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互聯網治理力度不減。記者調查發現,部分網絡彈窗仍在傳播色情、賭博、暴力甚至誘導自殺等違法信息,成為增大安全風險、嚴重影響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網絡“毒瘡”,且當前網上仍存在運營發佈“毒”彈窗的產業鏈。
記者發現,有不少商家在網上經營彈窗廣告業務。“國家雖禁止了部分運營商彈窗廣告,但我們有辦法和網絡運營商合作。”一家互聯網廣告公司客服告訴記者,公司經營彈窗廣告業務已超過10年,任何信息都能投送,手機APP和電腦網頁均可顯示,價格為6000元100萬次曝光或2.5萬次點擊。
“我們的彈窗覆蓋面很廣,可以根據登錄者搜索或瀏覽過的內容精準彈窗。”記者根據該客服介紹進行了調查,發現此類商家在接單後會通過技術手段非法蒐集並分析網絡用户上網行為數據,掌握他們的年齡、性別等重要信息,以此對網絡用户進行分類。之後商家會根據廣告主要求設置合適的標籤用户,在他們上網時進行追蹤並有針對性地投放廣告,做到“精準定位”,且能實時監控分析投放效果。
記者還被告知,商家有技術“強迫”用户收看或點擊彈窗。“我們有些彈窗不設關閉選項,點開後只能關閉網頁才會消失。彈窗內容基本不受限制,有色情暴力內容也不會被封。”客服表示此類業務現在非常受歡迎,“目前公司每月有上百單彈窗業務,我自己每月也有幾十單。”
北京師範大學網絡法治國際中心高級研究員臧雷表示,彈窗廣告“精準投放”行為已涉嫌非法蒐集網絡用户個人信息,其追蹤用户IP投放違法不良信息的行為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有重大負面影響。我國廣告法第44條明確規定,在互聯網頁面以彈出等形式發佈的廣告,應當顯著標明關閉標誌,確保一鍵關閉。“強迫彈窗”同樣涉嫌違法。
中國信息安全研究院副院長左曉棟建議,根治“毒”彈窗,可以考慮結合當前個人信息保護的立法與執法工作,專門針對規範彈窗廣告經營制定規範,詳細針對彈窗方式、安全標準、運營邊界等具體行為進行規範與處置。
臧雷提醒,數據安全管理辦法已明確要求網絡運營者不得以改善服務質量、提升用户體驗、定向推送信息、研發新產品等為由,以默認授權、功能捆綁等形式強迫、誤導個人信息主體同意其收集個人信息。“部分網絡運營商為賺取廣告分成,對違法彈窗睜隻眼,閉隻眼,甚至同流合污,對平台此類行為更應當依法壓實責任,依法從重處罰促落實、促整改。”
基層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人員建議,應根據違法低俗信息的投放頻率、次數等,對相關違法企業依法加大處罰力度。
業內人士建議,應完善相關信息過濾屏蔽技術,構建更高效、開放的監督體系,加強職能部門間信息共享與執法合作。鼓勵全社會積極參與網絡綜合治理,營造更加清朗網絡空間和良好網絡生態環境。
文/新華社記者 覃星星 黃慶剛
(據新華社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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