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一個名為 “生態環境頻道(EETV)” 的電視頻道火了。
26 日,生態環境部發布聲明,聲明稱,近日有機構以 “生態環境頻道 (EETV)” 為名,聲稱由生態環境部支持,開展節目拍攝和製作活動。生態環境部從未與該頻道建立過任何形式的聯繫,希望各地區各部門提高警惕,避免上當受騙,防止造成不必要損失,並及時向有關部門舉報案件線索。
原文戳→嚴正聲明(生態環境部)
一家名不見經傳的 “頻道” 引得部級單位 “震驚”,連夜對外發布聲明,足見影響之惡劣。
幾乎同時,中國環境出版社、環境新聞工作者協會等單位也發佈了類似的聲明——這些單位的名義似乎也被 “生態環境頻道” 冒用了。
“生態環境頻道” 背後的民營企業
那麼,“生態環境頻道” 是誰?這麼響噹噹的名頭(業內稱為 “頻道呼號”)看起來不簡單,有什麼來頭?
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官網公佈的 《付費頻道名錄(截至 2021 年 1 月)》顯示,到今年 1 月,國內共有 112 個付費電視頻道獲准播出,“生態環境頻道” 在列。
也就是説,“生態環境頻道” 確實通過了廣電總局的核準,作為付費頻道進入了廣播電視網絡面向付費公眾播出。
但是,以此就能證明 “生態環境頻道” 是一家官方媒體嗎?
當然不能。
要回答這個問題非常簡單。
工信部域名信息備案管理系統顯示,“生態環境頻道” 官網域名的備案主體是一家名為 “北京盛世辰澤文化傳媒有限公司” 的企業。
我們檢索這家公司的工商註冊資料看到,“北京盛世辰澤文化傳媒有限公司” 是一家由自然人獨資的有限責任公司。
至此,我們有了答案,“生態環境頻道” 背後的經營主體實際上就是這家名為 “北京盛世辰澤文化傳媒有限公司” 的私營企業。
此外我們還發現,“生態環境頻道” 在其微信公眾號的備案主體是另一家名為 “中綠盛世 (北京) 文化傳媒有限公司” 的企業,這家企業同樣是自然人獨資公司,這家企業由 “北京盛世辰澤” 出資成立。
自稱是 “官方電視媒體”
但是,在對外宣傳和經營中,“生態環境頻道” 似乎刻意 “隱藏” 了其民營企業的背景。
“生態環境頻道” 在多個省市開設了所謂 “地區工作站”,這些工作站的工作人員也被冠以 “主任” 或 “副主任” 的 Title,似乎看起它更像一家 “官媒”。而經過查證,這些工作站多為授權合作關係,其負責人多為地方民營傳媒公司所有人。
此外這家付費頻道還主辦了諸如 “2020 中國雄安生態文明論壇” 這種看起來像 “官方活動” 的該規格活動,不一而足。當然,這些活動的性質也不在本文討論的範圍。
在27 日,“生態環境頻道” 對外發布了一份 “聲明”,似乎是在回覆生態環境部的聲明。就在這則聲明中,“生態環境頻道” 再次將自己稱為 “官方電視媒體”。
在過往的公開消息中,我們還發現 “生態環境頻道” 曾在公開活動中使用 “北廣傳媒生態環境頻道” 這一名義。
那麼兩者究竟是什麼關係呢?我們在北京北廣傳媒數字電視有限公司的官網發現瞭如下信息:北京北廣傳媒數字電視有限公司成立於 2003 年 7 月,註冊資金 7500 萬元,是歌華傳媒集團旗下的大型國有全資媒體平台,也是立足北京面向全國的大型數字電視節目集成商和頻道運營商。公司負責運營北京市屬有線數字付費電視頻道 11 套,其中包括四海釣魚、中華特產、生態環境、優優寶貝、車迷、環球旅遊等 6 套高、標清全國付費電視頻道和愛家購物、京視劇場、動感音樂、置業、弈壇春秋等 5 套高、標清北京地面付費頻道,此外還有戲曲和爵士兩套數字音頻廣播。
可以據此判斷,“生態環境頻道” 是 “掛靠” 在北廣傳媒的有線數字付費電視網絡下,由 “北京盛世辰澤文化傳媒有限公司” 這傢俬營企業(或其關聯公司)實際製作、經營的一個付費數字電視頻道。
請注意,上文中的 “掛靠” 一詞並非貶義,它是在國內付費數字電視行業中存在多年的合作經營模式。下文詳述。
作為比較,同在北廣傳媒電視網絡中的其他付費頻道也多為民營企業主體參與合作運營,例如:
中華特產頻道(東方鳳 (北京) 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四海釣魚頻道(北京山水視窗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愛家購物頻道(北京惠買在線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弈壇春秋頻道(北京美嘉傳媒有限公司)
等等。
毫無疑問,“生態環境頻道” 和這些頻道的性質相同。
顯然,“生態環境頻道” 的經營性質決定了它不是 “官方的電視媒體”,更談不上其標榜的 “全國最具公信力的生態環境信息第一發布平台”。
當然,本文僅談論該頻道的經營性質,它對外是否假借了相關單位的名號,不在本文的討論範圍。
應關注電視頻道呼號濫用問題
那麼,這些民營企業為什麼能經營一家付費的電視頻道呢?
根據廣電總局公佈的 《付費頻道開辦、終止和節目設置調整及播出區域、呼號、標識、識別號審批事項服務指南》(編號:27043),對開辦付費電視頻道的申請主體進行了明確規定。
《指南》規定,僅 “中央、省級、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的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廣播影視集團(總枱)和其他中央廣播影視機構及其他擁有節目內容資源獨佔優勢的中央單位” 才可申請付費電視頻道。
因此,民營企業要直接申辦付費頻道顯然是行不通的。要解決這一問題,就只能和體制內的廣電機構合作。
而體制內的廣電機構,通過授權合作方式,引入第三方市場主體,一同創辦付費電視頻道,既能解決頻道申請落地的問題,又能引入市場化製作和經營資源,為觀眾提供更加豐富的付費節目,本是一件多方共贏的好事。
但這件事也有兩面性,怕就怕在,通過這種方式拿到付費頻道經營權的民營企業,濫用(甚至假借)頻道/呼號名義,將自己包裝為體制內的官方權威媒體,開展名不副實的經營活動。
某些活動甚至可能會波及為其授權的廣電播出機構的媒體形象和公信力,這值得有關單位和機構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