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本文來自微信公眾號“硅星人”(ID:guixingren123),作者:光譜 杜晨,編輯:Vicky Xiao,36氪經授權發佈。
還記得此前 Twitter 創始人 Jack Dorsey 拍賣第一條推文的事兒嗎?最終價格出來了,這條人類史上第一條推文,通過 NFT 賣了將近300萬美元的天價!
雖然這條推文的意義重大,可只是一句話,一條推,一個鏈接而已,竟然能賣這麼多錢?買的人瘋了嗎?NFT 又是一個怎樣的市場?
帶着這些問題,硅星人上週寫了《一幅“亂塗鴉”,卻拍賣出7000萬美元天價,爆火的NFT真的不是坑嗎?》一文。沒錯,從標題你也看到了,Dorsey 的推文還不是最火的 NFT,家住美國南卡州的數字藝術家 Beeple 目前是這個領域最受追捧的賣家。
大部分NFT創作者和 Dorsey、Beeple 相比,遠遠沒有名氣,但 NFT 被認為是平民創作者也可以獲利的市場,上架的藝術品,從文字、音樂,到靜態圖、動圖和視頻,堪稱五花八門,從稀奇古怪到毫無創意可言的玩意都有(甚至有些還真能賣出去),門檻看起來並沒那麼高。比如下面這幅 Gucci 鬼魂:
所以,這個也讓硅星人開始大開腦洞:是不是也可以搞一件 NFT 作品,然後大賺一筆名利雙收呢?好吧,就算最後賺不到錢,至少幫讀者們摸索清楚了NFT的全套流程,説不定藏在我們讀者裏的某個偉大的藝術家就這樣被啓發了……
説幹就幹。
作為試水,這次硅星人的 NFT 處女作,挑選了從小到大最熟悉的一個形象:三秒豬。
這個簡筆畫形象是硅星人的一位初中同學最先創作的。只要掌握了訣竅,可以只用幾秒鐘把它畫出來……而我自己的最快紀錄是3.4秒。正因為畫起來非常快,小的時候每次到文具店買筆,後來到蘋果店體驗 iPad Pro,都會用它來試筆。
通過把它鑄造 (mint) 成 NFT,我們希望這個形象能夠在網上獲得更多關注。如果有一天三秒豬也能成為全網知名的梗圖形象,那就太好了。
現在,作品有了,怎樣把它變成 NFT 賣掉呢?
交易平台/錢包開户由於 NFT 的火熱,現時已經有很多網站支持 NFT 交易。這次硅星人選擇了 OpenSea,也是一個比較主流的 NFT 交易網站,號稱行業最大。它的網址是 https://opensea.io/
在註冊賬號這一步,OpenSea(以及其它類似網站)和我們常用的那些網站服務不同,需要的不是用户的郵箱、手機、密碼甚至其他個人信息之類的,而是導入用户的加密貨幣錢包。
錢包需要支持 ETH,OpenSea 推薦使用 MetaMask:
MetaMask 是 ETH 以及 NFT 交易常用的一個錢包服務,巧的是,前幾年加密貓 CryptoKitties 火的那段時間硅星人也玩過,當時它建議使用的錢包就是 MetaMask。於是我去把老電腦裏備份的助記詞 (seed phrase) 找出來,填寫進去,就恢復當時創建的賬户了:
如果這是你第一次使用,MetaMask 會自動免費為你生成一個新的錢包地址。這個服務是免費的,除非你用它進行代幣間兑換,它才會收取手續費賺錢。
錢包創建完成後,OpenSea 會調用 MetaMask 的擴展程序,完成連接,就可以開始使用,創建自己的第一個 NFT 啦!
