使協議作品影視/動畫/漫畫/遊戲改編權的,則該等已被行使的著作權授權期限將延長至協議作品著作財產權保護期滿之日。”

此外,乙版合同只有上架訂閲分成,而類似讀者打賞、全勤、半年獎等甲版合同擁有的福利,乙版合同都沒有。“就算打賞你這本書一萬塊,你也收不到一塊錢。”他説,“實際上,除了免費閲讀可選之外,其他涉及到真正受益的條款並沒有什麼變化。”

而微博認證為磨鐵中文網簽約作者的上官川蘭則表示,新合同完全就是文字遊戲,和原來區別不大。“第一檔次就是充書庫,跟沒簽約一樣,想掙錢至少要第二檔次合同,享有訂閲收益,但責編,推薦,全勤,低保都沒有。不但白拿你二十年權益,你火了,拿去IP化,合同就變成第三檔次合同了,收益還是第二檔次。閲文新合同根本沒有讓步,只是原地踏步讓你們看着像讓步而已。”

平台與作者的不對等由來已久

趙佔領就指出,閲文的協議條款,實際上是由雙方的市場地位所決定,屬於自治的範疇。然而,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平台方基於龐大的用户量擁有更強的話語權,所以在合同條款的簽署上也更具備優勢。

這也造成平台與作者尤其是中小作者之間關於合同的博弈,往往存在不對等。此前舊合同爭議時,某月就曾對時代財經指出,大神、白金作者原本就有談判能力,對於大部分中小作者來説,並不存在所謂的自主選擇,未來合同極可能依然只有“籤”與“不籤”的兩個選項。

據《每日經濟新聞》報道,此前舊合同爭議中,大部分網文作家均透露,這次爆發出的所有爭議和不滿,並不是今天才出現的,網文江湖自14年前的一場動盪後,合同就越來越霸道。

“2006年發生了網文大神、中神從起點出走的事兒,後來便有了17K書站。那次的震動非常大,合同便一步步緊箍咒般地收緊了。也許平台認為把作家的權益都拿走,才能避免再度出現‘叛逃’的情況。”一位頭部網文作家對《每日經濟新聞》講道。

此前,針對閲文合同爭議一事,在5月中旬一場“網絡文學平台與作者如何共生共贏”的論壇中,多位著作權領域專家發言。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薛軍就表示,作者和平台是一種共生的關係,應該追求一種共贏的模式,將來在涉及平台上的規則的形成時,平台要帶有更強的中立性,讓他們形成自治機制。

“平台上的作者所面臨的情況是不同的,個人利益訴求差別也很大,不宜把平台和作者做二元對立式的解讀,而要有分層管理機制,平台從管理上、權益分割上要更加細緻,注意到每個作者是不一樣的。從長遠來看,需要考慮授權許可,委託創作,權利轉讓等多元化模式,給於作者選擇的權利,這樣才適應大的在線文學平台面臨的更加豐富的生態機制。”薛軍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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