在 OpenSea 的首頁點擊右上角的 Create 按鈕,會看到下面這樣一個頁面:
經過摸索,硅星人差不多明白了這個頁面的意思:
一件既然存在的數字藝術品,無論它是一張圖片、動圖、一條視頻,還是一首歌或者一條推文,都不等於 NFT。我們需要將其區塊鏈化,創建一個“副本”,記錄在這個區塊鏈的賬本上,成為一份合約 (contract)。那個存在於區塊鏈上的合約,才是 NFT 的“本體”。
而這個創建 NFT 的過程,其實就是將一個既然存在的數字事物存放並永久記錄在區塊鏈上的過程,也很形象地叫做 mint(鑄造)。
無論是 OpenSea,還是這個頁面下方列出的 Rarible、Mintbase、Mintable、Cargo 等,都支持 NFT 相關的以太坊區塊鏈標準,可以把作品 mint 成一個 NFT。用户可以直接在 OpenSea 上創建,也可以導入在其它平台上創建的 NFT。
這種感覺還挺新穎的,也很有意思,讓硅星人想起之前在淘寶上買過東西,收到貨發現是淘寶商家從拼多多上買來再轉寄的……當然,估計在 NFT 市場上應該不存在中間商賺差價的問題。
回到 OpenSea,我們首先需要創建一個合集(不是作品本身),只需要添加一個 logo,寫上合集名稱就行了。合集存在的意義在於,在 OpenSea 上既可以單獨銷售一件作品,也可以打包銷售整個合集。
創建好了之後,就可以添加作品了。流程也是意料之外的簡單,上傳作品、填寫名字,還可以加上描述文字和外部鏈接(可以用於進一步幫助潛在買家瞭解作品)。
除了這些基本信息之外,我們還可以給這個作品添加一些“屬性”,就像《精靈寶可夢》等遊戲裏那樣,比如“移動速度”、“幸運值”、“魅力”之類的。這是因為在此之前 NFT 經常被用來製作和交易收藏卡片,比如數碼寵物、虛擬體育明星等等。
不僅如此,上架的作品還可以增加一個“可解鎖內容”。這個內容可以是一份特殊的禮物,也可以是一段話,或者一個文件。它對其他所有人都是隱藏的,只有成功買到它的人才可以看到。
這裏的想象空間就非常大了……比方説某人在網上賣了一個看起來平淡無奇的 NFT,叫價奇貴無比,所有人都説誰買誰上當,結果第一個買到的人發現隱藏內容竟然是歐洲某國古老貴族的繼承權。
創建完成後,硅星人的三秒豬終於正式成為了 NFT。它的地址是 http://bit.ly/3secpiggy
從今天開始,這個可愛的形象將會永遠活在區塊鏈上——除非有一天以太坊完全下線。
但到這裏,硅星人只是完成了 NFT 的創建。別説賣出去——就只是將它上架,還有更多手續要走。而如果你像硅星人一樣是個幣圈小白,之前並沒有涉足過數字貨幣的話,想要賣掉一件 NFT 所需的前期投入可能比想象的要高。
對於小白來説,NFT 並非一個可以隨便進入,立即賺錢的市場……
想賣NFT?先交入場費在創建完成的 NFT 頁面右上角有個 Sell 按鈕,如下圖,點擊就可以開始出售 NFT 了:
首先我們需要選擇一種出售方式,可選的有固定價格、拍賣和打包出售這三種。
無論選擇哪一種,OpenSea 都會在成交的時候抽取2.5%的手續費:
固定價格很好理解,定多少,買多少,價格不高也不低。打包出售和固定價格的銷售方式也是一樣的,可以同時選擇多件作品出售。
在 OpenSea 上,固定價格還包括一個遞減價格的模式:設定好上架期限和最終價格,這樣 NFT 上架之後,價格就會慢慢降低,直到期限結束時,價格降低到設定的最終價格——有點類似於清倉甩貨的感覺,似乎挺適合硅星人這種首次賣 NFT(極度缺乏自信)的人……
以下圖為例,比方説我們設定起價1ETH,期限3天,最終價格0.5ETH;當一天半過去的時候,這件 NFT 的當時價格應該就會是0.75ETH;如果一直無人問津,價格就會在接近期限的時候降低到0.5ETH,直到到期,銷售終止。
第二種拍賣模式就更容易理解了,原則上是價高者得。
不過,除了設定起拍價之外,還可以像在真實的拍賣行裏那樣,設定一個底價 (reserve price)。
以下圖為例,硅星人設定起拍價為0.01ETH,而底價為1ETH(這是目前 OpenSea 平台強制要求的最低底價),意味着就算有人賞臉願意參與此次 NFT 拍賣,如果最終競投沒有達到 1ETH(在寫下本文的時候摺合$1,803鉅款……),三秒豬還是賣不出去的。
你可能也感受到了:我們在過去一段時間聽説的,所有那些圍繞 NFT 藝術品市場的瘋狂事件,比如 Beeple 的作品在 Nifty 賣出上百萬,又去佳士得賣出將近7,000萬美元——其實還是通過拍賣模式才能實現的。
Beeple 已經很有名,但對於像硅星人這樣名不見經傳的創作者+首次 NFT 賣家而言,如果想要達到賣出第一幅作品的目的,拍賣(也許)並非最適合的方法。有人願意支付如此高的價格去買下這副作品,可能性確實不大。
不過,夢想還是要有的,萬一實現了呢?
設定好起拍價、底價、期限之後,點擊右邊的發佈按鈕。
前面提到過的門檻,在這裏就出現了。
因為是首次在 OpenSea 上出售 NFT,平台要求我們完成一筆免費交易,用於初始化賬户。但這筆交易會附加一個礦工費 (gas fee)。
一般來説,以太坊區塊鏈在工作日的活躍度更高、交易更多,礦工費也就更高。這也是為什麼我們挑選了在交易量沒那麼大的週末上架——週一一度高達$180,到週四還要$140。但週末,礦工費只有0.043ETH,約合76美元。
不過,對於此前就建倉、坐擁大量 ETH 的人們來説,這就不算什麼了。畢竟,ETH 的美元價格在過去一年的時間裏增長了12倍……
換言之,如果硅星人是在去年今天嘗試賣 NFT,可能入場的門檻要低得多。而現在呢?為了這次體驗,就只是上架第一件 NFT,離真的能夠賣出還為時尚早,就已經要支付幾十甚至上百美元的“入場費”。
當然,這一情況也是區塊鏈交易的特性使然。在 BTC、ETH 等區塊鏈上,交易的完成都需要礦工的幫忙,礦工費給的越高,交易就會越優先被處理。
而 OpenSea 想要吸引更多創作者來平台上賣 NFT,它創造了一種儘量在各個環節減免礦工費的交易機制,只需要在首次出售的時候交錢,後續交易的礦工費能夠顯著減少,而且在取消拍賣的時候也不用交錢(某些平台會對取消交易收費)。
捨不得孩子套不着狼,所以還是交錢吧……在彈出的 MetaMask 窗口上確認交易,ETH 就從硅星人的賬户劃給 OpenSea 了:
交易完成後,還需要在 MetaMask 上進行一個簽名操作,才能完成上架的最後一步流程:
(原則上從此之後,上架新的 NFT 就不再需要支付礦工費了)
這隻可愛的三秒豬——硅星人的第一件 NFT——終於正式上架了!https://bit.ly/3secpiggy
現在在 NFT 的頁面上,可以看到它的最低起拍價格,競拍記錄等:
除了三秒豬之外,硅星人還上架了另外兩幅由家屬繪製的作品:
http://bit.ly/bytheseanft
http://bit.ly/moonandleaves
正如前面提到,在交過第一筆礦工費之後,再上架任何新作品都不需要額外付費,只需要在 MetaMask 上確認簽字即可。當然,如果作品成功賣出,平台還是會照樣收取2.5%的手續費的。
到此,硅星人的這次 NFT 銷售嘗試暫時告一段落。截止到目前,還沒有人來競拍,在推特上吆喝了幾聲,也沒有人搭理……這意味着硅星人還沒有回本。
但對我們來説更重要的是:幣圈的風起雲湧,這次我們總算跟上趟了……
可是興奮過後,硅星人又陷入了些許迷茫。
NFT 市場的種種問題還有許多問題得不到答案。
首先,NFT 買家買到的,究竟是什麼?
硅星人的理解是,NFT 是任何本身無形的數字作品在區塊鏈上獲得的一種唯一(或者指定數額)的認證。
一張梗圖之所謂能夠流傳整個互聯網,就在於它可以被無限次複製、修改、重新演繹。如果一張梗圖變成了 NFT,就像 Nyan Cat 彩虹貓那樣,其他人依然可以大體上不受限制地任意使用 Nyan Cat——但只有 NFT 的擁有者可以在互聯網上宣稱,我是 Nyan Cat 的擁有者。
本質上,以及 NFT 的購買者所獲得的,實際上是一種炫耀的資本:這張梗圖你們隨便用吧,但只有我才是它真正的主人。
對於那些不理解 NFT 究竟為何物的人,上面這個簡單的陳述基本能夠回答他們的問題。
但是如果我們從物權的角度再多思考一點,會發現:當存在於虛擬世界的 NFT 和真實世界發生關聯時,會出現很多暫時無法被有效解決解決的問題和潛在的法務風險。
法學院的學生剛一入學都會聽到這樣一個比喻:財產就像是一捆木棍。其中每一根木棍都代表一種權利,比如“銷售”、“複製”、“摧毀”等,所有的木棍捆在一起就構成了完整的所有權,但單獨的木棍也可以被轉讓。
回到 NFT。至少在硅星人的此次體驗當中,並沒有注意到上架這些 NFT 意味着我出讓了關於這件作品的哪些權利,也沒有被平台告知我需要特意註明我出讓的是什麼權利。很多個人藝術家在這類 NFT 交易平台上出售作品也都沒有做出相關注明。
倒是那些在藉助 NFT 的火熱進行營銷活動的大型商業機構,因為有強大的法務團隊,可以操心這些事情。
比如 NBA 就在通過 NFT 的方式出售賽場的精華短視頻 (moments),在使用條款當中就有專門註明,購買者被禁止對這些 NFT 進行修改、移除版權、商業使用,並且不得以 NBA 認為對其名譽有損害的方式去展示和使用它們。
最後的感覺就是大家都很熟悉的那句話:我們(NBA)保留這樣或那樣的權利,以及最終解釋權。
而這種在對 NFT 保留權利的做法,可以從不同角度來看:首先它確實設定了一些界限,讓市場變得更規律,讓參與者能夠更加充分地瞭解到自己參與到 NFT 交易中得到了什麼。
但從反面來看,NFT 作為一種基於區塊鏈實現的交易方式,本身就是去中心化的。如果真的有買家違反了 NFT 出售者設定的使用條款呢?像 NBA 這樣的大型機構會通過現實世界的司法和執法機構去維護自己的權利嗎?如果真是這樣,那 NFT 還有什麼去中心化可言呢……?
所以 NFT 就陷入了這樣一個尷尬境地:劃定了權利範圍,違背了去中心化的理念;不劃定範圍,參與者也不清楚自己買到了什麼,而這樣又會留下更多隱患和爭議。
至少硅星人在這裏面是沒有辦法選擇一邊站的。因為,現在我們已經開始看到,在 NFT 市場上由於權利很難被劃定清楚,市場規則還沒有確定,而出現一些野蠻的“盜版”行為了。
俄羅斯藝術家 Greta (Twitter 賬號 @WeirdUndead) 最近就發現,有人未經她的許可將她發表在 Twitter 上包含作品的推文變成 NFT,放到 OpenSea 上出售。
盜版者是 Twitter 上的 @iamzachcain。經過調查,此人經常出現在其它藝術家的推文下方,將他們的作品變成 NFT。此人使用了一個非常簡單的免費服務,在任何推文下只要 @tokenizedtweets 這個賬號,加上自己的錢包地址,就可以將推文代幣化併發到錢包。
在大量舉報過後,目前 OpenSea 已經下架了未經 @WeirdUndead 許可的作品鏈接。Tokenized Tweets 也在網站上加了一個舉報移除按鈕。
在幣圈小有名氣的 Meltem Demirors 同樣深受盜版之苦,她表示一直有人將她的推文變成 NFT,“不認識的人把我的推文代幣化,這又怎麼能夠幫助到作為創作者的我呢?這真的讓我很困惑。”
這條吐槽推文得到了不少回覆,其中支招的網友大都表示這種行為屬於侵犯版權,應該找律師走法律途徑解決。但是 Demirors 自己也提到,從技術上她的推文的真正擁有者應該是 Twitter 公司……
甚至就連 NFT 作為“唯一認證”這一核心特質,都正在被侵蝕。
最近,一些通過 NFT 出售作品的藝術家發現,有人完整地盜版了他們的作品並且放到了幣安智能鏈 BSC 上出售,甚至就連盜版者的名字都直接照抄原作者。
有人把數學家歐拉的公式創作成歌曲,以 EulerBeats 的身份發表在以太坊上以 NFT 出售,結果 BSC 上出現了完全相同的作品,發表者為 MusicalBeats;Larva Labs 發佈的數字頭像合集 CryptoPunks,也被一個名叫 Binance Punks (Bunks) 的賬號盜版了(後來甚至還出現了波場版本 Trunk);就連幣安的 NFT 交易所也叫 BOpenSea……
所以你看出來了,版權/物權本來就是一種不容易理清的東西,而 NFT 的出現只讓情況變得更加混亂了。
那些激進的 NFT 支持者認為,NFT 的出現能夠推動討論,促成互聯網時代圍繞版權的一次重新認識甚至重新發明。但現在,作為在這個市場上發表了作品的創作者,硅星人真的不知道 NFT 權益保護會不會朝着好的方向變化。我們認為:無論怎麼討論,前提都應該是重視創作者的權益。
畢竟硅星人也不想看到有人盜版三秒豬,雖然現在一個 offer 還沒收到……
(最後一次 shameless plug:)
https://opensea.io/collection/my-first-collection-ga1ws3gsqv